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儿童游乐设备,具体为一种摆锤式游乐设备。
背景技术:
1、申请号为cn202121182661.2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秋千类游乐设施,包括牵引绳、电磁机构和座椅机构,牵引绳和电磁机构连接,电磁机构和座椅机构连接,电磁机构包括第一电吸盘固定件、电吸盘和电吸盘固定组件,第一电吸盘固定件上设有环形扣,牵引绳和环形扣连接,第一电吸盘固定件上还设有电吸盘,电吸盘通电后和电吸盘固定组件相吸。该申请通过电磁机构提升高度带来的视觉冲击和瞬时失重感大大增加了参与者的趣味性,增加了游乐设施的难度和玩法,并且本申请的电磁机构结构稳定,既能给参与者带来刺激的感觉,又能保证参与者的安全。秋千一般是设置在公园或者小区以供儿童进行玩耍的,但是该申请中通过电磁机构提升高度增加装置的趣味性,却不适用于儿童的玩耍,因为过分的刺激与视觉冲击容易使得儿童受惊,此外设置有电磁机构的秋千整体成本较高,且维修较为麻烦,不适用于日常的公园、小区使用。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摆锤式游乐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摆锤式游乐设备,包括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并通过设有的支撑轴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连接,以将该设备立于地面上,且所述支撑轴上还设有摆锤;所述摆锤包括在所述支撑轴上摆动的摆动架,所述摆动架的底部与设有的连杆连接,且所述连杆的另一端与设有的座舱连接;所述座舱的内部设有便于入座的支撑板以及设置在所述支撑板上的扶手;所述支撑板上还设有便于双脚放入到所述座舱内部的槽口。
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座舱的中部还设有连接柱,且所述连接柱与所述连杆活动连接。
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座舱设置成船形。
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连杆与所述摆动架组合后,通过设有的插销穿过所述摆动架和所述连杆上端的限位孔后,以将所述摆动架与所述连杆固定在一起。
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第二支架的结构一致,且所述第一支架包括承托部,且所述承托部的底部与设有的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活动连接。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支撑杆与所述第二支撑杆的底部均设有底板,且所述承托部远离所述底板的一端与设有的盖板活动连接。
8、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该设备在实现座舱摆动的同时两个支架与支撑轴活动连接,故而使得该设备拆装便捷,进而便于该设备在小区以及儿童乐园内的运输和组装,当儿童坐在座舱内部,双脚放到座舱的内部,可避免儿童脚部与地面接触,同时握紧扶手,进而又可以保证儿童游乐时的安全。
1.一种摆锤式游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支架(1)和第二支架(2),并通过设有的支撑轴(5)与所述第一支架(1)和所述第二支架(2)连接,以将该设备立于地面上,且所述支撑轴(5)上还设有摆锤(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摆锤式游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座舱(30)的中部还设有连接柱(33),且所述连接柱(33)与所述连杆(34)活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摆锤式游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座舱(30)设置成船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摆锤式游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34)与所述摆动架(36)组合后,通过设有的插销穿过所述摆动架(36)和所述连杆(34)上端的限位孔(35)后,以将所述摆动架(36)与所述连杆(34)固定在一起。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摆锤式游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1)与所述第二支架(2)的结构一致,且所述第一支架(1)包括承托部(13),且所述承托部(13)的底部与设有的第一支撑杆(10)和第二支撑杆(11)活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摆锤式游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杆(10)与所述第二支撑杆(11)的底部均设有底板(12),且所述承托部(13)远离所述底板(12)的一端与设有的盖板(4)活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