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鬼针草洗涤制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鬼针草洗涤、护肤、化妆日常生活用品。具体地说是鬼针草等中草药中含有消毒、杀菌、止痒、润肤成份功能的洗涤护肤制品。
背景技术:
我国目前所生产的各种洗手液、沐浴液、洗发液、洗衣粉、肥皂等洗涤产品中,主要是有在相应的基质中添加了一些具有去油脂、去污功效的活性成份组成,有较好的去污效果,但是不能预防杀灭人体皮肤上沾染的细菌病毒。在人体外露部位,如面部、手脚等部位的皮肤上更容易沾染细菌病毒,特别是传染性细菌的传播疾病,不能及时清洗、杀灭细菌会引起各种疾病发生;当前在一些产品中也添加了一些具有杀菌功能的成份,使这些产品具有一定的杀菌效果,但其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其杀死病毒的能力较差,有的会对皮肤产生一定的刺激不良反应和有副作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较好的消毒杀菌止痒润肤作用,特别是对流行性传染疾病的病毒细菌以及对SARS等冠状病毒具有较好的杀灭病菌的洗涤制品。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每1000g产品中用鬼针草0.001-950g、桑叶0.001-550g、白毛夏枯草0.001-450g的提取物及余量的基质组成。本发明中的基质是可以生产各种洗手液、沐浴液、洗发液、洗衣粉、肥皂、化妆品、牙膏、湿巾、纸巾等的产品所用的基质。
本发明选择适当的药剂量为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适量相应的基质混合,可制成洗手液、沐浴液、洗发液、洗衣粉、肥皂、化妆品、牙膏、湿巾、纸巾等日常生活用品。其中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在体外使用试验效果证实,对金黄色及白色葡萄球菌、革兰氏阳性细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霍乱弧菌均有较好的抗菌抑制作用;有抗钩端螺旋体作用。本发明有将这几味的中草药的提取物合用,可制成洗手液、沐浴液、洗发液、洗衣粉、肥皂、化妆品、牙膏、湿巾、纸巾等日常生活用品。本发明的产品不仅对皮肤有清洁、润肤作用,而且对多种病菌病毒有一定的抑制和杀灭作用,特别是对流行性传染疾病的病毒细菌具有较强的杀灭效果。本发明的产品添加到洗涤用品,化妆品,干、湿(布)巾,干、湿(纸)巾,牙膏等日用品中,不仅有消毒杀菌润肤效果,而对皮肤无刺激、无不良反应,有效的预防各种细菌病毒对人体的侵害,使用非常方便、生产成本低、易生产、效益好、易推广等优点。
具体实施方案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各实施例所用的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可以分别单独进行提取、也可把多种中草药混合一起进行提取,并制得提取液。
具体提取方法可以是1、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分别单独进行提取,根据所用药物成份的实际情况可用以下四种方法中的其中任何一种提取。
(1)取选用药量的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分别单独用水提取1-5小时,用水提取至少1次,提取液过滤、澄清,浓缩。
(2)取选用药量的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分别单独用65-75%的乙醇回流提取,提取液过滤、澄清,制得浓缩液。
(3)取选用药量的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分别单独用蒸馏法提取,提取蒸馏液、脱水制得浓缩液。
(4)取选用药量的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分别单独用水煎取1-5小时,提取液过滤、澄清,浓缩。
2、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混合一起进行提取,根据所用药物成份的实际情况可用以下四种方法中的其中任何一种提取。
(1)取选用药量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混合一起,用水提取1-5小时,用水提取至少1次,提取液过滤、澄清,浓缩。
(2)取选用药量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混合一起,用65-75%的乙醇回流提取,提取液过滤、澄清,制得浓缩液。
(3)取选用药量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混合一起,用蒸馏法提取,提取蒸馏液、脱水制得浓缩液。
(4)取选用药量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混合一起,用水煎取1-5小时,提取液过滤、澄清,浓缩。
实施例一按每1000g产品中含鬼针草0.001-950g、桑叶0.001-550g、白毛夏枯草0.001-450g的提取物和余量的基质比例备好原料。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基质混合制成产品。具体以下1、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提取物与适量洗涤用品基质混合,按照洗涤用品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洗涤产品。如洗手液、肥皂、沐浴液、洗衣粉、洗发液等等产品。
2、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提取物与适量化妆用品基质混合,按照化妆品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化妆品。如化妆液、粉、膏、油等产品。
3、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提取物与适量干、湿(布)巾用品基质混合,按照干、湿巾生产方法制成各种干、湿(布)巾产品。
4、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提取物与适量干、湿纸巾用品基质混合,按照纸巾生产方法制成各种干、湿纸巾产品。
5、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提取物与适量牙膏基质混合,按照生产牙膏的方法制各种牙膏产品。
实施例二按每1000g产品中含鬼针草0.001-450g、桑叶0.001-250g、白毛夏枯草0.001-420g的提取物和余量的洗涤用品基质的比例备好原料。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适量洗涤用品基质混合,按照洗涤用品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洗涤产品。如洗手液、沐浴液、洗发液、洗衣粉、肥皂等产品。
实施例三按每1000g产品中含鬼针草0.001-350g、桑叶0.001-450g、白毛夏枯草0.001-350g的提取物和余量的化妆品基质的比例备好原料。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适量化妆品基质混合,按照化妆品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化妆品。
实施例四按每1000张干、湿巾中含鬼针草0.001-350g、桑叶0.001-350g、白毛夏枯草0.001-300g的提取物和余量的比例备好原料。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1000张干、湿巾混合,按照干、湿(布)巾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干、湿(布)巾。
实施例五按每1000张干、湿纸巾中含鬼针草0.001-300g、桑叶0.001-250g、白毛夏枯草0.001-300g的提取物和余量的比例备好原料。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1000张干、湿(纸)巾混合,按照纸巾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干、湿(纸)巾。
实施例六按每100g产品中含鬼针草0.001-380g、桑叶0.001-320g、白毛夏枯草0.001-360g的提取物和余量的牙膏基质的比例备好原料。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适量牙膏基质混合,按照牙膏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牙膏。
实施例七按每1000g产品中含鬼针草0.001-300g、桑叶0.001-60g、白毛夏枯草0.001-80g的提取物和余量的基质的比例备好原料。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适量洗涤用品基质混合,按照洗涤用品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洗涤产品。如洗手液、沐浴液、洗发液、洗衣粉、肥皂等各种产品。
实施例八按每1000g产品中含鬼针草0.001-380g、桑叶0.001-65g、白毛夏枯草0.001-50g的提取物和余量的基质的比例备好原料。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适量化妆品基质混合,按照化妆品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化妆品。
实施例九按每1000张产品中含鬼针草0.001-180g、桑叶0.001-50g、白毛夏枯草0.001-45g的提取物的基质的比例备好原料。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1000张干、湿(布)巾混合,按照干、湿(布)巾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干、湿(布)巾产品。
实施例十按每1000张干、湿(纸)巾中含鬼针草0.001-180g、桑叶0.001-50g、白毛夏枯草0.001-45g的提取物和余量的比例备好原料。将鬼针草、桑叶、白毛夏枯草的提取物与1000张干、湿(纸)巾混合,按照干、湿(纸)巾的生产方法制成各种干、湿(纸)巾产品。
权利要求
1.鬼针草洗涤制品,其特征在于每1000g产品中鬼针草0.001-950g、桑叶0.001-550g、白毛夏枯草0.001-450g的提取物及余量的基质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鬼针草洗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质是生产洗涤类用品所用的基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鬼针草洗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产洗涤用品所用的基质是生产洗手液所用的基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鬼针草洗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产洗涤用品所用的基质是用于生产肥皂所用的基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鬼针草洗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产洗涤用品所用的基质是用于生产沐浴液所用的基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鬼针草洗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产洗涤用品所用的基质是用于生产洗发液所用的基质。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鬼针草洗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产洗衣粉用品所用的基质是用于生产洗衣粉所用的基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鬼针草洗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产化妆品所用的基质是用于生产化妆品所用的基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鬼针草洗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产牙膏用品所用的基质是用于生产牙膏类所用的基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鬼针草洗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产干、湿(布、纸)巾所用的基质是用于生产干、湿(布、纸)巾所用的基质。
全文摘要
一种鬼针草洗涤制品在于每1000g产品中鬼针草0.001-950g、桑叶0.001-550g、白毛夏枯草0.001-450g的提取物及余量的基质组成;本发明的产品不仅对皮肤有清洁、润肤作用,而且对多种病菌病毒有一定的抑制和杀灭作用,特别是对流行性传染疾病的病毒细菌具有良好的杀灭效果;本发明的产品添加到洗涤用品,化妆品,湿巾,干、湿纸巾,牙膏等日用品中,不仅有消毒杀菌润肤效果,对皮肤无刺激、无不良反应,有效的预防各种细菌病毒对人体的侵害,使用非常方便、生产成本低、易生产、效益好、易推广等优点。
文档编号C11D9/38GK1673328SQ20051006754
公开日2005年9月28日 申请日期2005年4月20日 优先权日2005年4月20日
发明者王浩贵 申请人:王浩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