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清洁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2368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表面清洁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表面清洁设备,该设备例如用来清洁地板或家居饰物,其包括一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和一用于转动毛刷的电动机。
背景技术
目前的表面清洁设备一般采用的是抽吸装置。这种抽吸装置的一个缺点是用于产生吸力的风扇的效率较低,也就是说,在工作中其效率通常在10%到12%之间,这将导致该设备不易于变得轻便。在设备中带有电机供电电池的情况下,这一问题尤其突出。因而,这样的设计将是不实际的在便携式吸尘器中设置足够电量的电池,以便于使所产生吸力的大小能满足有效进行清洁的需要。
存在一种已知的表面清洁设备,该设备例如用于执行清扫作业,在该设备中支撑着一细长的毛刷机构-有时也被称为刷棒,从而使其可在一壳体中转动,该壳体至少适于在向前的方向上被推动而行进。毛刷机构通常是以横贯的方式延伸在壳体中,并适于接触到壳体下方的表面。毛刷机构被设置成利用在地板上推行壳体所产生的摩擦作用进行驱动,从而发生转动。壳体上可设置有与地面相接触的滚轮。此种结构的一个缺点在于摩擦驱动的效率并不非常高。
这样的设计也是公知的设置一个或多个辅助毛刷机构,其从壳体的一个或两个前拐角处向外延伸出。辅助毛刷机构被设置成绕一轴线转动,该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是倾斜的,且该辅助毛刷机构上还设置有径向的硬毛。文献GB-A-1547286中描述了一种此类型的辅助毛刷机构。辅助毛刷机构是可自由转动的,且此辅助毛刷机构的转动依赖于设备被在地板上推行的过程中、其与房间地板或踢脚板的接触。这样的转动机构是不可靠的,并会导致设备所要收集的、地板上的灰尘颗粒和/或污物被绷弹向转动着的细长滚刷组件。另外,圆形辅助毛刷机构与地板或踢脚板的接触会导致辅助毛刷机构上的硬毛实际上是在向后的方向上执行角转动,其中的辅助毛刷机构从壳体向侧旁延伸出去。这就意味着当从设备的后上方进行观察时,从壳体的右手侧前拐角向外延伸出的那个辅助滚刷装置将以顺时针的方向进行转动,从而在转动着的细长毛刷机构的方向上,辅助毛刷装置将其周围的灰尘和/或污物弹拂到后面。这并不是令人满意。

发明内容
因而,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表面清洁设备,其能克服-或者至少是改善现有设备所存在的至少一部分问题。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此处提供了一种表面清洁设备,其包括一本体,其包括一后隔室、一前隔室、以及一中间隔室,中间隔室设置在前、后隔室之间;一细长的、可转动的毛刷机构,其设置在前隔室中,并延伸穿过该前隔室;一电动机,其位于后隔室内;以及驱动装置,其延伸在可转动的毛刷机构与电动机之间。
还设置了一个电池,其与所述电动机一起位于后隔室中,该电池例如为可充电电池。作为备选方案,电机可以是由市电电源进行供电的。
所述可转动毛刷机构基本上延伸前隔室的整个宽度。
中间隔室上设置有一可拆卸的封隔板,用于清除出隔室内的尘屑,该封隔板例如为可拆卸的侧壁板。
驱动装置可至少部分地穿过中间隔室。驱动装置可从一孔道中穿过,该孔道至少部分地穿过中间隔室。驱动装置的设置位置可靠近中间隔室的一侧。
驱动装置可包括一传动皮带,该皮带例如为齿牙传动带。
可在后隔室与中间隔室之间设置一壁板,用于将后隔室与中间隔室封隔开。
可在中间隔室与前隔室之间设置一壁板,该壁板从中间隔室的底部延伸出,且其顶部是截短的。该壁板顶部的高度基本上与毛刷机构的顶部等高。壁板可被设计成向后倾斜。倾斜角例如在15到20度的范围内。
设备还包括手柄装置。手柄装置的长度是可变的。例如,该手柄装置是可拆换的。因而,其中一个手柄装置可以相对较短,而另一手柄装置则可相对较长。作为可选方案,该另一手柄装置也可用于延接第一手柄装置。两手柄装置,或至少是较长的那一手柄装置可绕其自身的轴线转动从而便于对设备进行操纵和/或可绕一轴线枢转,后一轴线与该手柄装置自身的轴向横交。
在设备本体的一侧可设置一辅助毛刷机构。辅助毛刷机构从前隔室向外延伸出。辅助毛刷机构可绕一轴线转动,该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是倾斜的。辅助毛刷机构上可设置有径向的刚毛。径向刚毛相对于辅助毛刷机构的转动轴方向有一定的倾斜,其中倾角为锐角。可通过所述电动机或摩擦作用来对辅助毛刷机构进行驱动。
在其下表面上,前隔室包括一孔隙,毛刷机构上的刚毛从该孔隙中突出。前隔室的前部是可活动的,以便于露出位于设备前部的刚毛。例如,可设置一可拆卸或可枢转的(或者也就是说-可活动的)盖板,用以露出位于设备前方的刚毛。
可在后隔室上设置接地的滚轮。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本文提供了一种表面清洁设备,其包括一本体,其上设置有一个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一电动机;以及延伸在可转动的毛刷机构与电动机之间的驱动装置,其中,本体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接地滚轮,滚轮远离所述的毛刷机构。
本发明的第二方面可包含本发明第一方面所具有的特征。
根据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本文提供了一种表面清洁设备,其包括一壳体,该壳体中设置有一个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其中壳体上为毛刷机构部分设置了一个可活动的(包括可拆卸的意义)盖板。
因而,本发明的设备可清理到那些利用其它设备不可能清理到的表面,例如,其可对楼梯踏板的正面进行清洁,而对于所述的其它设备,其前盖板则会向下延伸到设备底部所在的高度处。
本发明的第三方面可包含本发明第一方面所具有的特征。
根据本发明的第四方面,本文提供了一种表面清洁设备,其包括一壳体,壳体中设置有一个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其中,毛刷机构的刚毛在本体的下方延伸到一定程度,使得本体在工作中可被倾斜,从而增大刚毛与待清洁表面之间的接触。
因而,可对壳体进行倾斜,以此来增大毛刷机构的刚毛与待清洁表面之间的接触,或者是增大毛刷机构的刚毛刺向待清洁表面的深度。
本发明的第四方面可包含本发明第一方面所具有的特征。
根据本发明的第五方面,此处提供了一种表面清洁设备,其包括一壳体,壳体中设置有一个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一电动机;以及驱动装置,驱动装置延伸在可转动的毛刷机构和电动机之间,其中,本体上设置有手柄装置,该手柄装置的长度是可变的。
本发明的第五方面可包含本发明第一方面所具有的特征。
根据本发明的第六方面,本文提供了一种表面清洁设备,其包括一壳体,壳体中设置有一个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一电动机;以及驱动装置,驱动装置延伸在可转动的毛刷机构和电动机之间,其中,本体上设置有手柄装置,该手柄装置被安装成可绕其纵向轴线转动,从而可转动该手柄以便于对设备进行操纵。
本发明的第六方面可包含本发明第一方面所具有的特征。
根据本发明的第七方面,本文提供了一种表面清洁设备,其包括一壳体,该壳体适于被沿至少是向前的方向在表面上推行;一细长的毛刷机构,其被支撑为在壳体中转动,且其在所述壳体的横向上延伸,并适于与所述表面接触;用于转动细长毛刷机构的装置;以及至少一个辅助毛刷机构,其基本上为圆形的构造,并从壳体向外延伸,且适于被壳体中的装置驱动而转动,从而,在所述至少一个辅助毛刷机构转动的过程中,其外周区域发生角转动,从而将尘屑扫入到细长毛刷机构的移动路径中。
所述的至少一个辅助毛刷机构可被设置成绕一垂直轴线转动,或绕一轴线转动,后一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是倾斜的。
所述的至少一个辅助毛刷机构可被设置成从壳体的右手侧和/或左手侧向外延伸出,如果从壳体的后上方进行观察时,如果辅助毛刷机构是从壳体的右手侧向外延伸出的,则辅助毛刷机构就被设置成沿视角所在处的逆时针方向进行转动。而从壳体的后上方进行观察时,如果辅助毛刷机构是从壳体的左手侧向外延伸出的,则辅助毛刷机构就被设置成沿视角所在处的顺时针方向进行转动。
所述的至少一个辅助毛刷机构上可设置有径向的刚毛,刚毛相对于该至少一个辅助毛刷机构的转动轴是倾斜的,其中的倾角为锐角。
所述至少一个辅助毛刷机构可由细长毛刷机构进行驱动而发生转动,并适于由设置在细长毛刷机构至少一端上的齿轮装置驱动。
所述的至少一个辅助毛刷机构和/或细长毛刷机构适于由设置在壳体中的至少一个电动机进行驱动。该至少一个电机可由电池或市电电网供电。
作为备选方案,细长毛刷机构适于由摩擦装置进行驱动,其中摩擦装置是利用在所述表面上推进壳体而工作的,细长毛刷机构在转动时适于驱动所述的至少一个辅助毛刷机构。
壳体上可设置有一个或多个滚轮,用于与所述表面进行接合,并使壳体能沿着表面被推动而前进,或用于促进壳体的推进。
壳体中可设置一个隔室,用于容纳被细长毛刷机构从所述表面上收集来的尘屑。
作为可选方案,壳体上可设置有排出装置,用于将细长毛刷机构从所述表面上收集到的尘屑导入到一接纳容器中,其中的排出装置例如是一条管道或软管装置,而接纳容器例如是一个袋体,其设置在其它位置处或设置在清洁设备上。
壳体适于被固定连接到抽吸软管装置上或从抽吸软管上拆下,该抽吸软管适于接收壳体中的尘屑,这些尘屑是由细长毛刷机构从表面上收集来的。抽吸软管装置中可包括电线和连接装置,一个或多个电动机利用这些电线和连接装置而连接到远处的电源,该电源例如为市电电网或电池装置。
本发明的清洁设备所能清理的表面可以是需要进行清扫的任何表面,这些表面可以是房屋或车辆的地板、楼梯或覆盖饰物。


从下文参照附图所作的示例性描述,可对本发明有更好的理解,并能更为清楚地领会本发明是如何进行工作的,在附图中图1是一个俯视图,表示了根据本发明的表面清洁设备的一种实施例;图2是将图1所示表面清洁设备局部剖开后的侧视图;图3是图1和图2所示表面清洁设备的视图,图中的设备带有一种备选形式的手柄;图4中的轴测图表示了根据本发明的表面清洁设备的另一种实施例,在该图中,为清楚起见而去掉了设备上的刷棒盖板部件;图5是图4所示设备的轴测图,图中的设备上拆掉了壳体部件;图6是图4所示设备的仰视图,在该图中,为清楚起见而去掉了设备上的刷棒盖板部件;图7中的轴测图表示了根据本发明的表面清洁设备的一种可选实施例,在该图中,为清楚起见而去掉了设备上的刷棒盖板部件(但用虚线对此作了表示);以及图8是一轴测图,表示了根据本发明的表面清洁设备的又一种实施方式,在该图中,为清楚起见而去掉了设备上的刷棒盖板部件(但用虚线进行了表示)。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2所示的表面清洁设备包括一本体1,该本体最好是用塑料材料制成的,并实际上具有三个隔室。
一后隔室3包容着一台电动机5和一可充电的电池组7。电池组7可与市电电网(图中未示出)相连接,从而可对该电池组进行充电。在设备未使用的任何时候、或者在任何合适的时候,只要电池组中的电量被耗尽了,则就可将电池组连接到电力网上。设置了开关装置(图中未示出),以便于用户能根据需要向电机5供电或将其断电。作为电池组的替代措施,设备也可采用一次性的电池或直接用市电电网来供电。
一前隔室9中包容着一个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11。为方便起见,前隔室的前壁板被制成弧形的,并环绕着毛刷机构11的外周面延伸。在位置13处,前隔室的底部是打开的,以利于毛刷机构的刚毛能与地板、地毯等表面接触到,该表面清洁设备在该表面上移动。前隔室的后部是一块向后倾斜的壁板15,其能允许灰尘、污物等尘屑能被毛刷机构11的转动而送到壁板的高处、并翻越壁板15而进入到一中间隔室17内,下文中将对该中间隔室17作更为详细的描述。壁板15向上延伸的高度大体上与毛刷机构11的顶部等高,且壁板沿一定的角度向后延伸(也就是说,沿远离前隔室的方向延伸),其中的倾斜角度约为18度。精确的角度值并不是很重要的,但该倾斜设计的确有利于尘屑向上翻过壁板,且同时有助于将尘屑保持在中间隔室17中。毛刷机构的延伸长度基本上与前隔室的整个宽度相同,且在毛刷机构上按照螺旋的形式设置了两排刚毛。两排刚毛是径向相对的,且每一排呈一对分离的螺旋线形式,该螺旋线在相对方向上扭转,且基本上在毛刷机构的端部的中间相遇。
中间隔室17位于壁板15和另一壁板21之间,其中的壁板21将电气部件5、7封装在后隔室3中,壁板21保护了后隔室中的各个器件,使它们免受尘屑落入的影响。中间隔室17还具有一底壁板、一顶壁板以及由本体1的外壁板构成的侧壁。因而,尘屑会聚集在中间隔室17内。中间隔室上设置有可拆卸的封隔板,以便于清除出其中的尘屑。例如,其中的一面壁板-例如侧壁板、顶壁板或底壁板是可被拆卸的,用于将中间隔室内的尘屑清空,一旦隔室被清空之后,可将拆下的壁板装回原位。理想的情况是侧壁板23是可拆下的,用于倒出设备中的尘屑。壁板15所带来的优点是尘屑不易于从中间隔室17中逃逸出去,而且即使本体倾斜到使前隔室低于中间隔室的程度,尘屑也不会从中间隔室中流出。
电动机5利用一齿牙皮带29、通过分别安装在电动机和毛刷上的齿牙轮25、27来对毛刷机构11进行驱动,其中的齿牙皮带29例如是由弹性材料制成的,其延伸在两齿牙带轮25、27之间。齿牙皮带29被封装在一孔道31中,皮带29在该孔道中穿过中间隔室17,从而可防止将尘屑带入到后隔室3中。孔道31可在任何方便的部位处穿过中间隔室17。但是,尤其是在侧壁板23是可拆卸的、以便于倒出尘屑的情况下,孔道可被设置在中间隔室17的某一侧处,该侧远离可拆卸的侧壁板23。
在后隔室3的部位处,本体1上连接有一手柄33,在该手柄的下方,本体上制有一个凹陷35,以便于使手柄易于抓握,同时还使表面清洁设备具有很低的轮廓。手柄33可以是由一第一部件37和一第二部件39这两个部件组成的,其中的第一部件37被固定到本体1上,第二部件39可从第一部件上拆下,并如图3所示那样,可用一根较长的手柄部件41来取代该部件39。较长的手柄部件41上设置有旋转装置43,使得手柄部件41可绕其轴线相对于本体1进行转动,且手柄部件41上设置有枢转装置45,以使得该手柄部件可绕一轴线枢转,此轴线与该手柄部件的轴向方向横向正交,从而使该表面清洁设备便于用户的操纵。作为可拆换手柄的替代部件,手柄部件41能与手柄部件33可拆卸地接合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能在只使用手柄部件33的条件下防止产生运动,手柄部件33被设置成这样只有当手柄部件33处于几个特定位置时,旋转装置43才起作用。
尤其从图3可以看出,毛刷机构11上的刚毛从位于前隔室9处的孔隙向外伸出。为了能清除掉顽固的尘屑和/或将地毯翻新,可对前隔室的前下部位进行斜切、或者将前隔室的前部制成可活动的(包括可拆卸的),以此来增大刚毛在这一部位的外露程度。按照这样的方式,设备的前部相对于待清洁表面可以是倾斜的,从而能增大刚毛与待清洁表面之间的接触,且在某些表面上,这样做可增大刚毛戳刺到表面中、并对其进行清洁的深度。
尽管在图中未表示出,但可在毛刷机构11的一侧设置一辅助转动毛刷机构,在毛刷机构的这一侧安装了带轮27和皮带29。例如在文件GB-A-1547286中就描述了这样的辅助毛刷。这样的辅助毛刷能将尘屑扫拨到毛刷机构11的路径中,不然的话,由于在带轮27的区域处不存在刚毛,所以会漏掉这一区域的尘屑。辅助毛刷可通过任何合适的措施进行驱动,例如可通过与毛刷机构11进行齿轮啮合、或者通过与所清扫表面发生摩擦作用来进行驱动,辅助毛刷可从本体1上悬伸出,并向外延伸。辅助毛刷可包括一圆柱体,该圆柱体可绕一轴线转动,其中的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约10度左右,从而使其向外延伸到本体1之外。刚毛从圆柱体的外周部沿径向向外突伸出,但并不一定要与转动轴线垂直,优选地是与转动轴线成80度的夹角,从而就使刚毛成为圆锥形状,其截面积随距离本体1的距离变大而逐渐增大。
前隔室9的前部可被拆去(尽管在图中未示出),以便于在装置的前方露出刚毛。这将有效地增大前隔室上的孔隙,对于吸尘器而言,孔隙的增大会严重影响其工作效能,但在本发明中,实际上却是利用增大孔隙的设计来促进对楼梯的清扫、对车辆上覆盖饰物和地毯的清洁以及其它的操作,在这些操作场合中,需要刚毛有更大的外露面积。在上面的设计中,是将隔室9的前部拆去,作为一替代方案,隔室9的前部也可以是活动的,例如其相对于隔室的其余部分是可枢转的或可滑动的,从而也能露出刚毛。
后隔室3上设置有接地滚轮(但在图中未示出),用于提高该表面清洁设备的机动性。接地滚轮例如被制在后隔室3侧面区域的外部,或者可设置在一些凹陷中,这些凹陷被制成至少是部分地位于后隔室3的下方。
尽管本发明所列举的实施例主要是针对家庭使用的环境,但如果需要的话,该表面清洁设备也可在室外使用或用在车间中。但是,为适于这样的应用环境,最好能特意将设备设计得更耐用一些。
图1和图2所示的、根据本发明的表面清洁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被放置到地毯等要进行清扫的表面上,并操作开关而向电动机通电,因此驱动毛刷机构而使其转动,从而将表面上的尘屑扫掉,然后再将尘屑向上推送,使其翻过倾斜壁板15而落入到中间隔室17中,该中间隔室17用于临时存放尘屑。随着表面清洁设备在表面上移动、且毛刷机构11同时也转动着,则其它的尘屑也同样类似地被从表面上扫走,且也被向上推送,从而翻过壁板15落入到中间隔室17中。该表面清洁设备是特别轻便的,在任何需要的地方都可以使用该清洁设备。例如,其可用来清洁楼梯,而无需拖带着电线和抽吸软管。如图所示那样,设备的后隔室是圆形的,设备采用这样的形状有利于其在楼梯上的移动,但如设置了接地滚轮,则就能进一步便于执行清扫工作。
当要对中间隔室17进行清空时,就如上述介绍的那样,将隔室的一面壁板拆去,这样就易于排出其中的尘屑。然后再将可拆卸的壁板装回原位。作为备选方案,中间隔室也可被制成一个托盘形式,其能被取出来进行倒空,从而也能排出尘屑。
当该表面清洁设备未被使用时,其例如可被存放在橱柜等家具中,或者也可被插接到市电电源上,以此来对电池7进行充电。
因而,本发明的表面清洁设备包括一电动的毛刷机构。从而,毛刷机构并非是由表面清洁设备与设备所在表面之间产生的摩擦力来驱动的。因此,设备的效能不取决于摩擦接触的性质。另外,本发明的设备并不依赖抽吸装置来将尘屑吸入到一储放室中。因此,设备的效率不取决于抽吸装置的效率,并避免了抽吸装置在充电电池上有很高的功率消耗的问题。而将电动机设置在设备的后部解决了这样的问题如要将电动机设置在隔室的上方以此来收集尘屑等物体,就需要增大设备的高度;如果将电动机设置在隔室内来收集尘屑,则就不可能达到一定的有效清洁宽度。在电机设置于隔室内的状态下,尘屑易于聚集在电机的周围,从而造成堵塞。本发明通过将毛刷机构的驱动装置设置成至少部分地穿过尘屑隔室,而避免了上述的问题。
参见图4、5和图6,利用扫掠动作来对表面104进行清洁的设备102包括一壳体106,其是由塑料材料合适地模制而成的,并实际上具有三个隔室。后隔室108中包容着一台电动机110和一可充电的电池组112。电池组112可连接到一市电电源(图中未示出)上,用于对其进行充电。在设备未进行使用的任何时候、或者在电池组中电量耗尽的适当时候,可将电池组连接到电网电源上。设置了开关装置113,以便于用户能根据需要向电动机110通电、或将其断电。作为上述可充电电池组的替代措施,设备也可以采用一次性的电池,或用市电电网进行供电。
一前隔室114中容纳着一个横向布置的、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116,该毛刷机构上带有刚毛118。该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116有时也被称为刷棒。在位置120处,前隔室114的底部是开口的,以使得细长毛刷机构116的刚毛118能接触到地板、地毯等表面,该清洁设备被推动着在该表面上行进。前隔室的后方是一面向后倾斜的壁板122,由于毛刷机构116的转动,灰尘、污物等尘屑能被推上该壁板122,并翻过该壁板而落入到中间隔室124中。前隔室的前部设置有一盖板(图中未示出),此盖板可根据需要而被拆去。可通过打开一盖板126,而清除出聚集在中间隔室124中的尘屑。壁板122向上延伸的高度基本上与细长毛刷机构116的顶部等高,并以一定的斜角向后倾斜(即远离前隔室的方向),其中的斜角例如为18度。精确的角度值并不是重要的,但该倾斜设计的确有利于尘屑向上翻过壁板122,且同时有助于将尘屑保持在中间隔室124中。
电动机110利用齿牙皮带131、通过分别安装在该电动机和毛刷机构上的两齿牙带轮128、130来驱动细长毛刷机构116,其中的齿牙皮带131例如是用弹性材料制成的,其延伸在两齿牙带轮之间。齿牙皮带131被封装在一孔道132中,皮带29在该孔道中穿越中间隔室124或者是在中间隔室124的侧面延伸过,从而可防止将尘屑带入到后隔室108中。
当从设备102的后上方进行观察时,在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116的右手侧设置了一个辅助毛刷装置134,其从壳体106向外延伸。辅助毛刷装置134大体上为圆形,并被支撑着可绕一轴线136转动,该轴线可以是垂直轴线,也可以是相对于垂直方向偏斜的,其中的偏斜角例如为10度。辅助毛刷装置134具有一结构体138,该结构体138上设置有径向的刚毛140,这些刚毛相对于转动轴线136倾斜一锐角角度,从而实际上形成了一锥状的结构,其截面积随着与结构体138距离的增大而增大。
辅助毛刷装置134是由转动着的细长毛刷机构116通过一齿轮142进行驱动的,齿轮142位于细长毛刷机构116的端部,其与位于辅助毛刷装置134的结构体138上的另一个齿轮144相啮合。当从设备102的后上方进行观察时,辅助毛刷装置134是被驱动着绕箭头146所示的逆时针方向转动。在辅助毛刷装置134这样进行转动的过程中,其外周部位从位于壳体106外侧的一横向位置148(见图6)、经过一向前位置152转动到一相反的横向位置150处,横向位置150被壳体106遮住。
设备102上设置有一个手柄154,利用该手柄可至少在向前的方向156上推动该设备。所设置的滚轮158和160使设备可被人力推动着在要进行清扫的表面104移动或有助于这样的推行,其中的表面104例如为地板、楼梯或覆盖饰物。可根据需要将手柄154设计得长一些,或者是设计成其它的形状或结构。
转动着的辅助毛刷装置134并不依赖于与表面104进行接触才能转动,因而,不论表面104的性质如何,设备都能更为有效地对表面104的边缘区域进行清扫。另外,辅助毛刷装置134的转动方向146确保了尘屑必定是被辅助毛刷装置134扫拨到转动着的细长毛刷组件116的前方,从而易于被细长毛刷机构116收集走。
如果需要的话,可在壳体106的左手侧设置一个类似的、向外延伸出的辅助毛刷装置(图中未示出),来取代从壳体106的右手侧向外延伸出的辅助毛刷装置134,该辅助毛刷装置或者也可以是在细长的毛刷装置134的基础上另加设置的,其由细长毛刷机构116的另一端驱动。该另加的、或替代性的辅助毛刷装置与辅助毛刷装置134的区别仅在于当从设备102的后上方进行观察时,其被驱动着沿顺时针方向、而非逆时针方向转动。
也可以采用一种现有型式的摩擦驱动装置(图中未示出)来驱使细长毛刷机构116转动-进而驱动辅助毛刷装置134,而并不采用由电池或市电电网供能的电动机110来驱动细长毛刷机构116-进而驱动辅助毛刷装置134的设备102,其中的摩擦驱动装置是通过在表面104上推行设备102而工作的。
图7中表示了根据本发明一备选实施例的设备。该备选实施例包括一竖立着的真空吸尘设备102A,其具有一壳体106A,该壳体106A上带有滚轮158A和160A、一转动着的细长毛刷机构116A和一辅助毛刷装置134A。设备102A的结构基本上与图4、5和6所示的设备102类似,主要的区别在于设置了一个尘屑收集容器124A,而未设置图5中的尘屑收集隔室124,容器124A布置在一手柄154A和壳体106A之间,并通过公知的抽吸机构(图中未示出)与壳体106A相连接,容器124A中可包括一个袋体。
图8表示了根据本发明又一实施例的设备102B。该实施例中壳体106B所包括的部件与图4、5和图6所示壳体106中的部件类似,这些部件包括滚轮158B,尤其是一个细长的转动毛刷机构116B,毛刷机构116B带有一个由其进行驱动的辅助旋转毛刷装置134B。但是,在壳体106B中未设置任何尘屑收集隔室。然而,壳体106B上设置有一管状部分162,其可被固定到一柔性的尘屑接收软管164上,或从该软管164上拆下,软管164与一公知类型的真空抽吸吸尘器166相连接,该吸尘器可以是安装在滚轮168上的圆筒形式。可将电线170设置在软管164中,利用电线170将市电电力从真空吸尘器166、经接头172和管状部分162中的电线174输送给设置在壳体106B中的一台电动机110B,该电动机110B用于驱动细长的转动毛刷机构116B和辅助毛刷装置134B。当然,如果如上文所述的那样细长毛刷机构116B和辅助毛刷装置134B是由摩擦装置驱动的,则就不需要设置该电线170。作为备选方案,细长毛刷机构116B和辅助毛刷装置134B也可以是由(可充电的)电池或一空气涡轮来驱动,该空气涡轮是由沿管状部分162流动的空气推动的。壳体106B及其所包含的各个部件可被设计为现有圆筒形真空吸尘器的一个附件。
权利要求
1.一种表面清洁设备,其包括一本体(1;106),其包括一后隔室(3;108)、一前隔室(9;114)以及一中间隔室(17;124),中间隔室设置在前、后隔室之间;一细长的、可转动的毛刷机构(11;116),其设置在前隔室(9;114)中,并横向穿过该前隔室延伸;一电动机(5;110),其位于后隔室(3;108)内;驱动装置(25,27,29;128,130,131),其在可转动的毛刷机构与电动机之间延伸;其特征在于在设备本体(1;106)的一侧设置一辅助毛刷机构(134),所述的辅助毛刷机构是由所述电动机(5;110)驱动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一个电池(7;112)与所述电动机(5;110)一道设置在后隔室(3;108)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电池(7;112)是可充电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电机(5;110)是由市电电网进行供电的。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转动的的毛刷机构(11;116)基本上延伸前隔室(9;114)的整个宽度。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中间隔室(17;124)上设置有一可拆卸的封隔板,用于清除出隔室内的尘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可拆卸的封隔板是由一可拆卸的侧壁板(23;126)构成的。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可拆卸的封隔板是由一可拆卸的托盘构成的。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25,27,29;128,130,131)至少部分地穿过中间隔室(17;124)。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驱动装置(25,27,29;128,130,131)从一孔道(31;132)中穿过,该孔道至少部分地穿过中间隔室(17;124)。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驱动装置(25,27,29;128,130,131)的设置位置靠近中间隔室(17;124)的一侧。
1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驱动装置(25,27,29;128,130,131)包括一传动皮带。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驱动装置(25,27,29;128,130,131)包括一齿牙皮带。
1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在后隔室(3;108)与中间隔室(17;124)之间设置有一壁板(21),用于将后隔室与中间隔室封隔开。
1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在中间隔室(17;124)与前隔室(9;114)之间设置有一壁板(15;122),该壁板从中间隔室的底部延伸出,且其顶部是截短的。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壁板(15;122)顶部的高度基本上与毛刷机构(11;116)的顶部等高。
17.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壁板(15;122)是向后倾斜的。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壁板(15;122)的倾斜角在15到20度的范围内。
1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包括手柄装置(33;154)。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手柄装置(33;154)的长度是可变的。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装置(33;154)是可拆换的。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另外设置一手柄装置(41),用于将上述的第一个手柄装置(33)接长。
2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辅助毛刷机构(134)从前隔室(114)向外延伸。
2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辅助毛刷机构(134)绕一轴线转动,该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是倾斜的。
2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辅助毛刷机构(134)上设置有径向的刚毛(140)。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径向刚毛(140)相对于辅助毛刷机构(134)的转动轴线是倾斜的,其中倾角为锐角。
2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前隔室(9;114)的下表面上具有一孔隙(13),毛刷机构(11;116)上的刚毛从该孔隙中突出。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前隔室(9;114)的前部是可活动的,以便于露出位于设备前方的刚毛。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构成前隔室(9;114)前部的一盖板是可拆卸的,用以露出位于设备前方的刚毛。
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构成前隔室(9;114)前部的一盖板是可枢转的,用以露出位于设备前方的刚毛。
3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后隔室(3;108)上设置有接地滚轮(158,160)。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表面清洁设备,其包括一本体(1;106),该本体包括一后隔室(3;108)、一前隔室(9;114)以及设置在前、后隔室之间的一中间隔室(17;124)。一可转动的细长毛刷机构(11;116)设置在前隔室(9;114)中,并横向穿过该前隔室延伸。一电动机(5;110)布置在后隔室(3;108)中,且在可转动的毛刷机构与电动机之间延伸着驱动装置(25,27,29;128,130,131)。
文档编号A47L11/32GK1494862SQ0315432
公开日2004年5月12日 申请日期2002年7月19日 优先权日2001年7月20日
发明者尼古拉斯·杰拉尔德·格雷, 尼古拉斯 杰拉尔德 格雷 申请人:尼古拉斯·杰拉尔德·格雷, 尼古拉斯 杰拉尔德 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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