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力橡皮带拳击手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5249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弹力橡皮带拳击手套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拳击训练器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ー种弹カ橡皮带拳击手套。
背景技术
现代人普遍工作压カ大,在办公室久坐且长时间使用电脑,生活节奏快而忙碌,因此仅能在工作之余用短暂的休息来做适度的运动,缓解紧张的情緒和身体的疲惫,并维持身体健康机能。而目前市场上各种运动器材,一般都是体积大,不但价格昂贵,而且占用空间大,无法在办公室或家庭居室使用,一般小型的运动健身器材,如哑铃,握力器等,只适于锻炼身体某个部位,侧重点在于肌肉与力量的训练,而无法使人体全身各关节肌肉得到充分的舒展的锻炼,无法达到舒筋活络,活动四肢、塑造体形,增强体质的目的。
实用新型内容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弹カ橡皮带拳击手套,它是一种轻巧简易的健身器材,能锻炼人体全身各关节肌肉,且随时随地,不受时空限制,拳打卧牛之地。将本实用新型直接固定在身体背部,就可以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ー种弹カ橡皮带拳击手套,由拳击手套、左固定带、右固定带和橡皮弾力带组成,所述橡皮弾力带的两端头均设置有拳击手套,所述橡皮弹カ带的中部固定有左固定带和右固定带,所述左固定带和右固定带的端头分别设置有带扣孔的第一连接件和带插扣的第二连接件。优选地,所述拳击手套缝制在所述橡皮弾力带的两端。或者所述拳击手套采用穿插打结的方式固定在所述橡皮弾力带的两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ー种能锻炼人体全身各关节肌肉的轻巧简易健身器材,随时随地,不受时空限制。将本健身器材直接固定在身体背部,就可以使用。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体积小巧,经久耐用,并且方便携帯与收藏,适用室内外各种场合,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直接固定在身体腰部或背部上就可以锻炼。并且锻炼时运动量适中,花少许时间,打几组拳法,能使人体全身各关节肌肉得到充分的舒展的锻炼。从而达到舒筋活络,活动四肢、塑造体形,增强体质的目的。

图I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I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0012]参照附图1,提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1,如图所示,一种弹力橡皮带拳击手套,由拳击手套2、左固定带3、右固定带4和橡皮弹力带I组成,所述橡皮弹力带I的两端头均设置有拳击手套2,所述拳击手套2缝制在所述橡皮弹力带I的两端。所述橡皮弹力带I的中部固定有左固定带3和右固定带4,所述左固定带3和右固定带4的端头分别设置有带扣孔的第一连接件6和带插扣的第二连接件5。使用时,使用者把其弹力橡皮带放于身体背部,然后用左固定带和右固定带将橡皮弹力带固定在身体背部,然后将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扣合于胸口部位,同时双手握住拳击手套。练习时利用弹力橡皮带的弹性所带来的阻力,手握拳击手套挥拳,可做各类搏击项目拳法训练使用,同时可做前后上下左右拉的各种力量阻力训练,可以锻炼双臂,双肩,胸部、背部、腰部等各关节,使全身肌肉得到有效的舒展和运动。同时使用者可以根据使 用者的身体素质决定弹力橡皮带的长短,锻炼拉力幅度因人而异,自由选择拉力大小,通过本品的锻炼达到舒筋活络,活动四肢、塑造体形,增强体质的目的。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而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弹カ橡皮带拳击手套,其特征在干由拳击手套(2)、左固定带(3)、右固定带(4)和橡皮弹力帯(I)组成,所述橡皮弹カ带(I)的两端头均设置有拳击手套(2),所述橡皮弹カ带(I)的中部固定有左固定带(3)和右固定带(4),所述左固定带(3)和右固定带(4)的端头分别设置有带扣孔的第一连接件(6)和带插扣的第二连接件(5)。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弹力橡皮带拳击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拳击手套(2)缝制在所述橡皮弹カ带(I)的两端。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弹力橡皮带拳击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拳击手套(2)采用穿插打结的方式固定在所述橡皮弹カ带(I)的两端。
专利摘要一种弹力橡皮带拳击手套,由拳击手套、固定带和橡皮弹力带组成,所述橡皮弹力带的两端头均设置有拳击手套,所述橡皮弹力带的中部固定有左固定带和右固定带,所述左固定带和右固定带的端头分别设置有带扣孔的第一连接件和带插扣的第二连接件。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巧,不占用空间的特点。使用本健身器材,可使人体的全身各关节得到充分的舒展与锻炼,从而达到增加身体肌肉协调能力、塑造体形、增强肌肉爆发力,舒筋活络、气血畅通,增强体质的目的。
文档编号A63B71/14GK202569420SQ20122011477
公开日2012年12月5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22日 优先权日2012年3月22日
发明者林春生 申请人:林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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