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用于在轮椅中踢足球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称作FUTMAN的装置,用于在轮椅中练习足球,由于他们的腿部分或完全不能移动而导致的具有残障的人能够通过该装置以一种适合他们的残疾的方式来进行足球运动。
本发明的背景技术至今还没有任何类似的履行脚的功能的装置以让残疾人能在轮椅中练习足球。
所要解决的问题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是让运动员活动的上肢能够在足球运动练习中执行下肢的功能。
本发明的说明用于在轮椅中踢足球的装置的形状类似于人脚形状,并且其两侧都是凹面的,从而有利于控制球的方向及其效果。这种形状可以由任何一个上肢来使用该装置而没有区别。
该装置的顶部有一个把手,该把手适合人用手使用它,该人在握住把手时能以和下肢一样的方式来使用他的上肢。
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称为FUTMAN的该装置本质上的特征在于其灵活性和适应性,以及其从轮椅中控制和踢球的易操作性。
这种称为FUTMAN的装置以这样一种方式从一个安装在轮椅任意侧处的任何一个侧前杆上的支承件上悬挂下来它给予运动员全部自由以便使用他的上肢来以任何方式移动轮椅,同时用该轮椅的前端来控制球。
利用附图的说明为了更好地理解在这份报告中所包含的说明内容,说明书附有几幅图,在图中,只是作为一个例子,显示了组成被称为FUTMAN的装置的各个部件,以及该装置的一种可能的装配形式。
在所述的图中,
图1为被称为FUTMAN的装置的侧视图。图2为在一个固定在轮椅的一个侧前杆上的支承件中的被称为FUTMAN的装置的侧视图。图3为被称为FUTMAN的装置的侧视图。图4为被称为FUTMAN的装置的前视图。图5为被称为FUTMAN的装置的水平视图,该图和前面的图3和4一起给予我们一个被称为FUTMAN的装置的容积性能的完全概念。图6为一个侧视图,显示出FUTMAN的装置所包含的组件的所有内部装配。
图7显示出曾被拆开的FUTMAN装置以及其所有按装配次序放置的组件,这些组件为组件(5)被命名为把手,组件(6)为连接臂;组件(3)被命名为脚后跟;组件(2)被命名为足尖,显示出两根连接杆;并且组件(1)被命名为脚掌。
组件(A)为一个贯穿螺栓;组件(B)和(C)为锁紧螺母。
优选的实施例该FUTMAN装置由一套用坚固而轻的材料制成的组件以下述方式构成一个具有凹的侧面的脚的形状该装置可以被运动员用任何上肢来使用,而没有区别。同时该装置可以能完成在该运动中所使用的所有形式的技术动作,例如控球,穿球,用脚尖或脚后跟来踢球等等。
命名为足尖并位于该FUTMAN装置的前端的顶部处的组件-2-和位于上后面部分上并命名为脚后跟的组件-3-通过杆和螺栓连接在一起,从而形成该FUTMAN装置的基本结构。
以一种倒转的“L”形的被命名为连接臂的组件-4-把该FUTMAN装置的下面部分(组件1)和上面部分(组件2和3)连接在一起。该组件-4-被一个把手(组件5)覆盖住,该把手最好能适应运动员的手,从而让他的上肢能完成下肢的功能,能在任意方向上转动并让手腕起脚踝的功能。
该FUTMAN装置的突出特点为其可使用的简易性,由于把手和其凹面的缘故,这就使它能控制球的方向并让使用左手的人和使用右手的人一样来使用它,用足尖以及侧部来踢球,给球以所要求的效果。
在生产的组件中该FUTMAN装置所采用的材料与本发明无关,并且该装置的尺寸也与本发明无关,因为他们不会影响到其实质特性。
工业应用该FUTMAN装置可以采用任何形式的工业和材料来生产,而最好是最坚固且最轻的材料。
权利要求
1.一种称作FUTMAN的装置,用于在轮椅中踢足球,由轻而坚固的材料制成,具有凹形的侧面,这使它能让用左手的人和用右手的人一样以所要求的效果来踢球。
2.一种称作FUTMAN的装置,用于在轮椅中踢足球,其特征在于通过一个让上肢能完成下肢的功能的把手,从而它能够适用于运动员的手。
3.一种称作FUTMAN的装置,用于在轮椅中踢足球,其特征在于它可以被夹持在固定在轮椅的任一侧上的任何一根前侧杆上的支承件上,从而让用两只手的运动员能够自由运动,同时能在他想踢球或穿球给其他运动员的时候利用该FUTMAN装置。
4.一种称作FUTMAN的装置,用于在轮椅中踢足球,其特征在于其与在生产中所采用的材料无关的简单设计,同时它也可以由一个或更多组件制成,而这不会改变其本质特性。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类似于人足的工具,该工具由通过固定销和螺栓相互连接在一起的部件(1,2,3)形成。通过部件(1,2,3)相互连接形成的装置安装在部件(4)上,而部件(4)被作为由使用者握着用来控球和踢球的把手的部件(5)所覆盖。该解决方案的特征在于,在进行这种运动的时候,转变使用者的有用的上肢部分,以便能够完成下肢部分的功能。
文档编号A63B69/00GK1297366SQ9980518
公开日2001年5月30日 申请日期1999年5月24日 优先权日1998年12月29日
发明者何塞·劳尔·圣·米格尔·戈麦斯, 曼努埃尔·圣·米格尔·戈麦斯 申请人:何塞·劳尔·圣·米格尔·戈麦斯, 曼努埃尔·圣·米格尔·戈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