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干扰素β-1A(IFN-β-1A)制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2529阅读:57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重组人干扰素β-1A(IFN-β-1A)制剂的制作方法
John Alam1,Susan Gelz2,和Mark Rogge3.
1Medical Affairs,Biogen,Inc,Fourteen Cambridge Center,Cambridge MA,02142.
2Cellular Biochemistry,Biogen,Inc,Fourteen Cambridge Center,Cambridge MA,02142.
3Preclinical Development,Biogen,Inc,Fourteen Cambridge Center,Cambridge MA,02142.Biogen,Inc.14 Cambridge CenterCambridge,MA 01921电话1-617-679-3126传真1-617-679-3170
据证明,对于患有复发性多发性硬化的患者,当每周肌内(IM)给予一次6百万单位(MU)剂量时,AVONEXTM—一种TNF-β-1a产品具有减缓身体无能的累积和降低临床加重频率的治疗作用(3)。在治疗多发性硬化的Ⅲ期临床试验中,将Rebif_—另一种TNF-β-1a产品皮下(SC)给药。用AVONEXTM和Rebif_进行的上述研究使人们注意到,虽然这些产品都称为TNF-β-1a,但是它们可能并不具有相似的药动学和随后的药效学特征(4-7)。
为了确定AVONEXTM和Rebif_是否可以互换使用,将这两种产品给健康男性和女性志愿者肌内注射后,交换比较这两种产品在个体内的药动学和药效学。这里所报道的结果证实了该惊奇发现,即当肌内给药时,AVONEXTM和Rebif_不等同。在较高浓度的白蛋白(重新配制后是15mg/mL,对于Rebif_是9mg/mL)中、在不同pH下(7.2对5.5)和不同缓冲液(磷酸盐对乙酸盐)中配制AVONEXTM(5、7、15、16)。此外,Rebif_在其制剂中含有甘露醇,而AVONEXTM在其制剂中不含有甘露醇。这些制剂的差异可能是由于肌内注射后INF-β的吸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改变,这种改变是由于影响与肌肉细胞外基质的结合和/或pH-依赖性蛋白酶使其失活所致(17)。
为了进一步评价肌内注射对这些特性的影响,本发明实验的进一步目的是评价一种具体IFN-β-1a制剂—AvonexTM给健康志愿者静脉内(IV)、皮下(SC)或肌内(IM)给药后的药动学和药效学特征。有3组受试者,每组由8名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组成,每一受试者通过30分钟的静脉内(IV)输注、或通过皮下(SC)或肌内(IM)注射接受60μg(12百万单位)单剂量的IFN-β-1a。我们发现,IV输注后血清干扰素活性水平立刻达到了峰值,之后符合复指数衰变模型。IM注射后,在血清中始终可检测到干扰素活性,但是SC注射后则没有。如通过血清新蝶呤和β2-微球蛋白浓度改变所测定的那样,IM注射后的药效学反应也最大,其次是SC,然后是IV给药。这些结果表明,对于IFN-β-1a,通过IM给药,而不是SC或IV给药可产生最佳药动学和药效学反应。
对于IM给药,优选的本发明实施方案包括用于将本发明液体制剂非胃肠道给药的包装药盒。该包装可包括预填充有本发明液体制剂的注射器、几个酒精拭子、至少一个针头、一个或多个粘着绷带和使用说明书。还应当理解,本发明液体制剂可以与常规无针头注射系统一起使用。方法实验设计A.Avonex对Rebif设计随机、开放标记、单中心、双治疗、交换实验来比较AVONEXTM和Rebif_给健康志愿者IM注射后的药动学和药效学特征。年龄在18到45岁之间、最低体重为50kg并且体重在相对于身高的标准体重的15%范围内、并写了许诺书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符合该实验的条件。
招收15名男性受试者和15名女性受试者。通过IM注射让受试者接受一次6MU剂量的AVONEXTM和一次6MU剂量的Rebif_,给药间隔是2周。除了一名受试者之外,其它所有受试者都完成了该实验。一名在第一个实验期接受Rebif_的女性受试者发生了头痛和咽炎;在注射AVONEXTM前她退出了该实验。在任一药效学或药动学分析中都不包括这名受试者。在大腿前外侧进行肌内注射。在等同的对侧注射位点给药,即不是在同一注射位点给予AVONEXTM和Rebif_。
在每次注射前24小时内,让受试者进入临床药理学机构,并保留在该机构中直至给药后24小时完成了评价为止。每次注射后让受试者在床上呆1小时;然后允许他们进行正常活动。
每次注射后,受试者接受醋氨酚(对乙酰氨基酚)以降低出现干扰素给药所致的流感样症状的可能性。通知受试者在参与该实验期间不接受任何其它药物。
每次给药前即刻以及在给药后第6、9、12、15、18、24、30、36和48小时采集血样以进行药动学测定。通过评价血清新蝶呤浓度特征来评定药效学。新蝶呤是干扰素诱导的GTP环水解酶的产物;注射后血清新蝶呤增加是TNF-β激活受体的下游生物反应(8,9)。每次给药前即刻以及在给药后第6、12、18、24、30、36、48、72、96和144小时采集血样以测定血清新蝶呤浓度。
在整个实验期间记录不利事件。每次注射后144小时,进行常规血液学和血液化学试验。该实验是在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进行的,并且信守赫尔辛基宣言(Declaration of Helsinki)的原则。B.单剂量实验进行单剂量、平行组实验来评价通过下述3个不同途径给药的INF-β-1a的比较药动学和药效学SC,IM和30分钟Ⅳ输注。
年龄在18到45岁之间、最低体重为50kg并且体重在相对于身高的标准体重的15%范围内、并写了许诺书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符合该实验的条件。通过完成下述检测认定受试者是健康的体检;心电图(ECG);血液和尿实验室测试,包括测试乙肝抗原、丙肝、和HIV。怀孕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排除在外。
招收24名受试者(12名男性和12名女性),分成每8人一组,通过SC或IM注射、或30分钟的Ⅳ输注接受60μg IFN-β-1a。每组中包括相同数目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在每次SC或IM注射后第1、3、6、9、12、15、18、24和48小时,以及在Ⅳ输注开始后第10、20和30分钟及在Ⅳ输注结束后第5、10、20、30、45、60和90分钟、和第2、3、4、5、6、9、12、15、18、24、和48小时采集血样以进行药动学测试。
两种干扰素诱导的生物反应标记物-血清新蝶呤和β2-微球蛋白的测定,(9)在给予实验药物后第6、12、24、和48小时进行测定。
给予实验药物后48小时进行尿分析、血液化学和血液学试验。在整个实验期间监测不利事件。
该实验是在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的临床药理学机构中得到当地的伦理委员会批准后进行的。实验药物A.Avonex对Rebif比较AVONEXTM是以含有IFN-β-1a、HSA、磷酸钠和氯化钠的无菌冻干粉末提供的;在注射前,用注射用无菌水将小瓶中的组分重新配制。Rebif_是以含有IFN-β-1a、甘露醇、HSA和乙酸钠的无菌冻干粉末提供的。用注射用氯化钠溶液(0.9%NaCl)将Rebif_重新配制。在重新配制前,每种产品都以冻干粉末形式在2-8℃贮存。AVONEXTM包装在6MU小瓶中,Rebif_包装在3MU小瓶中。每种产品的活性都在标签上说明。
用1mL提供的载体按照说明将每瓶Rebif_重新配制。将2瓶重新配制的Rebif_合并在一起以制备体积约为2mL的6MU剂量。也按照说明将每瓶AVONEXTM重新配制成1mL溶液。然而,为了注射相等体积的两种测试药物,用1mL无菌水重新配制仅含有赋形剂的对比安慰剂瓶。然后将每瓶重新配制的AVONEXTM与安慰剂合并在一起以制备体积为2mL的6MU注射液。B.单剂量实验IFN-β-1a(AvonexTM)是作为每瓶含有60μg的IFN-β-1a、以及人血清白蛋白、氯化钠和磷酸钠的冻干粉末提供的。在注射前,每瓶用1mL无菌水重新配制。在该实验中使用的IFN-β-1a的比活性是200百万单位(MU)抗病毒(干扰素)活性/毫克IFN-β-1a蛋白。因此,每瓶含有12MU干扰素活性。测定方法A.Avonex对Rebif比较使用致细胞病变(CPE)生物测定法在Biogen定量测定血清中IFN-β的水平。该CPE测定法测定了与活性干扰素在血清样品中的浓度成正比的干扰素介导的抗病毒活性水平。在过去,这种测定已经成为评定INF-β药动学的标准方法(10,11)。
CPE测定法检测了β干扰素(INF-β)保护人肺癌细胞(A549,#CCL-185,ATCC,Rockville,MD)免受脑心肌炎(EMC)病毒的细胞毒性作用。将细胞与血清样品预培养15-20小时,以诱导和合成产生抗病毒反应的干扰素诱导蛋白。预培养后,将EMC病毒加到每孔中,并再培养30小时;用结晶紫染色测定细胞毒性。用每一测定板上的样品并行测试内部Biogen IFN-β标准。已经依据天然人成纤维细胞干扰素参考标准(干扰素的WHO第二国际标准,人成纤维细胞,Gb-23-902-531)(12)校准了该标准。
对于每个双平行测定板,以一式两份测试了血清样品和标准,每一样品产生了4个数据点。记录这4个平行测定的几何平均浓度。
对于323个测定板,通过计算关于平均内部IFN-β标准浓度的95%置信区间测定了该测定间变化性。如所定义的,变化性低于10%平均值。定量的限度一般为10U/mL。用市售125I RIA试剂盒(ImmunoBiological Laboratories,Hamburg,Germany)测定血清新蝶呤的浓度。不让进行药动学和药效学测定的研究人员知道治疗分配。B.单剂量实验使用致细胞病变(CPE)生物测定法在Biogen定量测定血清中IFN-β的水平。该CPE测定法测定了干扰素介导的抗病毒活性水平。样品中抗病毒活性水平反映了在抽取血液时样品中所含有的活性干扰素的分子数目。这种方法已经成为评定INF-β药动学的标准方法(11)。
在该实验中所用的CPE测定法检测β干扰素(INF-β)保护人肺癌细胞(A549,#CCL-185,ATCC,Rockville,MD)免受脑心肌炎(EMC)病毒的细胞毒性作用。将细胞与血清样品预培养15-20小时,以诱导和合成产生抗病毒反应的干扰素诱导蛋白。预培养后,加入EMC病毒,并再培养30小时,然后用结晶紫染色评定细胞毒性。已经依据天然人成纤维细胞干扰素参考标准(干扰素的WHO第二国际标准,人成纤维细胞,Gb-23-902-531)(12)校准了该标准。每一测定板还包括既不含有β干扰素也不含有EMC的细胞生长对照孔,和含有细胞与EMC但是不含有β干扰素的病毒对照孔。还制备含有标准和样品的对照板以测定样品对细胞生长的作用(如果有的话)。不加入病毒将这些板染色。
对于每个双平行测定板,以一式两份测试样品和标准,每一样品产生了4个数据点。记录这4个平行测定的几何平均浓度。在这一测定中检测的限度为10单位(U)/mL。
在临床药理学机构中使用市售分析试剂测定了新蝶呤和β2-微球蛋白的血清浓度。对于IV给药组,没有测定新蝶呤,这是因为在该组进行实验时,没有从制造商获得分析试剂。药动学和统计学方法A.Avonex对Rebif比较将关于这两种IFN-β-1a产品的血清干扰素活性数据进行标准描述分析。计算下述药动学参数(ⅰ)使用梯形算法计算从给药后0到48小时的曲线下面积-AUC(U×h/mL);(ⅱ)通过检查确定所观测的峰值血清活性Cmax(U/mL);和(ⅲ)通过检查确定达到峰值血清活性的时间tmax(h)。
在计算AUC和Cmax时,将所有给药后值减去基线血清干扰素活性;将所有未检测到的值设定为0U/mL。然而,在计算相对生物利用度时,将未检测到的给药后值设定为5U/mL(代表定量下限的一半)。这么做是因为,在5名受试者中给予Rebif_后和在1名受试者中给予AVONEXTM后的整个周期内血清干扰素活性水平是0U/mL。对于这5名Rebif_受试者,将不能检测的浓度调节至5U/mL,使得能计算有限相对生物利用度。
采用二向交换方差分析(ANOVA)分析AUC和Cmax。该分析中的项目包括顺序、受试者、性别、周期、和治疗(13)。起初还包括性别-治疗相互作用项,但是随后将其去除了,因为这种相互作用不是显著性的。在分析前将AUC和Cmax进行对数变换。
计算下述药效学参数(1)从0到144小时的曲线下面积EAUC(对基线标准化);(ⅱ)从基线开始的最大增加Emax;(ⅲ)达到最大作用的时间tmax;(ⅳ)给药后0-144小时之间的浓度差异。
所有EAUC和Emax值都进行过基线校正。使用上述二向交换ANOVA对logeEAUC和logeEmax进行了统计学分析。还以90%置信限估计了AVONEXTM与Rebif_在EAUC和Emax上的比值。为了确定给予每种产品后在给药后第144小时血清新蝶呤浓度是否仍然增加,用成对t-检验将基线和144小时值之间的差异与0进行比较。B.单剂量实验使用Rstrip_软件(MicroMath,Inc.,Salt Lake City,UT)使数据适合于药动学模型。对于每一组,将几何平均浓度相对于时间绘图。因为测定结果以稀释度表示,所以认为几何平均比算术平均更合适。根据基线值调节血清干扰素水平,将不能检测的血清浓度设定为5U/mL,这代表检测下限的一半。
对于Ⅳ输注数据,使每一受试者的可检测的血清浓度适合于双室Ⅳ输注模型,使SC和IM数据适合于双室注射模型。
计算下述药动学参数(20)(ⅰ)观测到的峰值浓度Cmax(U/mL);(ⅱ)使用梯形规则计算从0到48小时的曲线下面积-AUC(U·h/mL);(ⅲ)消除半衰期;此外从Ⅳ输注数据计算(ⅳ)分布半衰期(h);(ⅴ)清除率(mL/h)(ⅵ)表观分布体积Vd(L)。
使用WinNonlin(版本1.0,Scientific Consulting Inc.,Apex,NC)软件来计算SC和IM注射后的消除半衰期。
对于β2-微球蛋白和新蝶呤,每组的数据以相对于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呈现。计算从基线开始的最大变化Emax。将Cmax、AUC和Emax进行单向方差分析以比较给药组。在分析前将Cmax和AUC进行对数变换;记录几何平均值。结果和讨论A.Avonex对Rebif比较图1显示了对于每一产品相对于时间的血清干扰素活性。在每一给药后时间点,AVONEXTM给药后的平均血清干扰素活性都比Rebif_给药后的平均血清干扰素活性高。表1总结了每一产品的药效学参数和交换方差分析的结果。对于AVONEXTM和Rebif_,最小二乘方平均AUC值分别是824和403U×h/mL。AVONEXTM与Rebif_的最小二乘方平均AUC比值是204%,在90%置信限,该比值为172-243%(p<0.001)。
AVONEXTM给药后的最小二乘方平均Cmax值为33.8U/mL,Rebif_给药后的最小二乘方平均Cmax值为15.2U/mL。AVONEXTM与Rebif_的最小二乘方平均Cmax比值是222%,在90%置信限,该比值为172-285%(p<0.001)。对于AVONEXTM和Rebif_,达到最大浓度的平均时间为12-16小时。
AVONEXTM的药效学作用与其药动学实验结果相似。图2图解表明了每次治疗后相对于时间的与药物有关的新蝶呤几何平均浓度。每种产品给药后,在最初的36小时期间新蝶呤浓度增加;在给药后36-72小时浓度达到稳定的状态;然后逐渐下降。然而,与Rebif_相比,AVONEXTM对新蝶呤的诱导作用较大。给药后36-72小时期间的平均浓度对于AVONEXTM约为12.0nmol/L,对于Rebif_约为9.3nmol/L。对于每次治疗,给药后第144小时的新蝶呤浓度比给药前显著增高(p<0.001)。
表Ⅱ总结了药效学参数EAUC和Emax。对于AVONEXTM和Rebif_,最小二乘方平均EAUC值分别是693和481nmol×h/L(p<0.001)。AVONEXTM与Rebif_的平均EAUC比值是144%,在90%置信限,该比值为131-159%。对于AVONEXTM和Rebif_,最小二乘方平均Emax值分别是9.5和6.9nmol/L(p<0.001)。AVONEXTM与Rebif_的平均Emax比值是138%,在90%置信限,该比值为123-156%。
所有受试者都进行安全性分析。AVONEXTM给药后,29名受试者中有21人(72%)经历了不利事件;Rebif_给药后,30名受试者中有21人(70%)经历了不利事件。在用这两种产品治疗后看到了与干扰素介导的流感综合症有关的不利事件。在所报告的不利事件当中,最常见的是头痛Rebif_给药后,有40%受试者有头痛;AVONEXTM给药后,有38%受试者有头痛。注射AVONEXTM后,分别有24%、28%和31%受试者报告有恶心、背痛和肌肉疼,注射Rebif_后,有10%或少于10%的受试者报告有这些不良反应。对于AVONEXTM,这后3种症状的发生率比Rebif_高可能与AVONEXTM的生物利用度比Rebif_高很多有关。用这两种产品进行治疗都没有报告注射位点反应。
这些结果表明,在生化特性方面应当类似的这两种蛋白在IM给药后没有表现出相同的吸收特性或药效学作用。对该差异的可能解释包括(ⅰ)这两种分子之间未确定的结构差异,(ⅱ)给药量的差异,或(ⅲ)制剂方面的差异。对于第一种可能性,因为这两种分子都是通过将IFN-β的天然人基因插入到中国仓鼠卵巢细胞内产生的,所以AVONEXTM和Rebif_所含有的活性药物中不可能存在重大结构差异。相反,各瓶中较少量的药物可部分解释注射Rebif_后较低的吸收剂量。根据产品标注,在该实验中受试者接受相同剂量的每种产品。然而,据报道,在Rebif_中IFN-β-1a的比活性为3×108单位/mg(即每毫克IFN-β-1a蛋白具有300MU抗病毒活性),而AVONEXTM的比活性为2×108单位/mg(14)。这表明一6MU瓶的Rebif_含有20μgIFN-β-1a,而一6MU瓶的AVONEXTM含有30μg IFN-β-1a。不可能获得该差异的直接证明,因为这两种产品是用大于300倍过量的HSA配制的,HSA会干扰IFN-β-1a浓度的精确测定。
然而,剂量方面的这一表现差异不是导致药动学测定中2倍以上差异的全部原因。如下所述,另一可解释该结果的已知差异是制剂。
最重要的是,制剂方面的差异和药动学与药效学参数中所观测的差异表明,关于IM给予多发性硬化患者的Rebif_的临床药效的确切陈述需要用IM给药的Rebif_进行临床研究。在获得这类数据以前,本发明提供的发现表明,以类似的标注剂量用IM Rebi_简单替代AVONEXTM不可能重现使用AVONEXTM所观察到的治疗作用。B.单剂量实验人口统计表Ⅲ总结了各组的基线人口统计学数据。各组间的年龄、身高和体重相似。药动学图3表明了从开始Ⅳ输注起的相对于时间的平均干扰素活性水平。在第20分钟(在一个受试者中)或在第30分钟、即当停止输注时(在所有其它受试者中)检测到最大水平Cmax。Cmax为160-640U/mL。该双室模型很好地描述了数据。从该模型中可知,平均分布半衰期和消除半衰期分别为4分钟和4小时。平均分布体积为61.6L,平均总清除率为334mL/h/kg。
图4表明了SC和IM注射后相对于时间的平均血清干扰素活性水平。除了在一个受试者中IM注射后的峰值干扰素活性水平是80U/mL以外,在其它所有受试者中该峰值水平都是40U/mL。SC给药后的平均Cmax为20U/mL。然而,在SC给药组的8名受试者当中,有4名受试者的血清干扰素活性水平在注射后的所有时间点都保持在检测限度以下。IM给药后的AUC和Cmax都显著高于SC给药后的AUC和Cmax(分别是p<0.001和p=0.033)。
IM注射后的平均表观消除半衰期是10.0小时,SC注射后的平均表观消除半衰期是8.6小时,都比在Ⅳ输注组中看到的值高。因为其清除机制可能与Ⅳ输注后的机制相同,所以这些消除半衰期计算表明从IM或SC注射位点有延长的吸附。
AUCIM大于AUCIV是出乎意料的结果,但是可由可能导致血清接触增加的延长的吸收相解释(见讨论)。因为对于延长的吸收时间没有足够的有效数据来可靠地调整AUC比值,所以没有计算生物利用度。表Ⅱ总结了药动学结果。药效学图5和图6分别表明了相对于时间的平均血清β2-微球蛋白和新蝶呤浓度。给药后第24或48小时观察到了这两种标记的峰值水平。对于血清β2-微球蛋白,IM注射后的平均Emax为796μg/L,SC注射后的平均Emax为628μg/L,Ⅳ输注后的平均Emax为559μg/L(对于IM对SC,p=0.050;对于IM对Ⅳ,p=0.008)。对于血清新蝶呤,IM注射后的Emax为16.0nmol/L,SC注射后的Emax为12.4nmol/L(p=0.18)。表Ⅳ中总结了Emax值。
该单剂量实验已经确定了Ⅳ、SC或IM给药后这种特定的IFN-β-1a产品-AvonexTM的单剂量药动学和药效学反应特征。30分钟的Ⅳ输注后,IFN-β-1a仅在几分钟内就迅速再分布,然后经过数小时更缓慢地清除。该实验中的消除半衰期约为4小时,而以前报道的其它β干扰素产品的消除半衰期为1.5-5小时。同样,SC给药后的血清干扰素活性的最低增加水平与其它β干扰素产品一致。然而,将这些其它β干扰素产品IM给药后,没有看到可检测的血清干扰素水平[参见例如(15)]。在本实验中,IM注射后始终看到可检测的干扰素水平。此外,IM注射后的血清干扰素活性的AUC比SC给药后的高2-3倍。
使用本实验所用的IFN-β-1a产品、IM注射后的吸收比SC注射后的吸收要高,这种情况不可能是活性药物分子的内在特性。在另一实验中(7),据报道对于Rebif_,在IM和SC注射之间没有任何药动学或药效学差异。在本实验和上述另一实验中使用的IFN-β-1a分子都是通过将β干扰素的天然人基因插入到中国仓鼠卵巢细胞内制得的。因此,这两种产品所含有的活性药物中不可能存在重大结构差异。此外,Ⅳ给药后,在本实验中使用的Avonex IFN-β-1a的药动学特性与以前报道的类似。因为预计Ⅳ给药后该产品的无活性组分(即赋形剂)的影响最小,所以各种β干扰素分子具有类似的Ⅳ药动学参数表明了这些分子的内在药动学性能没有实质差异。
对于本发明产品IM注射后将干扰素递送到血流中的能力的更可信的解释与产品的无活性组分(即赋形剂)有关。Paulesu[17]等人已经提出,IM注射后许多β干扰素分子的吸收差可能是由于β干扰素与肌肉中细胞外基质结合或被蛋白酶失活。他们还证实了肌肉匀浆物可使IFN-β失活,而不使IFN-α失活。这种失活被白蛋白部分地阻断,这表明以这种方式配制制剂可提高IM注射后β干扰素的生物利用度。各种β干扰素产品在其制剂方面是不同的,并且这些不同也可能影响与肌肉中局部因子的相互作用。例如,在本实验中使用的IFN-β-1b和IFN-β-1a是在生理pH下配制的并含有15mg/mL人白蛋白作为稳定剂(18)。然而,IFN-β-1b还含有葡萄糖,IFN-β-1a则不含有。第二种IFN-β-1a产品重新配制后的pH为5-5.5,并含有甘露醇和9mg/mL人白蛋白作为稳定剂(15)。
从SC和IM注射位点的吸收被延长了。结果使得不能计算这两种给药途径的生物利用度。确定生物利用度的标准方法是通过计算吸收分数(例如,AUCIM/AUCIV)来进行的。然而,当吸收过程实质上比消除过程慢时(“起伏”动力学),这种方法会导致过高估计生物利用度(19)。在这类情况下,需要通过合适的速率常数调节AUCIM值(即应当用表观吸收速率常数Ka替代表观消除速率常数Kel)。在本实验中,不能计算这种调节的生物利用度,这是由于受试者之间在吸收和消除速率方面的变化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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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Ⅰ药动学参数分析的总结
1按照用于调节受试者和周期的方差分析,从对数标尺变换回的最小二乘方平均值。2算术平均值表Ⅱ药效学参数的总结基线校正的血清新蝶呤
1按照用于调节受试者和周期的方差分析,从对数标尺变换回的最小二乘方平均值。p-值是基于比较从该模型评估的这两种产品。2算术平均值表Ⅲ人口统计学总结
平均值(±s.d.)表Ⅳ药动学和药效学参数的总结
平均值(±s.e.m.)


图1.在29名健康受试者(15名男性、14名女性)中,IM给予6MUIFN-β-1a后的平均血清活性。图2.血清新蝶呤浓度-几何平均值对时间。图3.从30分钟Ⅳ输注60μg(12MU)IFN-β-1a开始相对于时间的平均(±s.e.m.)血清干扰素活性水平(n=8名受试者)。图4.IM或SC注射60μg(12MU)IFN-β-1a后的平均(±s.e.m.)血清干扰素活性水平(n=8名受试者/组)。图5.单次给予60μg(12MU)IFN-β-1a后相对于时间的平均血清β2-微球蛋白浓度(n=8名受试者/组)。图6.单次给予60μg(12MU)IFN-β-1a后相对于时间的平均血清新蝶呤浓度(n=8名受试者/组)。
权利要求
1.包含pH约为7.2的缓冲剂、重组β干扰素和15mg/ml人血清白蛋白的液体组合物,所述组合物的特征在于,与含有9mg/ml人血清白蛋白、pH约为5.0的β干扰素液体组合物的药动学特征相比,具有提高的药动学特性,所述提高的药动学特性如表Ⅰ所述,所述组合物的进一步特征在于,与含有9mg/ml人血清白蛋白、pH约为5.0的β干扰素液体组合物的药效学特征相比,具有提高的药效学特性,所述提高的药效学特性如表Ⅱ所述。
2.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装在容器中。
3.权利要求2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容器是注射器。
4.装在贮存容器中的液体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液体组合物适于对哺乳动物非胃肠道给药,并且基本上由有效量的β干扰素、将pH维持在约7.2的缓冲剂、和人血清白蛋白组成,其中所述β干扰素已经在先冷冻干燥过,并且所述组合物的特征在于,与含有9mg/ml人血清白蛋白、pH约为5.0的β干扰素液体组合物的药动学特征相比,具有提高的药动学特性,所述提高的药动学特性如表Ⅰ所述,所述组合物的进一步特征在于,与含有9mg/ml人血清白蛋白、pH约为5.0的β干扰素液体组合物的药效学特征相比,具有提高的药效学特性,所述提高的药效学特性如表Ⅱ所述。
5.权利要求4的液体组合物,其中所述容器是注射器。
6.权利要求4的液体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是无菌的。
7.权利要求4的液体组合物,其中所述β干扰素是人重组β干扰素。
8.用于将液体干扰素制剂非胃肠道给药的药盒,其中所述药盒包括a)包含权利要求4的液体制剂的容器,和b)其使用说明书。
9.权利要求8的药盒,其中还包括c)酒精拭子;d)针头;和至少一个粘着绷带。
全文摘要
包含pH约为7.2的缓冲剂、重组β干扰素和15mg/ml人血清白蛋白的液体组合物,及包含所述组合物的用于非胃肠道给药的药盒。
文档编号A61P31/12GK1299285SQ98814145
公开日2001年6月13日 申请日期1998年5月29日 优先权日1998年5月29日
发明者J·埃拉姆, M·罗吉, S·格尔兹 申请人:拜奥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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