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式液体储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0048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折叠式液体储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折叠式液体储瓶技术领域[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盛液体的器具,特别是涉及一种折叠式液体储瓶。
技术背景[0002]目前,盛装液体的器具多数采用玻璃瓶、塑料瓶、塑料桶等,这些器具均为固定形状,占用的体积较大,尤其是在人们旅行的时候,携带极其不方便,且这些器具在使用后回收时,还需重新融化制作,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制作过程中还会污染环境。实用新型内容[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种折叠式液体储瓶,本实用新型使用后可折叠,方便携带,易回收。[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折叠式液体储瓶,它包括瓶体,所述瓶体为折叠式结构。[0005]进一步的,所述瓶体顶部为软体材料。[0006]进一步的,所述瓶体底部为软体材料。[0007]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为,所述瓶体为伸缩式折叠结构。[0008]本实用新型又一实施方式为,所述瓶体侧壁设有2个折叠部。[0009]本实用新型再一实施方式为,所述瓶体侧壁设有4个折叠部。[0010]进一步的,所述折叠部相对设置。[0011]进一步的,所述折叠部两两相对设置。[0012]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有由于本实用新型瓶身为可折叠结构,使本实用新型可折叠,占用空间小,方便进行回收,且在回收时无需重新制作,消毒后即可再次使用;同时,还可将本实用新型代替一次性纸杯,可重复使用,即保护了环境,又节约了成本。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俯视图;[0015]图3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俯视图;[0016]图4为本实用新型又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0017]其中1瓶体,11瓶体顶部,12瓶体底部,13瓶体侧壁,2折叠部。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以下结合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0019]如图1所示,一种折叠式液体储瓶,它包括瓶体1,瓶体1为折叠式结构,瓶体顶部 11和瓶体底部12可为软体材料,也可为折叠式结构,当瓶体1折叠时,瓶体顶部11和瓶体底部12可向瓶内或平外折叠,实现整个瓶体1的折叠。[0020]本实用新型的折叠部2设在瓶体侧壁13上,可设多个,如图2所示的实施例,在瓶体侧壁13上设有2个折叠部2,且为相对设置,优选为将2个折叠部2分别设置在两相对侧壁的中心线处,并将瓶盖设在瓶体顶部11的边沿处,使本实用新型在折叠时,使瓶盖随着瓶体顶部11向瓶内或瓶外折叠,当将本实用新型折叠时,将折叠部2向瓶内或瓶外弯折,瓶底和瓶顶可向瓶内或瓶外弯折,使本实用新型实现折叠。[0021]如图3所示的实施例,在上述的基础上,在本实用新型的侧壁上可设有4个折叠部 2,折叠部2为两两相对设置,优选将折叠部2设置在瓶体侧壁13的交接处。[0022]如图4所示的实施例,还可将折叠部2设置为伸缩结构,使瓶体1成为伸缩式折叠结构,在折叠本实用新型时,向下压瓶体1,使瓶体1压缩。[0023]本实用新型还可代替一次性纸杯,人们可随身携带,当使用时,将其打开盛水,使用过后,再将其折叠,可重复使用,卫生环保。[0024]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权利要求1.一种折叠式液体储瓶,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瓶体(1 ),所述瓶体(1)为折叠式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液体储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顶部(11)为软体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折叠式液体储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底部(12)为软体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液体储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1)为伸缩式折叠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2、3任一所述的折叠式液体储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侧壁(13) 设有2个折叠部(2)。
6.根据权利要求1、2、3任一所述的折叠式液体储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侧壁(13) 设有4个折叠部(2)。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折叠式液体储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部(2)相对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折叠式液体储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部(2)两两相对设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是一种折叠式液体储瓶,它包括瓶体,所述瓶体为折叠式结构;由于本实用新型瓶身为可折叠结构,使本实用新型可折叠,占用空间小,方便进行回收,且在回收时无需重新制作,消毒后即可再次使用;同时,还可将本实用新型代替一次性纸杯,可重复使用,既保护了环境,又节约了成本。
文档编号A45F3/20GK202276973SQ201120430779
公开日2012年6月20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3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3日
发明者王志永 申请人:王志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