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保型除尘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除尘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环保型除尘机构。
【背景技术】
[0002]现阶段中,用一组或几组平行排列的纱线,于经向喂入机器的所有工作针上,同时成圈而形成针织物,这种方法称为经编,而完成这种经编的机器即为经编机,同时由于经编机对原料和织物品种的适应性广,机器生产率较高,因而发展较快,而在经编机使用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灰尘堆积较多的情况,此时就必需除尘机构,而现有的除尘机构大多会把灰尘清扫至周围的空气中,此种情况十分不环保,同时也会对室内的人们的身体造成较大危害。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环保型除尘机构,能够在除尘的同时,采用喷洒清水来使得漂浮在空气中的灰尘沉淀下来,使得周围空气更加清新,实现了除尘机构环保的目的。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环保型除尘机构,包括:机体、毛刷以及水箱,所述机体内部中空,且所述机体上表面中间下凹,两端凸起,所述毛刷固定安装在所述机体的下凹处,所述机体两端的凸起均连接有喷嘴,所述机体的下端面的中间连接有支管,所述支管上设有开关,所述支管的下端通过连接软管与所述水箱相连。
[0005]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连接软管为塑料管,成本低廉,使用方便。
[0006]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水箱的最小水容量为10L,提供充足的水资源。
[0007]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水箱外部还连接有喷水泵,用于提供喷水的动力。
[0008]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能够在除尘的同时,采用喷洒清水来使得漂浮在空气中的灰尘沉淀下来,使得周围空气更加清新,实现了除尘机构环保的目的。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发明在一较佳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部件的标记如下:1、毛刷,2、机体、3、支管,4、凸起,5、喷嘴,6、开关,7、连接软管,8、水箱,9、喷水泵。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0011]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包括: 一种环保型除尘机构,包括:机体2、毛刷I以及水箱8,所述机体2内部中空,且所述机体2上表面中间下凹,两端凸起4,所述毛刷I固定安装在所述机体2的下凹处,所述机体2两端的凸起均连接有喷嘴5,所述机体2的下端面的中间连接有支管3,所述支管3上设有开关6,所述支管3的下端通过连接软管7与所述水箱8相连。
[0012]其中,所述连接软管7为塑料管,成本低廉,使用方便。
[0013]所述水箱8的最小水容量为10L,提供充足的水资源。
[0014]所述水箱外部还连接有喷水泵9,用于提供喷水的动力。
[0015]区别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揭示了一种环保型除尘机构,其具体工作原理为:首先打开喷水泵9,然后用毛刷I清扫位于机器上的灰尘,此时灰尘被扫离机器,漂浮至周围空气中,接着打开位于支管3上的开关6,使得喷水泵9将水箱8内的水流通过连接软管7喷至机体2内,然后再从支管3两侧的凸起4上的喷嘴5中喷洒而成,使得漂浮在空气中的灰尘沉淀,从而提高了空气的清新度,实现了环保的目的,降低了对人体的危害。
[0016]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环保型除尘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机体、毛刷以及水箱,所述机体内部中空,且所述机体上表面中间下凹,两端凸起,所述毛刷固定安装在所述机体的下凹处,所述机体两端的凸起均连接有喷嘴,所述机体的下端面的中间连接有支管,所述支管上设有开关,所述支管的下端通过连接软管与所述水箱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型除尘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软管为塑料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型除尘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的最小水容量为1L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型除尘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外部还连接有喷水栗ο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环保型除尘机构,包括:机体、毛刷以及水箱,所述机体内部中空,且所述机体上表面中间下凹,两端凸起,所述毛刷固定安装在所述机体的下凹处,所述机体两端的凸起均连接有喷嘴,所述机体的下端面的中间连接有支管,所述支管上设有开关,所述支管的下端通过连接软管与所述水箱相连,通过上述方式,本发明能够在除尘的同时,采用喷洒清水来使得漂浮在空气中的灰尘沉淀下来,使得周围空气更加清新,实现了除尘机构环保的目的。
【IPC分类】D04B35-32
【公开号】CN104532469
【申请号】CN201410786271
【发明人】王建章
【申请人】鑫立达机器(常熟)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4月22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