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啦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8265阅读:776来源:国知局
呼啦圈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呼啦圈,所述呼啦圈包括:呼啦圈本体,所述呼啦圈本体为封闭的空心圆筒,所述呼啦圈本体内设置有荧光棒。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的呼啦圈能够发出不同颜色的光,提升了呼啦圈的娱乐性和观赏性。
【专利说明】呼啦圈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器材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呼啦圈。

【背景技术】
[0002]呼啦圈是一种深受人们喜爱的运动器材,因其具有小巧灵活,所需运动空间小,不受年龄、身高、体重限制等诸多优点,使用的人群日益增加。传统的呼啦圈不具备发光功能,缺乏娱乐性和观赏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运动器材的多功能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因此,有必要对传统的呼啦圈做进一步的改进。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呼啦圈,能够发出不同颜色的光,提升了呼啦圈的娱乐性和观赏性。
[000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呼啦圈包括:呼啦圈本体,所述呼啦圈本体为封闭的空心圆筒,所述呼啦圈本体内设置有荧光棒。
[0005]进一步地,所述封闭的空心圆筒由若干段可拆卸连接的空心圆弧段构成。
[0006]进一步地,所述可拆卸连接的空心圆弧段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所述荧光棒设置于每段可拆卸连接的空心圆弧段内。
[0007]进一步地,所述空心圆弧段内设置的荧光棒可更换。
[0008]进一步地,所述荧光棒的发光颜色相同或者不同。
[0009]进一步地,所述呼啦圈本体由透明或者半透明材料制成。
[0010]从以上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
[001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呼啦圈本体为封闭的空心圆筒,呼啦圈本体内设置有荧光棒,因此,呼啦圈可以发出不同颜色的光,提升了呼啦圈的娱乐性和观赏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呼啦圈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提供的呼啦圈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6]请参阅图1,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呼啦圈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呼啦圈包括:
[0017]呼啦圈本体101,呼啦圈本体101为封闭的空心圆筒,呼啦圈本体内设置有荧光棒102,荧光棒102为可为已知技术中的任意一种荧光棒,此处不做具体限定。放置于呼啦圈本体101内的荧光棒102可以是一个圆形的整体,也可以是独立的多节长度相同或不同的荧光棒段。
[0018]进一步地,呼啦圈本体101还可以为可拆卸结构,具体请参阅图2,图2中,呼啦圈本体由若干段可拆卸连接的空心圆弧段201构成,每个空心圆弧段可以两端开口,也可以一端开口,一端封闭。这种设计使得呼啦圈的大小可以调节,以适应不同使用者的需求,同时也方便运输和存放。
[0019]当呼啦圈本体由若干段一端开口,一端封闭的空心圆弧段构成时,突光棒可设置于每段可拆卸连接的空心圆弧段内,这样可以使荧光棒均匀分布于呼啦圈本体内。
[0020]具体实现中,可通过弯折、揉搓等方法使荧光棒发光后,将发光的荧光棒放入呼啦圈内,呼啦圈中放置的荧光棒的发光颜色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由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呼啦圈可拆卸,用户还可以根据自身喜好随时更换呼啦圈中放置的荧光棒。
[0021]另外,由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呼啦圈本体内设置有可发光的荧光棒,因此,呼啦圈本体最好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制成,以充分展示呼啦圈的发光效果。
[002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呼啦圈本体为封闭的空心圆筒,呼啦圈本体内设置有荧光棒,因此,呼啦圈可以发出不同颜色的光,提升了呼啦圈的娱乐性和观赏性。
[0023]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呼啦圈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权利要求】
1.一种呼啦圈,其特征在于,包括: 呼啦圈本体,所述呼啦圈本体为封闭的空心圆筒,所述封闭的空心圆筒由若干段可拆卸连接的空心圆弧段构成,所述可拆卸连接的空心圆弧段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所述可拆卸连接的空心圆弧段内设置有荧光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呼啦圈,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圆弧段内设置的荧光棒可更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呼啦圈,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光棒的发光颜色相同或者不同。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呼啦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啦圈本体由透明或者半透明材料制成。
【文档编号】A63B19/02GK204073230SQ201420198057
【公开日】2015年1月7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22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22日
【发明者】王裕强 申请人:王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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