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包括上箱体和下箱体,所述上箱体和下箱体之间设置有金属条和金属板,所述金属条和金属板分别位于配重箱的正面和背面,所述金属条的侧方设有壳体,所述金属板的侧方设有壳体。本实用新型在现有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中,于壳体长度方向边缘部分加装金属条和金属板,起到支承壳体的作用,并具有一定的装饰效果。由于金属条和金属板本身具备光泽,并能够进行一定的加工工艺和后处理工艺,故金属条和金属板同时可以起到装饰和美观作用,且为后期外观设计和工业设计预留了接口和空间。
【专利说明】
一种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材配重箱,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
【背景技术】
[0002]当前,带配重箱健身器材中,配重箱壳体的连接方式主要通过螺钉紧固等方式,壳体与支承的连接部位常常是在上部和下部,这样容易造成壳体中间部分不稳、挠度大、易凹陷等缺点。目前所查阅的专业技术文献及相关专利资料中,未见在壳体边缘部分固定的紧固方式。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可以提高配重箱壳体的支承力,并具有一定的装饰效果。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包括上箱体和下箱体,所述上箱体和下箱体之间设置有金属条和金属板,所述金属条和金属板分别位于配重箱的正面和背面,所述金属条的侧方设有壳体,所述金属板的侧方设有壳体。
[0005]上述方案中,所述金属条有两根,分别位于左右两侧,左侧金属条的左侧和右边金属条的右侧设置所述壳体。
[0006]上述方案中,所述金属板的左右两侧设置所述壳体。
[0007]上述方案中,所述金属条上设有卡槽,所述壳体上设置与所述卡槽配合的卡筋。
[0008]上述方案中,所述金属板中间设有空腔,所述空腔内部设置支承筋。
[0009]上述方案中,所述壳体为包括塑料壳、金属壳、玻璃壳等具有类似功能的壳体结构。
[0010]实施本实用新型的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1]1、本实用新型在现有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中,于壳体长度方向边缘部分加装金属条和金属板,起到支承壳体的作用,并具有一定的装饰效果。
[0012]2、由于金属条和金属板本身具备光泽,并能够进行一定的加工工艺和后处理工艺,故金属条和金属板同时可以起到装饰和美观作用,且为后期外观设计和工业设计预留了接口和空间。
[0013]3、为了使金属条和金属板与壳体之间连接紧密,在金属条和金属板上开有一定尺寸和精度的卡槽,在壳体上开有一定尺寸和精度的卡筋。安装时,使卡槽和卡筋配合并啮合到位,从而保证金属件和壳体紧密相连,成为一个受力整体。
[0014]4、使用金属条和金属板对壳体进行支撑后,提高了壳体强度,壳体本身的厚度可以减小,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并且壳体不需要进行特殊的造型,减轻了壳体设计和制造的复杂性。
【附图说明】
[0015]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0016]图1是本结构的正视图;
[0017]图2是本结构的后视图;
[0018]图3是本结构的横剖视图;
[0019]图4是图3中金属条和壳体部分放大图;
[0020]图5是图3中金属板和壳体部分放大图;
[0021 ]图中:1-金属条,2-壳体,3-金属板,4-上箱体,5-下箱体,6_卡筋,7_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0022]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0023]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2支承结构,包括上箱体4、下箱体5、壳体2、金属条I和金属板3。
[0024]上箱体4和下箱体5之间设置有金属条I和金属板3,金属条I和金属板3分别位于配重箱的正面和背面,金属条I的侧方设有壳体2,金属板3的侧方设有壳体2。本实施例中,金属条I有两根,分别位于左右两侧,左侧金属条I的左侧和右边金属条I的右侧设置壳体2。金属板3的左右两侧设置壳体2。本实施例中的壳体2为包括塑料壳、金属壳、玻璃壳等具有类似功能的壳体结构。本实施例中的金属条I和金属板3为铝条和铝板。
[0025]本实用新型在现有配重箱壳体2支承结构中,于壳体2长度方向边缘部分加装金属条I和金属板3,起到支承壳体2的作用,并具有一定的装饰效果。由于金属条I和金属板3本身具备光泽,并能够进行一定的加工工艺和后处理工艺,故金属条I和金属板3同时可以起到装饰和美观作用,且为后期外观设计和工业设计预留了接口和空间。
[0026]进一步的,金属条I上设有卡槽7,壳体2上设置与卡槽7配合的卡筋6。
[0027]进一步的,金属板3中间设有空腔,空腔内部设置支承筋,保证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
[0028]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上箱体和下箱体,所述上箱体和下箱体之间设置有金属条和金属板,所述金属条和金属板分别位于配重箱的正面和背面,所述金属条的侧方设有壳体,所述金属板的侧方设有壳体。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条有两根,分别位于左右两侧,左侧金属条的左侧和右边金属条的右侧设置所述壳体。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板的左右两侧设置所述壳体。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条上设有卡槽,所述壳体上设置与所述卡槽配合的卡筋。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板中间设有空腔,所述空腔内部设置支承筋。6.根据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健身器材配重箱壳体支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为包括塑料壳、金属壳或玻璃壳。
【文档编号】G12B9/04GK205434792SQ201620124489
【公开日】2016年8月10日
【申请日】2016年2月17日
【发明人】叶常青, 易磊
【申请人】武汉百利恒运动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