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快速防跌溜冰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溜冰鞋,具体说是一种快速防跌溜冰鞋。
技术背景常用的溜冰鞋一般包括鞋本体、轮架、PU轮、刹车机构,PU轮通过安装在其中心的轴承与固定在轮架上的轴配合,直排式溜冰鞋的刹车机构安 装在鞋本体后端即鞋跟上,双排式溜冰鞋的刹车机构安装在鞋本体前端即鞋尖上。溜冰鞋在使用时,是靠两脚不停的左右向后侧蹬,溜冰者通过控制自身重心位置才能借助其在地面滑行。当向后侧蹬时,装轴承的PU轮可以顺时针或逆时针转动,有蹬空和有力用不上的缺点,使人不能在地面上快速 滑行,对于一些喜欢高速溜冰的溜冰者来说缺少趣味性、刺激性。并且在 实现跳跃、旋转等动作以及各种难度比较大的技巧时, 一般是配合安装在 前端或后端的刹车机构才能完成,在非常高速及短的时间内急停,操作起 来比较麻烦,动作不连贯,碍手碍脚,难于保持优美姿态,无法给自己和 旁观者带来爽身悦目的感受。另外,穿着这种溜冰鞋站在地面上,由于PU轮可向前或向后转动,人会随时向前向后跌倒,平稳性比较差。 发明内容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快速滑行和人站着不会跌倒的快速防跌溜冰鞋。本发明提供的快速防跌溜冰鞋,包括鞋本体、轮架、PU轮组,其特征是PU轮组中至少有一个为仅可向前转动的单向轮。 该单向轮安装在PU轮组的前面。单向轮与中心垂直方向的投影为方形。单向轮由轮毂、内嵌于轮毂中部的单佝机构和粘合在轮毂外表的聚氮 酯层组成,所述的单向机构由外圈和内圈通过滚柱式或楔块式组合一起, 其中轮毂的内孔与单向机构中的外圈外周通过凹、凸口卡接。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由于PU轮驵中有仅可向前转动的单向轮,并且单向轮安装在PU轮组的前面,当向后侧蹬时,单向轮不能向后滚动,将常规溜冰鞋的滚动摩擦 产生的推力转变为由静摩擦产生,后侧蹬的力完全转化为向前推力,使人在地面快速滑行,速度可提高20 100%,可增加溜冰的趣味性、刺激性; 在实现跳跃、旋转等动作以及各种难度比较大的技巧时,也便于在高速及 短的时间内急停,操作简单、自然、方便、动作连贯;当人站着,向前倾 斜点,因为单向轮不能向后滚动,人就站稳,不会跌倒,可大大提高平稳性。
图l是本发明的结构图;图2是本发明的单向轮的结构图;图3是图2的左视图;图4是单向轮中轮毂的结构图;图5是单向轮中单向机构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l、图2、图3、图4、图5,本发明提供的快速防跌溜冰鞋,包 括鞋本体l、轮架2、 PU轮组4, PU轮组4中有仅可向前转动的单向轮3, 其中单向轮3安装在PU轮组4的前面,其余的轮内嵌有轴承通过轴与轮架 2连接,且单向轮3的外径比其余的轮的外径要大。单向轮3 —方面可防止 蹬空、打滑和跌倒,另一方面具有支撑作用,可将后侧蹬的力转化为向前 推力,使溜冰者在地面上快速滑行。特别是单向轮3安装在前面,在使用 时,效果更佳。单向轮3与中心垂直方向的投影为方形,见图3,即单向轮3的外径是 相等的,可增加单向轮3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而常规的PU轮与中心垂直方 向的投影一般是呈0型,与地面的接触面积相对比较少。由于在使用时向 后蹬单向轮3,单向轮3不会打滑,摩擦力比较大,这样增加接触面积,可 加大后侧蹬的力转化为向前推力,加快滑行速度,同时又可延长单向轮3 的使用寿命。单向轮3由轮毂8、内嵌于轮毂中部的单向机构和粘合在轮毂8外表的 聚氨酯层7组成,所述的单向机构由外圈5和内圈6通过滚柱式或楔块式 组合一起,其中轮毂8的内孔与单向机构中的外圈5外周通过凹、凸口9、 IO卡接。
权利要求
1、一种快速防跌溜冰鞋,包括鞋本体[1]、轮架[2]、PU轮组[4],其特征是PU轮组[4]中至少有一个为仅可向前转动的单向轮[3]。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防跌溜冰鞋,其特征是该单向轮[3]安 装在PU轮组[4]的前面。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防跌溜冰鞋,其特征是单向轮[3]与中 心垂直方向的投影为方形。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所述的快速防跌溜冰鞋,其特征是单向轮[3] 由轮毂[8]、内嵌于轮毂[8]中部的单向机构和粘合在轮毂[8]外表的聚氨酯 层[7]组成,所述的单向机构由外圈[5]和内圈[6]通过滚柱式或楔块式组合 一起,其中轮毂[8]的内孔与单向机构中的外圈[5]外周通过凹、凸口[9]、 [IO]卡接。
全文摘要
一种快速防跌溜冰鞋,包括鞋本体[1]、轮架[2]、PU轮组[4],PU轮组[4]中的前面有一个为仅可向前转动的单向轮[3],该单向轮[3]与中心垂直方向的投影为方形。由于PU轮驵中有仅可向前转动的单向轮,并且单向轮安装在PU轮组的前面,后侧蹬的力完全转化为向前推力,使人在地面快速滑行,速度可提高20~100%,可增加溜冰的趣味性、刺激性。
文档编号A63C17/00GK101234248SQ20081002667
公开日2008年8月6日 申请日期2008年3月3日 优先权日2008年3月3日
发明者鸣 郭 申请人:鸣 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