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乒乓球直拍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为涉及体育器械,特别是涉及乒乓运动的新式乒乓球直拍,目的为了加强球拍之功能,使手上的力量与灵巧得到充分的发挥。
现在的乒乓球直拍,公认存在着下列问题1、攻削手法变化太大,二者难以兼顾,能攻者不能守,善守者不善攻。
2、反手攻球拍形不能调节到位,攻球动作受身体阻碍,也不能利用腕力作提拉。因此两面攻者寥若晨星,几乎后继无人。
3、中远台缺乏攻击力,一旦与横拍选手进入中远台相持,便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
那么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即其所以然何在呢?主要是现有乒乓直拍及其相应的握法违背了人类使用力量的一些共同的规律。兹举其重要者例述如下1、要发挥某种力量(指力、腕力、臂力、挥臂力等等)必要求手作成与之相应的形状。始能充分发挥之。反之,当手既已作成了某种形状,就规定了它只能发挥某种力量与灵巧了。
2、力量能得以充分发挥者,还必须是暴发的,而关于暴发力的原则是在未发力之前、手指、手腕、手臂乃至整个身体都必须是极度放松的,只有作到了极度的放松,才能作到突然的暴发。
3、力量,必须通过手上一定的传力点或传力部位,始能准确的、全部的传递出去。
4、在直拍握法中,拇指与食指之间距离的大小,与指力的发挥成正比,而与腕子灵活性的发挥成反比,即距离大时指力大,腕子灵活性小,距离小时指力小,腕子灵活性大。
5、在直拍握法中,当拇指与食指之间距离适中(不大不小)时,钳形的大小与腕力的发挥成正比,而与挥臂力的发挥成反比,即钳形大时腕力大,挥臂力小,钳形小时腕力小,挥臂力大。
以上规律因篇幅问题不作详细解释。
由第一条规律可知手指所作成的形状即握法必须是多种多样的才能发挥各种不同的力量以适应各种不同击球的需要。
由第二条规律可知握拍必须是轻松的,不能因为了握住球拍而付出无谓的握力。
由第三条规律可知要发挥某种力量,必要求手上与之相应的传力点或传力部位与球拍相接触。
由第四条规律可知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距离必须是可调的,欲大则大,欲小则小。
由第五条规律可知钳形的大小必须是可调的,想伸就伸,想缩就缩。
如上所述,可知现有直拍所存在着的具体问题如下1、不灵活正手攻球时拇指下压板,食指翘起,反手攻球时食指下压板,拇指翘起,但其握法并没有多大改变,只不过是拇指、食指在拍板的两肩上翘撬板而已。因此对拍形的调节有限,食指不论怎样努力,也不能把拍形调节到反手击球时所需要倾斜角度,致使腕子、胳臂需要扭曲着辅助调节拍形。处于不自然状态。因而击球动作走样。这是反手球之所以受身体阻碍,之所以打不好的主要原因。
握法不能随意变化,因拍板是被拇指、食指、中指用力夹住的,由于拍板太薄,故须时时用力,处处谨慎,不敢稍有懈怠。于是各指好自为之,不敢动,不敢变,无异于作茧自缚,自投罗网,其结果是除了自身握法所固有的一点灵活性外,其它手上所存在着的灵活性全部弃如敝履,丧失殆尽。
手柄太粗,充填于虎口之中,没有活动的余地。球拍只能以拍柄为轴左右翘动,不敢越雷池一步,进退维谷,如系囹圄。
球拍的重心位置过于靠前,挥拍时手指稍稍放松。球拍便会坠落。于是各指一齐努力,将球拍紧紧抓住,耿耿于“手”,无时或释。
如上述过薄的底板,单调的握法,太粗的手柄,靠前的重心是造成现有直拍缺乏灵活性的主要原因。
2、无力量首先,直拍不能有效地发挥暴发力,违背了上述第二条规律,因为球拍只是被拇指、食指、中指所夹持,既无屏障,亦无阻拦,挥臂时极易出手,因此手指必须为防止球拍脱手而小心提防,刻不容缓。处于枕戈待旦、高度戒备状态。既浪费了力量,又使得暴发力的原则遭到破坏,因为处于紧张状态的肌肉是不会突然收缩暴发的,故直拍击球只有轻、重之分而没有明显的缓、急;放松、暴发之别。
再者,由于握拍法是固定不变的,违背了上述第一、四、五三条规律,不能随所需力量之不同而适度改变握法,其结果是或者力有不逮,或者过猶不及,不能得心应手,从心所欲。
例如不论采用哪一种握拍法,或深握、或浅握、或中钳形、大钳形、小钳形、或日本式等等,都只能较充分地发挥某一种力量,不能兼顾其它。比如中钳形只适于发挥腕力,只能打近台快攻,离台后便缺乏攻击力,回击到对方的球已是强弩之末,力不能穿鲁缟,至于日本式的小钳形握法。由于食指扣住拍柄,球拍不会脱手,所以在中远台能比较充分地发挥挥臂力,但近台却缺乏力量。因为近台需要抖腕击球,而小钳形握拍法却是无论如何也抖不起来的。
其次,由于握法是固定不变的,因此手指与拍面的接触点也是固定不变的。故而存在着力量与灵巧的浪费问题。因为姑且不论这些接触点是否是较好或理想的传力点,即令是也是枉然,因为这些点是被迫选择的,而拇指、食指、中指上的传力点或传力部位绝不仅此数点而已。
例如,中钳形握法,食指、中指只能从侧面对球拍起作用,而其正面即指肚一侧无所致其用,特别是反手击球时,拇指翘起,指肚部位悬空,其扣拍力量被迫放弃,而失去了拇指力量的握拍是乏力的,不可想象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侈谈什么打好反手球便只能是纸上谈“乒”,槐安一梦了。
综如上述,可见想要以一种固定不变的握拍法去适应各种不同打法的需要是不可能的,要作到万能,必须首先作到万变才行,舍此之外别无它途。
本发明即为解决上述现有直拍所存在的各种问题而设计者。本发明由以下部位所构成手柄之下部(以拍面一方为下,下同)为一大体上(因有一部份进入拍板,被拍板所分开,故云大体)为椭球体或大部分之椭球体(1)(因与上方的中间细柄(2)连接时有一部分与之相重合或被其所覆盖,故将或重合或覆盖部分算作中间细柄部分),通过其中心的横向(与拍面平行)纵剖面的轮廓形状为上方是直线,其它为大部分之椭圆线,其竖向(与拍面相垂直)纵剖面的轮廓形状为上方是直线,其它为大部份之椭圆线,通过其中心的横断面的轮廓形状为一椭圆,其长短直径向上、下两方逐渐缩小,至上方则与一中间细柄(2)相连接,通过该中间细柄(2)中心的横断面的轮廓形状为一椭圆,其长短直径明显小于椭球体(1)横断面的长短直径,因与椭球体(1)和椭圆柱体(3)相连接,故其长短直径向上下两方逐渐增大,直至与椭球体(1)和椭圆柱体(3)相吻合。因此通过其中心的纵剖面(或横或竖)的轮廓形状为上下是直线,横竖两侧为向内凹进的弧线。该中间细柄(2)的上方与一椭圆柱体(3)相连接。通过椭圆柱体(3)中心的横断面的轮廓形状为一椭圆,椭圆柱体(3)的上方配有重心调节装置(4),即配有重金属薄片(如金、银、铜、铁、锡等等)以适度调节球拍重心所在之位置者。
球拍的两肩即椭球体(1)的两侧底板各有一向内凹进的左侧凹肩(5)和右侧凹肩(6)(以右手执拍为例,下同)两侧凹肩是不对称的。其形状也不尽相同。
由于本发明对准确度、数据、以及比例之差异要求不高,故不得因有小事修葺,稍作更改而视为不在本发明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者,兹举其主要者例述如下由于椭球体(1)的前、后两侧的顶端弧线很浅,已接近于直线了,故将其作成两个小平面亦可(图2),即椭球体或大部分椭球体(1)的竖向纵剖面的轮廓形状为上方是直线。两侧是直线,该两侧直线的下方为椭圆线的一部分,向上则以部分之椭圆线与上方直线相连接(见图2、图4)。通过椭球体(1)中心的横断面的轮廓形状为前、后是直线,两侧为椭圆线的一部分(图6)。其椭圆线的长短直径由中心向上、下两方逐渐缩小,其上方则与中间细柄(2)相连接。
由于这种小事修改后的椭球体(1)与上述
图1中的椭球体(1)在使用上区别不大,故不得因此而视为不在本发明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再者,由于对中间细柄(2)没有形状上的特殊要求,其横断面的轮廓形状与现有球拍手柄横断面的轮廓形状大致相同,皆为一普通之椭圆形,仅其长短直径明显细于普通手柄而已,又由于需要和上方椭圆柱体(3)和下方椭球体(1)相连接,且连接的方式不拘,曲线亦可(图1),直线亦可(图7),上方为弧线,下方为直线亦可(图8)。总之,无论怎样连接皆可,这样中间细柄(2)的纵剖面轮廓形状便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了。故不得因中间细柄的整体形状稍有改变而视为不在本发明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又如,椭圆柱体(3)只是现有球拍手柄的一小段而已,没有什么特殊要求,而现有技术也是多种多样的,如八边形柱体,多边形柱体甚至不规则形柱体等等。故不得因对椭圆柱体(3)形状上的没有特殊使用价值的修葺、更改而视为不在本发明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本发明的左侧凹肩(5)以不妨碍拇指由纵向改为横向即从侧面对椭球体(1)用力为度,稍大或稍小一点影响不大,右侧凹肩(6)以不妨碍食指、中指和拇指一起从侧面抱持椭球体(1)为度,小一点或大一点均可,甚至没有凹陷亦可。因为没有凹陷,充其量只是当采用反手握法时所能调节到的拍形略小几度而已,然而所能调节到的角度对于反手攻球所需要的拍形角度已经是足够甚至绰绰有余了。
本发明的重心调节装置(4)只是适度加重手柄上端之重量以达到适度调节重心所在位置为目的。对于调节器的材料、形状、重量、厚薄、大小以及安装方法等均无任何具体之限制。
本发明各部位的功能及其使用方法如下
本发明既仍然称之为直拍,则依旧主要为拇指、食指、中指、虎口所操持。所不同者,今非昔比,各个部位已从旧式直拍的枷锁之中挣扎出来欢欣雀跃、载歌载舞。
本发明的各个部位椭球体(1)、中间细柄(2)、椭圆柱体(3)重心调节装置(4)以及左、右侧凹肩(5、6)虽然各司其职,但却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配合默契,相辅相成。由于拇指第二指节(以带指甲的一节为第一节,下同)及根部将中间细柄(2)轻轻压、套于虎口之中,其上方又以较粗的椭圆柱体(3)为屏障。因此球拍已无出手之虑。于是没有负担的拇指、食指、中指便可在一定范围之内迅速的自由活动,形成许许多多虽小有差异而又各自不同的握法。当钳形回收,中指套于椭球体(1)的下端时,球拍更无出手之虞,于是拇指、食指、中指(套住椭球体时仍可左右移动)又可在一定范围之内自由活动,又形成依然是小有差异而又实味不同的多种多样的握法。与前者相加,已经是不计其数了。
本发明反手握法的特征是拇指由纵向对拍柄用力改为横向对拍柄用力。即拇指指肚从椭球体(1)的旁侧或上方向右旋转90度,横向直对椭球体(1)并压于其侧面凸出的弧肚上,此时中指、食指也以其正面抱持椭球体(1),而中间细柄(2)则顺势向前移动至食指的第三指节上。已然不为虎口所束缚,此时各手指已处于反手击球所需要的自然、轻松的状态,球拍横对球台,拍柄甚至向下倾斜,因此球拍更无出手之患,且拇指从侧面下压椭球体(1),可将球拍的倾斜角度调到超出需要的范围,达到与台面平行甚至后倾的角度,已经比横拍更斜、比横拍更横了。
当然,反手握法也并非必须将拇指由纵向改为横向直对椭球体(1)而不可,在采用其它握法时也有可以将拍形适度调节而进行反手击球者。因此反手击球时的握法也仍然是多种多样的。
如果将上述正手、反手所有各种不同的握法悉数相加,已经是难以统计了。即便是冠以千变万化的头街亦不为过。
如上所述,球拍既无出手之虞,握法就能变幻莫测,而各指(拇指、食指、中指)不仅能从侧面扣拍,亦能从正面效力。上下翻飞,海阔天空。至于什么攻守的结合;暴发力的发挥;拇指、食指之间的距离;钳形的伸缩等等已然不在活下,在瞬息万变的多种多样的握法面前已经是不值一提了。
重心调节装置(4)是实施本发明各项功能的重要保障。因为只有当重心调节到理想的位置,既无头重脚轻之虞,亦无脚沉头飘之虑时,各个部位始能无后顾之忧,随心所欲地迅速变化以充分施展其自身之能量。
正因为握法千变万化,本发明尚有许多玄之又玄的奥妙之处不能一一尽述。使用者当慢慢品味,细细琢磨。一旦登堂入室、跨越众妙之门,便可以游刃有余,出神入化了。
综如上述,本发明已不再局限于解决现有直拍的诸多问题的范畴之内,而是乒乓涅槃,在旧式直拍脱胎换骨的熊熊烈火之中获得了新生。
于是我们看到由一种到多种,由不变到万变,由蚕翼到千钧,由阴霾到光明-我们终于看到了乒乓新世界里一轮喷薄欲出的朝阳。
附图1、3、5为新式乒乓球直拍的主视、侧视、仰视图。
附图2、4、6为椭球体(1)前、后两侧的顶部为小平面者的主视、侧视、仰视图。
附图7、8为中间细柄(2)与椭球体(1)和椭圆柱体(3)的其它连接方式示例图。
本发明的大小即其整体的长度、宽度与现有直拍大致相同,各个部位既可以是粘接的,也可以是一体的,连接处应圆滑过渡。不留痕迹,整个手柄的表面可以作成凹凸相间、纵横交错的各种纹络,左、右侧凹肩〔(5)、(6)〕、中间细柄(2)以不妨碍拇指、食指、中指从侧面抱持椭球体(1)为度,不宜过深或过细,重心调节装置(4)以及增减调节器的方式方法不拘,或外露型(直接加于手柄顶端)、或内藏型(镶于手柄之内)皆可,调节片的材料、大小、形状、厚薄、重量等不限,增减方式以螺丝拧紧为主,其它如粘接、吸附等等亦可。本发明所用材料不拘,对准确度、数据以及比例之差要求不高,可以稍有出入,并当因人而异。付诸生产,则应有大小型号之不同。
权利要求
1.一种乒乓球直拍,其特征在于手柄之下部为一大体上(因有一部分进入拍板,被拍板所分开,故云大体)为椭球体或大部分之椭球体(1),通过该椭球体(1)中心的横向纵剖面的轮廓形状为上方是直线,其它为大部分之椭圆线,其竖向纵剖面的轮廓形状为上方是直线,其它为大部分之椭圆线,通过该椭球体(1)中心的横断面的轮廓形状为一椭圆,其长短直径即长短轴向上、下两方逐渐缩小,至上方则与一中间细柄(2)相连接。
2.一种乒乓球直拍,其特征在于手柄之下部为一大体上(因有一部分进入拍板,被拍板所分开,故云大体)为椭球体或大部分之椭球体(1),通过该椭球体(1)中心的横向纵剖面的轮廓形状为上方是直线,其它为大部分之椭圆线,其竖向纵剖面的轮廓形状为上方是直线,两侧是直线,该两侧直线的下方为椭圆线的一部分,向上则以部分之椭圆线与上方直线相连接(图2,图4),通过椭球体(1)中心的横断面的轮廓形状为前、后(击球一面为前,反之为后)是直线,两侧为椭圆线的一部分(图6),其椭圆线的长短直径即长短轴由中间向上、下两方逐渐缩小,至上方则与中间细柄(2)相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乒乓球直拍,其特征在于所述椭球体或大部分之椭球体(1)的上方与一中间细柄(2)相连接,通过该中间细柄(2)中心的横断面的轮廓形状为一椭圆,其长短直径明显小于椭球体(1)横断面的长短直径,通过该中间细柄(2)中心的纵剖面(或横或竖)的轮廓形状为上、下是直线,横竖两侧为向内凹进的弧线,该中间细柄(2)的上方与一椭圆柱体(3)相连接,通过椭圆柱体(3)中心的横断面的轮廓形状为一任意之椭圆,在椭球体(1)的两侧底板各有一向内凹进的左侧凹肩(5)和右侧凹肩(6)。
4.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乒乓球直拍,其特征在于所述椭球体或大部分之椭球体(1)的上方与一中间细柄(2)相连接,通过该中间细柄(2)中心的纵、横断面的轮廓形状不拘,但其长、短直径必须明显的小于椭球体(1)横断面的长、短直径,在椭球体(1)两侧的底板上各有一向内凹进的左侧凹肩(5)和右侧凹肩(6)。
5.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乒乓球直拍,其特征在于手柄的上端安有重心调节装置(4)。
6.如权利要求3或权利要求4所述的乒乓球直拍,其特征在于手柄之上端安有重心调节装置(4)。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体育器械,特别是涉及乒乓运动的新式乒乓球直拍,目的为了加强球拍之功能。本发明由以下部位所构成手柄之结构依次为椭球体(1),中间细柄(2),椭圆柱体(3),重心调节装置(4);同时在手柄两侧的底板上有一左侧凹肩(5)和右侧凹肩(6)。本发明之优点是灵活多变,迅速有力。
文档编号A63B59/04GK1094324SQ9310377
公开日1994年11月2日 申请日期1993年4月20日 优先权日1993年4月20日
发明者杜谏 申请人:杜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