本公开属于生物医药领域,具体涉及施用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治疗慢性鼻窦炎的方法。
背景技术:
1、慢性鼻窦炎(chronic rhinosinusitis,crs)是一种以鼻窦黏膜慢性炎症为特征的高度异质性疾病,常见症状包括鼻塞、黏性或黏脓性鼻涕、头面部胀痛、嗅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持续超过12周即定义为慢性。crs与哮喘、变应性鼻炎等密切相关。crs在临床上可以分为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crswnp)和慢性鼻窦炎不伴鼻息肉(crssnp)。2型炎症是导致难治性crswnp和crssnp的主要病理生理机制。
2、鼻息肉(nasal polyp,np)是赘生于鼻腔或鼻窦黏膜上突出于鼻腔黏膜表面的增生组织团。np的常见症状包括鼻塞和充血、嗅觉感知的减少或丧失、前后鼻漏和面部疼痛。np是th2细胞驱动的炎症过程,其影响鼻和鼻旁鼻窦的粘膜。鼻息肉组织中通常具有高水平的il-5、嗜酸性粒细胞阳离子蛋白(ecp)和嗜酸性粒细胞趋化因子(eotaxin),它们会吸引并活化嗜酸性粒细胞,因此嗜酸性粒细胞及其产物被认为是鼻息肉相关炎症的标志。嗜酸性粒细胞是在鼻息肉中发现的主要炎症细胞,且鼻息肉还与升高水平的ige相关。
3、白介素4(il-4)和il-13是诱导和维持2型炎症反应的关键细胞因子,它们是驱动大多数2型炎症相关的关键标志所必需的,例如,免疫球蛋白e的产生,和先天性细胞在炎症部位的募集。il-4和il-13通过与il-4rα结合,触发jak激酶的反式磷酸化和激活,诱导转录因子stat磷酸化,进而在2型炎症疾病的发生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目前慢性鼻窦炎的治疗聚焦于炎症控制,治疗手段包括局部或全身广谱抗炎药物,如糖皮质激素和大环内酯类药物等。若药物治疗无效则采用内窥镜鼻窦手术。然而,部分患者仍存在术后复发的情况。因此,仍需更有效的治疗手段。
技术实现思路
0、发明概述
1、在一方面,本公开提供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治疗慢性鼻窦炎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一方面,本公开提供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治疗慢性鼻窦炎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一方面,本公开提供了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制备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慢性鼻窦炎的药物中的用途。在一方面,本公开提供了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慢性鼻窦炎的用途,其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
2、在一方面,本公开提供了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改善一项或多项鼻窦炎相关参数的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一方面,本公开提供了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制备用于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改善一项或多项鼻窦炎相关参数的药物中的用途。在一方面,本公开提供了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改善一种或多种鼻窦炎相关参数的用途,其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
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公开还提供了包含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的药物组合物,其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慢性鼻窦炎。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公开还提供了包含本公开的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的药物组合物,其用于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改善一项或多项鼻窦炎相关参数。
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慢性鼻窦炎是双侧慢性鼻窦炎。
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慢性鼻窦炎是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crswnp)。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慢性鼻窦炎是双侧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慢性鼻窦炎是嗜酸性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
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慢性鼻窦炎是慢性鼻窦炎不伴有鼻息肉(crssnp)。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慢性鼻窦炎是双侧慢性鼻窦炎不伴有鼻息肉。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慢性鼻窦炎是嗜酸性慢性鼻窦炎不伴有鼻息肉。
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患有慢性鼻窦炎的受试者进一步患有哮喘。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患有双侧慢性鼻窦炎的受试者进一步患有哮喘。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患有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的受试者进一步患有哮喘。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患有双侧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的受试者进一步患有哮喘。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患有嗜酸性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的受试者进一步患有哮喘。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患有慢性鼻窦炎不伴有鼻息肉的受试者进一步患有哮喘。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患有双侧慢性鼻窦炎不伴有鼻息肉的受试者进一步患有哮喘。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患有嗜酸性慢性鼻窦炎不伴有鼻息肉的受试者进一步患有哮喘。
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每2周(q2w)施用一次。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每次以100-1200mg的剂量施用。
1.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制备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慢性鼻窦炎的药物中的用途,其特征在于:
2.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制备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慢性鼻窦炎的药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慢性鼻窦炎为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或慢性鼻窦炎不伴有鼻息肉;或者所述慢性鼻窦炎为双侧慢性鼻窦炎;或者所述慢性鼻窦炎为嗜酸性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或嗜酸性慢性鼻窦炎不伴有鼻息肉。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进一步患有哮喘。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每次以100-1200mg、120-900mg、150-800mg、200-600mg、或300-600mg的剂量施用;优选地,所述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每次以300mg或600mg的剂量施用。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每1周、每2周、每3周、或每4周施用一次;优选地,所述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每2周施用一次。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在接受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之前、之后或同时被施用一种或多种另外的治疗剂;优选地,所述受试者在接受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之前已经被施用或正在被施用一种或多种另外的治疗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另外的治疗剂选自糖皮质激素、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短效β2受体激动剂、il-1抑制剂、il-5抑制剂、il-5rα抑制剂、il-13抑制剂、tnf抑制剂、ige抑制剂、非甾体抗炎药、抗生素、抗组织胺药、抗真菌剂、局部减充血剂、长效毒蕈碱拮抗剂和白三烯拮抗剂中的一种或几种;优选地,所述糖皮质激素选自鼻用糖皮质激素、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和全身性糖皮质激素中的一种或几种。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在接受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之前已经被施用或正在被施用鼻用糖皮质激素;优选地,所述受试者在接受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之前已经被施用或正在被施用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il-4rα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