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脚手架内移装置及其施工方法

文档序号:1839686阅读:2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悬挂脚手架内移装置及其施工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适用于高层建筑施工的可移式脚手装置。
背景技术
在高层及超高层的建筑施工中,由于结构外形尺寸收缩变小,用于施工作业的悬挂脚手架相应地内收以满足继续施工使用要求的装置。目前在高层及超高层的建筑施工中,如果结构外形尺寸收缩变小,一般的做法为重新搭设悬挑脚手以满足施工的需要。但是这种技术存在施工周期长,操作繁琐,存在安全隐患等不足之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高层建筑施工、使得悬挂脚手架可以根据建筑体收缩而滑移的脚手装置,以及使该装置滑移的方法。该脚手装置主梁下方设有滑移轨道,轨道的悬挂脚手架可以沿轨道滑移,该滑移过程通过手拉葫芦和钢丝牵引。其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可内移式脚手装置,包括主梁、位于主梁下方的悬挂挂脚手架,所述主梁下方设有滑移轨道,脚手滚动连接在滑移轨道下面。
所述滑移轨道呈“工”字型,脚手与滑移轨道的滚动连接处设有滚轮座,滚轮座上设有双面滚轮,所述双面滚轮与滑移轨道相配合。
所述脚手与滑移轨道连接处设有防坠钢板。
所述的脚手装置的内移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用通长脚手管将需内移的挂脚手连接为整体,在脚手所移向位置处设置吊点板;2)通过手拉葫芦、钢丝绳将脚手移向预定位置。
所述钢丝绳一头由位于操作平台上的人工牵引,另一头与通长脚手管连接。
本发明的积极效果有1、施工速度快整个悬挂脚手架内移过程仅须半天到一天的时间;2、节约成本无需重新搭建脚手,只需将原来的悬挂脚手架内移至新的位置即可继续使用。3、适应性强能根据建筑物外形不同的变化进行有针对性的内移,内移后的悬挂脚手架能够和内移前一样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处剖面图。
图3为图1中B-B处剖面图。
图4为本发明内移过程工况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见图1、2和图3,本可内移式脚手装置用于高层建筑施工中,并可以根据建筑外墙体收缩进行相应的内移以满足施工要求。所述装置包括主梁1、滑移轨道2和吊在滑移轨道下面的脚手3;脚手与滑移轨道的滚动连接处设有滚轮座31,滚轮座上设有双面滚轮32,所述双面滚轮与滑移轨道相配合。所述双面滚轮可以在滑移轨道2上滚动滑行,并带动下面的脚手3一起运动。
所述脚手与滑移轨道滚动连接处设有防坠钢板33,防坠钢板安装在与双面滚轮同一高度上并位于主梁的两侧,由于脚手3完全靠双面滚轮32与主梁1的挂接承载,当双面滚轮发生意外承重不住时,防坠钢板可以与主梁挂接,防止脚手坠落。
图4为悬挂脚手架3内移的工况示意图,以下结合图示具体说明本发明内移过程第一步,用通长脚手管43将需内移的挂脚手连接为整体,并在脚手所要移往的位置处设置吊点板4,在吊点板上安装手拉葫芦41,再用钢绳穿过手拉葫芦,钢绳的一头由位于主梁的人工牵引,另一头与通长脚手管43连接;第二步,由位于主梁上的工人拉动钢绳42,通过手拉葫芦拉动悬挂脚手架3沿滑移轨道2内移,到达预定位置。
整个内移施工速度很快,内移后的悬挂脚手架能够和内移前一样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
权利要求
1.一种可内移式脚手装置,包括主梁(1)、位于主梁下方的悬挂脚手架(3),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梁(1)下方设有滑移轨道(2),悬挂脚手架(3)滚动连接在滑移轨道下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脚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移轨道(2)呈“工”字型,脚手(3)与滑移轨道的滚动连接处设有滚轮座(31),滚轮座上设有双面滚轮(32),所述双面滚轮与滑移轨道相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脚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挂脚手架(3)与滑移轨道连接处设有防坠钢板(33)。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脚手装置的内移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1)用通长脚手管(43)将需内移的悬挂脚手架连接为整体,在悬挂脚手架所移向位置处设置吊点板(4);2)通过手拉葫芦(41)、钢绳(42)将悬挂脚手架(3)移向预定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脚手装置的内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钢丝绳(42)一头由位于操作平台上的人工牵引,另一头与通长脚手管(43)连接。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适用于高层建筑施工的可移式脚手装置,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高层建筑施工、使得悬挂脚手架可以根据建筑体收缩而滑移的脚手装置,以及使该装置滑移的方法。一种悬挂脚手架内移装置,包括主梁、位于主梁下方的悬挂脚手架,所述主梁下方设有滑移轨道,悬挂脚手架滚动连接在滑移轨道下面。所述的内移装置的施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用通长脚手管将需内移的挂脚手连接为整体,在脚手所移向位置处设置吊点板;2)通过手拉葫芦将脚手移向预定位置。本发明施工速度快、节约成本,内移后的悬挂脚手架能够和内移前一样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
文档编号E04G3/28GK1963109SQ20061011893
公开日2007年5月16日 申请日期2006年11月30日 优先权日2006年11月30日
发明者龚剑, 扶新立, 徐钧, 刘伟, 周涛, 汤洪家 申请人: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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