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肿瘤测量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968720阅读:540来源:国知局
一种肿瘤测量钳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肿瘤测量钳,包括两根相互铰接的钳臂,所述钳臂在铰接处设置测量器,所述测量器内设置角度测量模块,所述角度测量模块连接计算控制模块,所述计算控制模块连接无线信号输送模块,所述无线数据输送模块传输信号至监控计算机。本实用新型测量时数据读取方便,且可将数据及时输送至监控计算机储存,防止数据丢失。
【专利说明】
一种肿瘤测量钳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外科手术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肿瘤测量钳。
【背景技术】
[0002]测量肿瘤组织的大小是对肿瘤进行分期的重要部分,虽然通过X射线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成像技术(MRI),B超等手段能进行间接的测量,但在肿瘤的普查或临床治疗中,需对肿瘤的大小直接测量,对于体表肿瘤或已经切除下来的肿瘤通过直尺就可以测量了,但对于常见病子宫颈癌、鼻腔或喉腔中的肿瘤,因要通过阴道、鼻道或口腔腔道进行测量,临床医生需要通过测量钳来测量,而现有的测量钳在测量时存在读取数据麻烦,数据容易丢失的现象。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肿瘤测量钳,测量时数据读取方便,且可将数据及时输送至监控计算机储存,防止数据丢失。
[0004]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肿瘤测量钳,包括两根相互铰接的钳臂,所述钳臂在铰接处设置测量器,所述测量器内设置角度测量模块,所述角度测量模块连接计算控制模块,所述计算控制模块连接无线信号输送模块,所述无线信号输送模块传输信号至监控计算机。
[0005]进一步地,所述钳臂的前端部设置柔性球。
[0006]进一步地,所述测量器上设置显示模块,所述显示模块连接计算控制模块。
[0007]进一步地,所述监控计算机设置无线数据接收模块。
[0008]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测量钳通过使用钳体时旋转角度测量肿瘤大小,测量数据经测量器的计算控制模块运算后在显示模块上显示,同时计算控制模块将测量数据通过无线信号输送模块输送至监控计算机,监控计算机通过无线数据接收模块接收测量数据,并将数据进行存储,数据存储及时,防止数据丢失。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肿瘤测量钳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2为本实用新型监控计算机示意图。
[0011 ]其中:1、钳臂;2、测量器;3、柔性球;4、角度测量模块;5、计算控制模块;6、显示模块;7、无线信号输送模块;8、无线数据接收模块;9、监控计算机。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3]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肿瘤测量钳,包括两根相互铰接的钳臂I,所述钳臂I在铰接处设置测量器2,所述测量器2内设置角度测量模块4,所述角度测量模块4连接计算控制模块5,所述计算控制模块5连接无线信号输送模块7,所述无线信号输送模块7传输信号至监控计算机9,所述钳臂I的前端部设置柔性球3,所述测量器2上设置显示模块6,所述显示模块6连接计算控制模块5,所述监控计算机9设置无线数据接收模块8。
[0014]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测量钳通过使用钳体时旋转角度测量肿瘤大小,测量数据经测量器2的计算控制模块5运算后在显示模块6上显示,同时计算控制模块5将测量数据通过无线信号输送模块7输送至监控计算机9,监控计算机9通过无线数据接收模块8接收测量数据,并将数据进行存储,数据存储及时,防止数据丢失。
[0015]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肿瘤测量钳,包括两根相互铰接的钳臂(I),其特征在于,所述钳臂(I)在铰接处设置测量器(2),所述测量器(2)内设置角度测量模块(4),所述角度测量模块(4)连接计算控制模块(5),所述计算控制模块(5)连接无线信号输送模块(7),所述无线信号输送模块(7)传输信号至监控计算机(9)。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肿瘤测量钳,其特征在于,所述钳臂(I)的前端部设置柔性球(3)。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肿瘤测量钳,其特征在于,所述测量器(2)上设置显示模块(6 ),所述显示模块(6 )连接计算控制模块(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肿瘤测量钳,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计算机(9)设置无线数据接收模块(8)。
【文档编号】G08C17/02GK205658912SQ201620210469
【公开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请日】2016年3月20日
【发明人】刘均港
【申请人】刘均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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