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与手工制做两用操作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236阅读:65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缝纫与手工制做两用操作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学生劳动技能课使用设备,特别是缝纫与手工制做两用操作台。
目前,在中小学校学生劳动技能课专业教室中,尚无与国家教委颁布的大纲和教学内容相适应的专用规范化劳动技能训练操作台具。现在进行缝纫技能训练还是采用普通的缝纫机、裁剪条案;手工工艺制做也是在普通的课桌或者台案上进行。其缺陷是设施多、工器具及用品放置分散、杂乱,不适于教学和学生使用操作,从而影响了技能训练的效果,也给设备及工器具、用品管理带来极大不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现有缝纫与手工制做台具的缺陷,提供一种可供缝纫与手工制做两种技能教学与训练、结构简单、变换使用方便、快捷、占地少、配置齐备的缝纫与手工制做两用操作台。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按照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的这种缝纫与手工制做两用操作台,其整体为一个长方体柜,在柜面靠近两柜宽边处分别开设有一个板孔,两块底面装接有缝纫机头的组合台板分别嵌置于板孔并同柜面拼合成平面案台,在两面柜宽侧墙上分别设有内藏于柜体的缝纫腔之箱门,以及右置并上下排设的多层工具抽屉面和贮物箱之拉门,并且缝纫箱正置于板孔之下,在两面柜长侧墙上分别设有内藏于柜体的多层用具抽屉之屉面。
柜体内设有外接电源插座。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结构简单、格局合理、紧凑;可提供缝纫及手工制做两种技能训练使用、变换方便、快捷;占地少且配置齐全、整体封闭、易于管理;适于两人以至多人同时操作使用、便于示范交流;造价低、易于生产。
本实用新型的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封闭状态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用作手工制做操作台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变换为缝纫操作台示意图。
图中柜面1、板孔2、组合台板3、缝纫腔4、工具抽屉5、贮物箱6、用具抽屉7、缝纫机头8、脚踏轮架9。
本实用新型将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做详细说明。
这种缝纫与手工制做两用操作台如附图1所示,其整体为一个可封闭的长方体柜。在柜面1上靠近两柜宽边处分别开设有一个板孔2,板孔2的孔口处嵌置有可拆装的底面装接有缝纫机头8的组合台板3。两块组合台板3与柜面1拼合成一个完整的平面案台,作为手工制做操作台案使用。在柜体的两面柜宽侧墙上,分别设有内藏于柜体并正置板孔2之下的缝纫腔4的箱门,以及右置于箱门并呈上下排设且同样内藏于柜体的多层工具抽屉5的屉面和贮物箱6之拉门。在柜体的两面柜长侧墙上又分别设有内藏于柜体的多层用具抽屉7之屉面。另外,在柜体内还设有外接电源插座。
当本实用新型用作手工制做操作台时,如附图2所示,将分置在工具抽屉5和用具抽屉7内的手工制作用的工具与用品取出即可在平面案台上进行,一般可供4人同时操作。上述两种多层抽屉中分类配置的手工制做工具与用品为
可以保证完成剪、粘、折、贴、扎糊、竹工、及竹、砖、泥、泡沫等雕塑以及编织、刺绣、盆景制作等技能点的教学任务与训练。
当本实用新型变换成缝纫操作台时,如附图3所示,将组合台板3的副板取下另置而主板即装设有缝纫机头8的一面翻上使缝纫机头8上置,打开缝纫腔4的箱门。如果是电动机则插接内置外接电源插座而使电路接通;若是脚踏机,则将皮带套装连接脚踏轮架9与缝纫机头8,形成两部缝纫机对置于柜面1为一台两机、二人相对缝纫操作的格局;如果做裁剪技能教学训练,无须翻置组合台板3,从贮物箱6中取出缝纫剪裁工具、用品即可进行;若熨烫操作,从贮物箱6内取出烫衣板、电熨头等进行技能练习,也可在台案上进行。贮物箱6中放置有缝纫类技能训练工具与用品,包括
可保证完成机缝、手缝、划线、裁剪、熨烫衣裤等教学与操作训练的进行。
权利要求1.一种缝纫与手工制做两用操作台,整体为一个长方体柜,其特征是在柜面靠近两柜宽边处分别开设有一个板孔,两块底面装接有缝纫机头的组合台板分别嵌置于板孔并同柜面拼合成平面案台,在两面柜宽侧墙上分别设有内藏于柜体的缝纫腔之箱门,以及右置并上下排设的多层工具抽屉面和贮物箱之拉门,并且缝纫箱正置于板孔之下,在两面柜长侧墙上分别设有内藏于柜体的多层用具抽屉之屉面。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之缝纫与手工制做两用操作台,其特征是柜体内藏设有外接电源插座。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学生缝纫与手工制做两用操作台。其整体为一个长方体柜,在柜面靠近两柜宽边处分别开设有一个板孔,两块底面装接有缝纫机头的组合台板分别嵌置于板孔并同柜面拼合成平面案台,在两面柜宽侧墙上分别设有内藏于柜体的缝纫腔之箱门,以及右置并上下排设的多层工具抽屉之屉面和贮物箱之拉门,并且缝纫箱正置于板孔之下,在两面柜长侧墙上分别设有内藏于柜体的多层用具抽屉之屉面。其结构简单、格局合理;一物两用、配备与存放工具用品齐全可方便变换提供缝纫及手工工艺制做技能教学与操作训练。
文档编号D05B75/00GK2327711SQ9723114
公开日1999年7月7日 申请日期1997年12月30日 优先权日1997年12月30日
发明者罗昕 申请人:湖州市育才实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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