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设计方法

文档序号:1846548阅读:64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建筑物的设计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物,特别是涉及一种与使用被称为护墙板(siding)的外饰材料的建筑物有关的设计方法。
背景技术
例如,在用柱和梁来构成构造体的木造轴组构法(也称为在来工法)中,通常,建筑公司等房屋建筑商等要一边参照预先准备好的住宅的模型样本、目录等资料,一边具体地传达业主希望建造什么样的外观设计、房间布局的独立式住宅。然后,基于建筑家、房屋建筑商等制作的设计图来研究更具体的方案。此时,对于住宅(建筑物)的设计,要根据基于建筑用地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的建·筑物的高度、自基地边线的退让、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来谋求能够建筑的建筑物的最大空间。例如,在建造两层住宅的情况下,要决定大门的位置、第I层、第2层的房间布局、落地窗、侧窗(即设置于房间墙壁上,窗台高度大约位于人的腰部的窗户,日语腰窓)、阳台等的设置位置、建筑所使用的其他材料、用水区域用设备等,并在确认建筑方案得到了业主的同意之后,着手施工。对于该在来工法,以两层住宅为例来大致说明建造方法。首先,在欲建造住宅的基地内建造所需要的大小的地基。该地基通过敷设防潮用混凝土或作为耐压板的混凝土来建造。此时,为了进行用水区域的给排水,通常在上述地基的所需要的部位的底面、侧面配置配管用孔,通过该配管来进行给排水。沿建造后的地基的周缘排列衬垫物,铺设基础、大龙骨,粘贴第一层地板。然后,设置用于划分室内的间壁,利用竖立设置于基础的地脚螺栓(anchor bolt)并使用接合金属件来建造第一层的全部的柱、梁。接下来,在敷设第2层地板之后,利用接合配件等来固定第2层的柱、梁,进行屋顶短柱的施工,并进行屋架和椽子的施工,之后进行脊檩、檩条的施工。另外,对于建筑物的大门,通常从有效利用建筑物的观点考虑,要在大门的外侧设定门廊,并且为了人出入的方便性、即不被雨淋湿而要在大门的外侧的门廊上部设定屋檐、压檐墙、以及阳台等。此时,在要将上述门廊设于主体构造的外侧并用屋檐覆盖门廊的上部的情况下,能够使用根据门的高度设定的、由窗框厂商(sash maker)销售的金属制的屋檐。对于该在来工法的住宅中的落地窗、侧窗、阳台等的设置位置、以及大门的屋檐,能够列举下述的现有技术。I)日本特开2007 — 211518号公报(专利文献I)专利文献I提出了以下一种技术在具有在建筑物主体的外壁表面开口的多个开口部的建筑物中,在上述外壁表面上,使具有许多通风孔的带状的通风构件通过上述多个开口部的前表面且在上下方向多个邻接地固定,从而提高了住宅外观的设计性并确保了屋内的采光、通风。2)日本特开2007 — 132114号公报(专利文献2)专利文献2提出了一种具有优异的设计自由度的建物的开口部构造,其通过设成使窗框相对于外壁的位置容易改变的构造,从而能够调节开口用外饰材料的朝向窗框方向延伸的开口一侧的长度。3)日本特开平05 - 093447号公报(专利文献3)专利文献3提出了一种预制装配式(prefab)建筑物用大门门廊的屋檐,其容易进行安装操作,并且,即使是截面形状不同的屋檐,也不需要具有不同设计的单元外壁。4)日本特开平06 - 057897号公报(专利文献4)专利文献4提出了一种大门门廊的屋檐构造,其以能够利用单个屋顶材料来确保 充分的刚性的方式,谋求了零件结构的简单化、生产率的提高以及成本的降低。5)日本特开平10 — 148018号公报(专利文献5)专利文献5提出了一种建筑物的屋檐的安装构造和该屋檐的设置方法,其能够进行高度调整而容易获得正常的姿势,且能够容易地维持该姿势。6)日本特开2010 - 13875号公报(专利文献6)专利文献6提出了以下一种技术作为能够显著提高住宅外观设计的屋檐构造,将连续屋檐以跨过上述住宅主体中的包括大门侧的整个正面在内的至少3个方向的面的方式配置,该连续屋檐通过使从住宅主体中的第I层外壁和第2层外壁的边界部分伸出的屋檐组以同一高度水平、一体地连续而构成。专利文献I :日本特开2007 - 211518号公报专利文献2 :日本特开2007 — 132114号公报专利文献3 日本特开平05 - 093447号公报专利文献4 日本特开平06 - 057897号公报专利文献5 :日本特开平10 - 148018号公报专利文献6 :日本特开2010 - 13875号公报对于如上所述的落地窗、侧窗等窗的设计,由于业主的意向最为优先,因此优先设计起居室一侧,从采光、通风考虑而将窗的高度设定在各种位置。同样地,对于构造主体的高度,优先设计室内的吊顶高度,在梁高有富余的情况下设定室内的吊顶高度。其中,由于主体构造的外壁也会给建筑物整体的设计性带来较大的影响,因而,根据落地窗、侧窗、大门、阳台等位置的不同,在对外壁材料进行施工时,因外壁材料容易产生浪费且施工复杂而相对地造成建筑费的成本上升,产生下脚料(边角料)也有可能引起环境破坏。另外,对于独立式的住宅,由于业主大多认为其是“最终的住处”而建造的,因而,其设计、施工会绝对地尊重业主的意向。因此,施工成本变高,并且在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中容易产生由开设缺口等而产生的较多的材料浪费,这成为妨碍建筑费的成本降低化的较大的原因。另外,对于因上述开设缺口等而产生的浪费材料而言,由于没有有效的利用方法,其全部被作为工业废弃物处理,因此,当前,处理所需的费用不得不由业主和/或建筑公司负担。另一方面,对于建筑物的大门,通常考虑出入的方便性而将其设于主体构造上面向道路侧的外壁。此时,在大多数情况下,若决定了设置位置,则对于大门的宽度、明亮度、门扇的设计等,业主的意向最为优先,但是如何将大门的开口部设于主体构造的外壁的设计大多交由房屋建筑商、建筑师处理。因此,房屋建筑商、建筑师一边考虑建筑费用,一边以尽可能在不损害设计性的情况下能够抑制经费的方法来设计大门,并且,通常根据业主的希望,在外侧的门廊上设计屋檐、压檐墙、阳台等。另外,在要将门廊设于主体构造的外侧并用屋檐覆盖门廊的上部的情况下,在使用根据门的高度设定的、由窗框厂商销售的金属制的屋檐时,若考虑建筑物的设计性,则不一定能够平衡性较佳地相匹配。另外,还存在以下情形,S卩,在将上述门廊部分配置于主体构造内的情况下,会使外饰材料的凸部专用附件增加,这成为成本上升的原因。并且,在要设置单独的阳台、压檐墙的情况下,由于通常在第2层的地梁的高度以上留出高度(通常以使第2层的地梁的高度增加的方式)来设计阳台、压檐墙的高度,因此,必要高度以上的梁高也会成为成本上升的原因,并且大门的门廊的高度具有略微的压迫感。本发明鉴于上述现状,从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成本相对较高的外饰材料的观点出发,认真研究了从采光、通风考虑而决定的侧窗、阳台、屋檐、压檐墙、以及大门等的设置位
置。·其结果,与用于规定基地的使用范围的法律要件相符合地,通过以下方法发明了一种能够提供提高设计和施工效率的同时能够谋求所使用的构件的成本降低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和能够以低成本建造的建筑物,该方法如下I)使上述外饰材料的高度方向上的接合部位的边界面为侧窗、阳台、屋檐、压檐墙、以及大门等的设置位置的上限或下限的基准,以及2)根据已预先决定大小的石膏板等内饰基体的沿高度方向的尺寸来决定所设计的构造主体的围梁(girth)和/或檐桁木的位置。

发明内容
S卩,本发明欲提供一种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和能够以低成本进行建造的建筑物,在该建筑物的设计方法中,通过在设计建筑物时将占相对较高成本的、被称为护墙板的外饰材料的工作尺寸(实质的有效尺寸)的在高度方向上的接合部位(边界面)作为用于决定侧窗、阳台、屋檐、以及大门等的设置位置的基准,从而能够进行有效的设计、施工,且能够将所产生的下脚料抑制在最小限度,环保性较佳。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第I技术方案所述的发明提供一种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建造构造主体时,以要被施工于上述构造主体的外壁上的一定形状的外饰材料的工作尺寸为基准来决定设于构造主体的外壁上的侧窗、屋檐、阳台、大门以及压檐墙的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
另外,在第I技术方案所述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的基础上,本发明的第2技术方案所述的发明的特征在于,上述侧窗、屋檐、阳台、大门以及压檐墙通过使其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与在上述外壁所施工的多个外饰材料中的任意一个外饰材料的上缘或下缘相对齐的方式进行设置。另外,在第I技术方案或第2技术方案所述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的基础上,本发明的第3技术方案所述的发明的特征在于,在上述构造主体中,在地基上敷设的基础上设有地板面板,根据配置在该地板面板上的内饰基体材料的高度尺寸来设定围梁和/或檐桁木的、距离上述基础的高度。 另外,在第I技术方案 第3技术方案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的基础上,本发明的第4技术方案所述的发明的特征在于,在上述构造主体中,在大门的外侧配置门廊,在该门廊的上部,使多个梁构件与上述大门宽度相配合地向外侧突出所需要的长度,用柱构件和/或壁构件支承各梁构件的前端部,并用屋檐构件、压檐墙或阳台的地板面板来覆盖该梁构件的上部。另外,在第4技术方案所述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的基础上,本发明的第5技术方案所述的发明的特征在于,在围梁或檐桁木的、距离敷设于上述地基上的基础的高度以内来设计上述大门的高度和所需要的正面宽度。并且,本发明的第6技术方案所述的发明提供一种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在建造构造主体时,通过配置在设于上述基础的地板面板上的内饰基体材料的高度尺寸来设定围梁和/或檐桁木的、距离上述基础的高度,并且以要被施工于上述构造主体的外壁上的一定形状的外饰材料的工作尺寸为基准来决定设于上述构造主体上的侧窗、屋檐、阳台、大门以及压檐墙的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另外,在第6技术方案所述的建筑物的基础上,本发明的第7技术方案所述的发明的特征在于,使上述侧窗、屋檐、阳台、大门以及压檐墙的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中的任何一个位置与在上述外壁所施工的多个外饰材料中的任何一个外饰材料的上缘或下缘相对齐。在本发明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和建筑物中,在地基上敷设的基础上设有地板面板,在建造构造主体时,根据配置在该地板面板上的内饰基体材料的高度尺寸来设定围梁和/或檐桁木的、距离上述基础的高度。另外,在本发明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和建筑物中,以用于构成外壁的各外饰材料的沿高度方向的工作尺寸的上缘部或下缘部为基准来决定对要设于构造主体的侧窗、屋檐、阳台、大门进行设置时的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因此,能够易于设计建筑物的高度。另外,能够以从用于构成构造主体的基础的滴水槽起依次朝向上方进行施工的外饰材料的、工作尺寸的整数倍的高度位置为基准来决定设于构造主体的侧窗、屋檐、压檐墙、阳台、大门中的至少一个以上的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因此,能够有效地进行建筑物的侧窗、屋檐、压檐墙、阳台、大门等的设计、施工。特别是,由于能够将用于构成外壁的外饰材料的工作尺寸的上缘作为设于构造主体的侧窗、屋檐、压檐墙、阳台、大门等的上限位置或将外饰材料的沿高度方向的工作尺寸的下缘作为侧窗、屋檐、阳台、大门等的下限位置进行设计/施工,因此能够将外饰材料因开设缺口而导致的下脚料的产生抑制在最小限度。
另外,在本发明中,由于能够使建筑费的成本降低,并大幅地减少作为工业废弃物的下脚料,因此还能够防止环境破坏。


图I是表 示本发明的建筑物的一个例子的说明图。图2是表示本发明的建筑物的另一个例子的说明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本发明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能够适当地应用于基于在来工法进行的建筑物的建造中,既可以应用于平房,也可以应用于两层住宅或具有两层以上的高度的住宅。该建筑物的设计方法的一个特征在于,在根据基于建筑物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的建筑物的高度、自基地边线的退让、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来谋求能够建筑的建筑物的最大空间时,对于建筑物的高度,根据配置在地板面板上的内饰基体材料的高度尺寸来设定围梁和/或檐桁木的、距离上述基础的高度,其中,上述地板面板设于在地基上敷设的基础。另外,在利用该内饰基体材料进行构造主体的高度设计的过程中,使上述内饰基体材料的上端部与所配置的围梁和/或檐桁木的下端部相重叠。另外,上述内饰基体材料的上端部处于不超过上述檐桁木的上端部的范围内。该建筑物的设计方法的另一个特征在于,将在上述构造主体的外侧进行施工的外饰材料的工作尺寸的整数倍的高度位置作为基准,从上述基础的滴水槽依次朝向上方地决定欲设置的侧窗、屋檐、压檐墙、阳台、大门的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另外,在上述地基的内部的所需要的部位配置有用于增强地基本身的混凝土制的增强材料,在各增强材料中,根据需要形成有为了检测、修补而仅供人能够以匍匐状态经过的缺口。因此,在地基的底面、侧面部不存在任何配置于建筑物内部的、用于用水区域的给排水设备的配管用孔。在该情况下,由于用于对用水区域进行给排水的配管全部配置于建筑物的外壁面的外侧,因此不会因设置孔而导致地基的强度降低,易于进行建筑物内的配管操作,在维护时不会损伤内部,故此极为优选。虽然在本发明中使用的内饰基体材料并不特别限定,但是优选使用便宜而极为结实的、以隔热性、隔音性优异的石膏为主要成分的石膏板。由于将该石膏板用作室内的内饰材料,因此通常使用高度为2420mm的石膏板。在本发明中,由于为了设定建筑物的高度而使用该石膏板,因此使用了在市面上销售的高度2730mmX宽度910mmX厚度12. 5mm的石膏板。另外,若高度和宽度为大致相同的程度,则并不特别限定内饰材料的原材料,也可以使用特别订制的内饰材料。用于构成上述护墙板的外壁的外饰材料为用作建筑物的外壁的不燃性或阻燃性的面板状的构件。通常,限定了外饰材料的纵X宽X厚度,在本发明中,由于没有特别限制原材料,因此能够将任何原材料用作外饰材料。
对于该外饰材料而言,为了构成外壁而使在上下方向和左右方向上邻接的外饰材料形成为一体,因此形成有用于将上缘和下缘连结的连结部。在本发明中,将外观上的外饰材料的工作尺寸(在表面露出的有效面积)的上缘部和下缘部的高度作为外饰材料的高度。在本发明中,以上述外饰材料沿高度方向的工作尺寸的上缘部或下缘部为基准来决定贯穿壁面地设置的侧窗、屋檐、阳台、压檐墙(parapet)、大门等的设置位置。此时,将外饰材料的高度方向上的整数倍作为基准。换言之,以位于沿上下方向敷设的多个外饰材料中的任一个外饰材料的整数倍的位置处的外饰材料的作用宽度的、上缘部或下缘部为基准(基准线)来计算和决定上述侧窗、屋檐、阳台、压檐墙、大门等的设置位置的上限位置或下限位置。外壁材料的缺口大多是为了收纳(避让)贯穿到外壁的贯穿部而设置的,其从属于房间布局、内饰的设计。为了最小限度地设置外饰材料的这样的缺口,通过采用上述方法来对建筑物进行设计和施工,能够解决现有问题点。对于设于上述基础的地板面板,通常,由于要在敷设地板面板后设置用于划分室内的间壁,在完成间壁后在地板面板上敷设地板材料,因此地板材料会产生较多的下脚料。在本发明中,鉴于上述现状,通过在设置构造主体内部的间壁之前在地板面板上敷设地板材料,从而将因敷设地板材料而产生的下脚料抑制在最小限度。 在设定围梁和/或檐桁木的、距离上述基础的高度时,在建筑物为平房的情况下,使用内饰基体材料来设定从基础起到檐桁木为止的高度。此时,通过使上述内饰基体的上端部与所配置的围梁和/或檐桁木的下端部局部重叠(重合抵接)来提高了强度维持性。在两层住宅的情况下,通过利用从基础起到用于支承第2层的吊顶的围梁位置的高度和从该围梁起到檐桁木为止的高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使内饰基体的上端部与所配置的围梁和/或檐桁木的下端部局部重叠,从而提高了强度维持能力。但是,上述内饰基体材料的上端部不超过檐桁木的高度。通过在用于构成建筑物的大门的外侧的门廊上部设置屋檐或压檐墙,能够提高建筑物外观的设计性。另外,通过设置用于从外部遮蔽与上述大门相对的部分的壁,能够确保住户的私密性。因此,在本发明中,在上述围梁的延长线上,使多个梁构件与上述大门宽度相配合地向外侧突出所需要的长度,用柱构件和/或壁构件支承各梁构件的前端部,并且利用屋檐构件或阳台的地板面板覆盖该梁构件的上部。实施例I下面,基于利用在来工法建造的两层结构的建筑物I的例子来具体地说明本发明的建筑物的最佳实施方式。另外,图I示出了将侧窗11建造于建筑物I的外壁的第I层部分和将阳台20建造于第2层部分的例子。在该实施例中,其设计当然是在基于建筑物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的建筑物的高度、自基地边线的退让、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来谋求建筑物I的能够建筑的最大空间的过程中来实施的。在预定的基地内,设置俯视为大致长方形形状的地基2。在设置用于划分内部的间壁之前,在该地基2上敷设的基础3上敷设地板4,并且在地板4的整个上表面上敷设地板材料5。接着,通过使由石膏板构成的内饰基体6的下端部抵接于上述地板4上而使其保持竖立状态,以使内饰基体6的上端部与正要设置于该内饰基体6的上端部的用于支承第2层的地板41的围梁7的下端部局部重叠(overlap)的方式设计和建造围梁7。同样,通过使由石膏板构成的内饰基体61的下端部抵接于上述地板41上而使其保持竖立,以使内饰基体61的上端部与正要设置于该内饰基体61的上端部的檐桁木8的 下端部局部重叠的方式设计和建造檐祐1木8,从而决定构造主体的高度。在上述图I中,附图标记9是由上述檐桁木8支承的屋顶,附图标记10是与上述屋顶9形成为一体的屋檐吊顶。在如此获得的构造主体(建筑物I)的外壁上,建造侧窗11和阳台20。在该建筑物I中,从附设于基础3的滴水槽12起朝向建筑物I的上方和横向地以使合计12张的由工作宽度455mmX长度3030mm的尺寸构成的外饰材料13a 131覆盖外壁的整个表面的方式进行了设计。此时,以使上述外饰材料13a的下缘部位于滴水槽12的高度位置处且使外饰材料131的上缘部位于上述屋檐吊顶10的高度位置处的方式进行了设计。上述侧窗11通过下述要点进行设计施工。首先,使图I的左侧所示的第2张的外饰材料13b的上缘部为侧窗11的设置位置的下限位置。换言之,使外饰材料13b和外饰材料13c在上下方向上接合的边界面为用于设置供侧窗11设置用的窗框的下限位置。该侧窗11的下限位置被设于距离滴水槽12的高度为910mm的位置处。由于该侧窗11的高度在实施例中为大约1170mm,因此侧窗11的高度的上限位置为第5张的外饰材料13e上、距离该外饰材料13e的上边大致1/3左右的高度位置处。对于设在第2层的阳台20,以第9张外饰材料13i和第10张外饰材料13j的边界面(外饰材料13i的上缘部)为基准设计了阳台20的上限位置。因此,以与上述围梁7的高度相一致的方式使多个梁构件14以所需要的间隔向外侧仅突出所需要的长度,在突出后的梁构件14的上表面和上述预先设定了的上限位置之间配置地板、栏杆而建造阳台20。在该情况下,优选使阳台20的地板和室内侧的地板材料51的表面基本上齐平。对于与上述阳台20相邻的落地窗21,考虑采光、通风以及设计性等,能够在上述地板材料51和屋檐吊顶10之间以任意的高度和宽度来设计和建造落地窗21。通过以如上所述的方法设计构造主体,能够利用外饰材料13的沿高度方向的工作尺寸来自由地选择、设计和建造侧窗11、阳台20、屋檐吊顶10的高度方向的上限位置或下限位置。因此,在高度方向上的各外饰材料中,能够使需要开设缺口的外饰材料仅限于第I层侧窗的上端部的外饰材料13e和与第2层的落地窗21的上端部相干涉的外饰材料131这两张外饰材料。实施例2图2所示的实施例是用于对建筑物I的大门16、设于大门16的外侧的上部的压檐墙15以及第2层的侧窗11进行设计施工的方法。图2是表示该方法的概略说明图。在图2中,附图标记2是设于预定的基地内的、俯视为大致长方形形状的地基2,在该地基2上敷设的基础3上铺设地板4,并且在地板4的整个上表面上铺设地板材料5。另外,在图中,附图标记7表示用于支承第2层的地板面板的围梁、附图标记8表示檐祐1木,附图标记9表示由该檐祐1木8支承的屋顶,附图标记10表示屋檐吊顶。 在具有上述概略构造的建筑物I中,在建筑物I的外壁部,从附设于上述基础3的滴水槽12起朝向外壁部的上方和横向地以使合计12张的由工作宽度455mmX长度3030mm的尺寸构成的外饰材料13a 131覆盖外壁的整个表面的方式进行了设计。此时,以使上述外饰材料13a的下缘部位于滴水槽12的高度位置处且使外饰材料131的上缘部位于上述屋檐吊顶10的高度位置处的方式进行了设计。在该建筑物I中,在上述大门16的外侧配置门廊17。要使该门廊17的上表面形成为与上述地基2的上表面齐平,因此以与上述大门16的开口部的大小相一致地设计门廊17的进深、宽度。在该门廊17的上方,通常为了不使出入大门16的人被雨等淋湿而在建筑物I上位于大门16的上方的位置处设置压檐墙15。通常,以使建筑物I的围梁7向外侧延伸出的方式来建造压檐墙。然而,在该情况下,由于上述大门16的上部和围梁7之间的距离极短,因此大门16成为受到压迫后的状态,并且还会妨碍设计性。因此,在实施例2中,利用沿上下方向安装于建筑物I的外壁部的外饰材料13来决定上述压檐墙15的设置位置、在本实施例中要设置的压檐墙15的上限位置,并建造了压檐墙15。具体而言,通过将工作尺寸为455_的外饰材料13中从下数起的第9张的外饰材料13i和从下数起的第10张的外饰材料13j的接合部(455X9=4095mm的高度)确定为欲设置的压檐墙15的上限位置来对压檐墙15进行了设计和施工。该情况下的压檐墙15的下限位置为第5张的外饰材料13e和第6张的外饰材料13f的接合部。然而,由于压檐墙15本身通常为900mm左右的高度,因此,在压檐墙的情况下,无论是上限位置还是下限位置,都不会产生太大的差异。在图中,附图标记22表示用于建造上述压檐墙15的围梁,附图标记14表示用于建造上述压檐墙15的梁构件,附图标记18表示设于上述梁14的下方的、被称为不燃护墙板的装饰用吊顶。在本实施例中,对将屋檐作为压檐墙进行了说明,但是当然也可以将阳台作为压
个肩工回。在将阳台作为压檐墙的情况下,也能够使阳台的上限位置为上述外饰材料13中从下数起第9张的外饰材料13和从下数起第10张的外饰材料13j的接合部(455X9=4095mm 的高度)。在该 情况下,能够在建筑物I的围梁7的位置设置梁,从而使其支撑阳台的底面部。然而,由于阳台与大门16的上端部之间的间隔变得狭窄,因而,与将屋檐作为压檐墙的情况相比,在开放感方面会产生略微的差异。采用上述压檐墙的设计方法(设计),能够通过外饰材料13沿高度方向的工作尺寸来自由地选择、设计和建造屋檐等的安装位置的上限位置或下限位置。因此,在高度方向上的各外饰材料中,能够使需要开设缺口的外饰材料仅为位于特定部位的外饰材料。通过在形成于上述大门16的外侧的门廊17的前缘部处、以彼此之间存在所需要的间隔的方式竖立设置的柱19来固定保持由上述设计获得的压檐墙15的前端部。也可以将上述柱19替换为与大门16的门廊17的前表面宽度大致相等的I张壁构件(未图示)。并且,在使用柱19的情况下,也可以用壁构件来将柱19之间闭塞,这样一来,在打开了大门16时,能够从外界遮蔽内部而保护私密性。如上所述,采用该实施例的设计,能够简单且容易地对设置于在大门16的外侧配置的门廊17的上方的屋檐等的设置位置的上限位置或下限位置进行设计和施工,从而能够将因对所使用的外饰材料开设缺口而产生的下脚料抑制在最小限度。另外,该实施例是针对使用了上述设计方法的、以外饰材料的沿高度方向的接合部位的边界面作为了基准的、屋檐等的配置进行的说明,在从正面观察的情况下,由于存在在外饰材料的宽度方向上容纳各部分的必要性,因此有可能需要外饰材料的宽度方向上的缺口。然而,由于具有规定的工作尺寸的外饰材料的、在上下方向上的接合部位的边界面是沿水平方向设定的,因此对于屋檐等具有规定宽度的部分而言,能够使外饰材料以与该部分的左右端边抵接的方式沿左右方向开始张贴,由此能够大幅地缩减在整体上开设缺口的操作。产业上的可利用件在本发明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和建筑物中,在对建筑物进行设计施工时,在根据基于建筑用地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的建筑物的高度、自基地边线的退让、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来谋求的能够建筑的最大空间的范围内,能够以内饰基体材料为基准来确定围梁和/或檐桁木在高度方向的空间中的设定位置。另外,由于本发明的设计方法以用于构成构造主体的外壁的、具有规定的工作尺寸的外饰材料的、在上下方向上的接合部位的边界面为基准来确定用于设定侧窗、阳台等特定部位的上限位置或下限位置,因此,也能够应用于利用在来工法建造的建筑物以外的建筑物中。附图标记说明I、建筑物;2、地基;3、基础;4、41、地板;5、51、地板材料;6、61、内饰基体材料;7、22、围梁;8、檐桁木;9、屋顶;10、屋檐吊顶;11、侧窗;12、滴水槽;13、外饰材料;14、梁构件;15、大门压檐墙;16、大门;17、门廊;18、吊顶;19、柱;20、阳台;21、落地窗。
权利要求
1.一种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建造构造主体时,以要被施工于上述构造主体的外壁上的一定形状的外饰材料的工作尺寸为基准来决定设于构造主体的外壁上的侧窗、屋檐、阳台、大门以及压檐墙的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侧窗、屋檐、阳台、大门以及压檐墙通过使其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与在上述外壁所施工的多个外饰材料中的任意一个外饰材料的上缘或下缘相对齐的方式进行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上述构造主体中,在地基上敷设的基础上设有地板面板,根据配置在该地板面板上的内饰基体材料的高度尺寸来设定围梁和/或屋檐桁的、距离上述基础的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I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上述构造主体中,在大门的外侧配置门廊,在该门廊的上部,使多个梁构件与上述大门宽度相配合地向外侧突出所需要的长度,用柱构件和/或壁构件支承各梁构件的前端部,并用屋檐构件、压檐墙或阳台的地板面板来覆盖该梁构件的上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围梁或檐桁木的、距离敷设于上述地基上的基础的高度以内来设计上述大门的高度和所需要的正面宽度,并且使配置于上述大门的外侧的门廊的表面与上述地基的表面相齐平。
6.一种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在建造构造主体时,通过配置在设于上述基础的地板面板上的内饰基体材料的高度尺寸来设定围梁和/或檐桁木的、距离上述基础的高度,并且以要被施工于上述构造主体的外壁上的一定形状的外饰材料的工作尺寸为基准来决定设于上述构造主体上的侧窗、屋檐、阳台、大门以及压檐墙的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使上述侧窗、屋檐、阳台、大门以及压檐墙的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中的任何一个位置与在上述外壁所施工的多个外饰材料中的任何一个外饰材料的上缘或下缘相对齐。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建筑物的设计方法和能够以低成本进行建造的建筑物,在该建筑物的设计方法中,通过在设计建筑物时将占相对较高成本的、被称为护墙板的外饰材料的实质的有效尺寸(工作尺寸)的在高度方向上的边界面作为用于决定侧窗、阳台、屋檐、以及大门等的设置位置的基准,从而能够进行有效的设计、施工,且能够将所产生的下脚料抑制在最小限度,环保性较佳。在建造建筑物(1)时,以在上述建筑物(1)的外壁上要被施工的一定形状的外饰材料(13a~13l)的工作尺寸为基准来决定设于建筑物(1)的外壁的侧窗(11)、屋檐、阳台、大门以及压檐墙的安装位置中的下限位置或上限位置。
文档编号E04F13/073GK102933780SQ20108006732
公开日2013年2月13日 申请日期2010年12月27日 优先权日2010年4月9日
发明者平田恒一郎, 户田俊彦, 山崎英明 申请人:素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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