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非常规的观景住宅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低层独立住宅。
背景技术:
现代的普通住宅建筑形状平直呆板,更多的是依据内部使用功能直接反映到外部造型,故外立面造型多显出堆砌或过分装饰的痕迹,缺少整体性和可识别性;这种建筑造型风格在城市空间中被大量复制使用,对城市面貌,人群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乃至精神层面易造成不良的影响,让人感到千篇一律,平板无趣。常规的住宅设计注重各厅室功能关系,且空间方正、紧凑、实用。这难免带来空间变化少,路线、视线、轮廓线和自然光线处理平淡的缺憾,在满足硬质居住环境后,很难带来精神层面的兴奋点与愉悦感,住宅的品质因此很难提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非常规的观景住宅,要解决建筑形状平直呆板、缺少整体性和可识别性的技术问题;并解决现有住宅空间组合轮廓线变化少,路线、视线和自然光线呆滞单调、住宅品质较低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非常规的观景住宅,有二至三层,包括客厅、卧室、阳台、厨房、餐厅、卫生间、楼梯和车库,厨房与餐厅紧邻,所述客厅位于住宅主体旁侧,客厅由立柱支撑,形成高架客厅,高架客厅的各面墙壁有大玻璃窗,高架客厅前面至地面有室外楼梯连接,高架客厅与位于住宅主体的餐厅之间由连廊连接;餐厅设于住宅主体面对景观一侧,并与阳台连接,入户门和车库门设于远离景观一侧;住宅主体的中部为收腰流线形凹入设计,一侧凹入处设计有天井,另一侧邻近客厅的收腰处地面设置侧庭院,室内楼梯和卫生间位于住宅的中部,住宅中部和天井的顶棚为透光材料设计。所述立柱是垂直立柱或倾斜立柱。所述客厅的一层为架空层,架空层上有一至三层客厅空间。所述客厅的架空层地面有花园或水池。所述客厅的各面墙壁有大玻璃窗。所述餐厅设于住宅主体面对景观一侧的一层或二层。所述餐厅有通往室外的侧门。所述车库位于地上一层或地下室远离景观一侧。所述住宅主体的入口门面向道路,入户门的地面为地上一层地面标高,住宅主体邻景观一端的标高为地下室地面标高,且略高于水平面。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特点和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住宅采用非常规的路线、视线、自然光线和空间组合轮廓线四线流畅式设计, 在满足居住硬件环境后,增加了居者的趣味性,可给人带来精神层面的兴奋点与愉悦感,大幅提高了住宅的品质。本发明的特点之一是室内路线曲折流畅,做到在满足最省路径的前提下的路径有趣而变化,避免了居家环境的枯燥感;
本发明的特点之二是视线流畅多变,通透、纵深感强烈、突出视觉终点的视线设计,一切以水岸作为视觉的终点,多方位多角度进行强化,最大限度引水景入室;
本发明的特点之三是自然光线为行进流线型,转折变换、内外互通,侧向、顶部的自然采光设计,尤其是顶部自然光线引入,直至地下室,使室内公共区域明暗实时跟随室外光线变化,做到与外界最为直接的沟通,让居住者深刻感受外界气候的变化;
本发明的特点之四是空间组合轮廓线为流畅形,设计采用自由曲线、连续、收放、分割、 扭转、穿插、借景等方法,将内部各功能板块、通透流线,巧妙地表达到外部造型,打破常规的正交流线和方正空间设计,各厅室空间非方正,空间组合非紧凑。各空间室内外通透、上下通透、自然过渡,避免了居室界面的生硬,为居者带来开放、甚至是惊奇的居住感受。此方案从内到外统一进行设计,尽量避免平直呆板堆砌的建筑造型,旨在改善人群工作生活的硬质环境,打破现存的社区形象、城市形象。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空间组合形状和平面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空间组合形状和立面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发明的室内路线流向示意图。图4是本发明的室内视线流向示意图。图5是本发明的室内自然光线流向示意图。附图标记1 一客厅、2 —卧室、3 —阳台、4 一厨房、5 —餐厅、6 —卫生间、7 —室外楼梯、8 —车库、9 一室内楼梯、10 —天井、11 一连廊、12 —入户门、13 —车库门、14 一侧门、 15 一水池、16 —立柱。
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参见图1和图2所示,一种非常规的观景住宅,有二至三层,包括客厅1、卧室2、阳台3、厨房4、餐厅5、卫生间6、楼梯和车库8,厨房与餐厅紧邻,所述客厅1位于住宅主体旁侧,客厅1由立柱16支撑,形成高架客厅,所述支撑高架客厅的立柱是垂直立柱或倾斜立柱,高架客厅的各面墙壁有大玻璃窗,高架客厅前面至地面有室外楼梯7连接,高架客厅与位于住宅主体的餐厅5之间由连廊11连接;餐厅5设于住宅主体面对景观一侧,并与阳台3连接。入户门12和车库门13设于远离景观一侧;住宅主体的外部形状可采取隐喻贝壳、鲸鱼等曲面形状,住宅主体的中部为收腰流线形凹入设计,一侧凹入处设计有天井 10,另一侧邻近客厅1的收腰处地面设置侧庭院,室内楼梯9和卫生间6位于住宅的中部, 住宅中部和天井10的顶棚为透光材料设计。所述客厅1的一层为架空层,架空层上有一至三层客厅空间;客厅1的架空层地面有花园或水池15 ;客厅1的各面墙壁有大玻璃窗。所述餐厅5设于住宅主体面对景观一侧的一层或二层;餐厅5有通往室外的侧门
所述车库8位于地上一层或地下室远离景观一侧。所述住宅主体的入口门12面向道路,入户门的地面为地上一层地面标高,住宅主体邻景观一端的标高为地下室地面标高,且略高于水平面。参见图3,本发明的室内路线流向分析。为了方便在住宅主体内自由转折、内外互通,室内与室外共设计有5个出入口。人流一般从入户门12进入室内,右转可进入车库 8,车库设有车库门13方便进出;右转也可进入会客室会客,其中会客室设有通向室外的侧门;左转可进入卧室2休息;通过卧室门旁的室内楼梯9,左转可进入餐厅5和厨房4,其中为了方便处理厨余垃圾,厨房4设有侧门14通向室外;室内楼梯9直行通过连廊11可进入高架客厅1,客厅1外侧的室外楼梯7方便客人进出。分区设计中,生活分区的卧室2厨房 4和餐厅5,均设计在住宅主体的同一侧,活动分区的车库8、会客室和高架客厅1在住宅主体的另一侧,两侧由室内楼梯9分割,分区路线流线清晰,做到在满足最省路径的前提下, 使得路线走向有趣而变化,避免了居家环境的枯燥感。参见图4,本发明的室内视线流向分析。为了达到通透、纵深感强烈、达到一切以水岸作为视觉的终点的目的,住宅主体四周有两处水景景观侧水景和住宅主体前的水池
15。景观侧水景有三个视点,餐厅5处两个,客厅1处一个;水池15有三个视点,会客室一个,室内楼梯9处一个,客厅1处远离景观侧一个。人流一般从入户门12进入室内,右转进入会客室可见水池15 ;通过卧室门旁的室内楼梯9时,可见水池15 ;左转进入餐厅5,可见两处景观侧水景;室内楼梯9直行通过连廊11进入高架客厅1,左转可见景观侧水景,右转可见水池15。这样通过多方位多角度进行的强化,使水景最大限度地引入室内。参见图5,本发明的室内自然光线流向分析。为了使室内公共区域明暗实时跟随室外的光线变化,住宅主体两侧均为自然光采光设计;特别是天井10顶棚的自然光采光设计,顶棚为透光材料,引入的自然光线除了可以到达每层室内,更可直至地下室,使住宅做到与外界最为直接的沟通,让居住者深刻感受外界气候的变化。
权利要求
1.一种非常规的观景住宅,有二至三层,包括客厅(1)、卧室(2)、阳台(3)、厨房(4)、餐厅(5)、卫生间(6)、楼梯和车库(8),厨房(4)与餐厅(5)紧邻,其特征在于所述客厅(1)位于住宅主体旁侧,客厅(1)由立柱(16)支撑,形成高架客厅,高架客厅的各面墙壁有大玻璃窗,高架客厅前面至地面有室外楼梯(7)连接,高架客厅与位于住宅主体的餐厅(5)之间由连廊(11)连接;餐厅(5 )设于住宅主体面对景观一侧,并与阳台(3 )连接,入户门(12 )和车库门(13)设于远离景观一侧;住宅主体的中部为收腰流线形凹入设计,一侧凹入处设计有天井(10),另一侧邻近客厅(1)的收腰处地面设置侧庭院,室内楼梯(9)和卫生间(6)位于住宅的中部,住宅中部和天井(10)的顶棚为透光材料设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常规的观景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6)是垂直立柱或倾斜立柱。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常规的观景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客厅(1)的一层为架空层,架空层上有一至三层客厅空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常规的观景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客厅(1)的架空层地面有花园或水池(1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常规的观景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客厅(1)的各面墙壁有大玻璃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常规的观景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餐厅(5)设于住宅主体面对景观一侧的一层或二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常规的观景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餐厅(5)有通往室外的侧门(14)。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常规的观景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库(8)位于地上一层或地下室远离景观一侧。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常规的观景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住宅主体的入口门 (12)面向道路,入户门的地面为地上一层地面标高,住宅主体邻景观一端的标高为地下室地面标高,且略高于水平面。
全文摘要
一种非常规的观景住宅,有二至三层,包括客厅、卧室、阳台、厨房、餐厅、卫生间、楼梯和车库,厨房与餐厅紧邻,所述客厅位于住宅主体旁侧,客厅由立柱支撑,形成高架客厅,高架客厅的各面墙壁有大玻璃窗,高架客厅前面至地面有室外楼梯连接,高架客厅与位于住宅主体的餐厅之间由连廊连接;餐厅设于住宅主体面对景观一侧,并与阳台连接,入户门和车库门设于远离景观一侧;住宅主体的中部为收腰流线形凹入设计,一侧凹入处设计有天井,另一侧邻近客厅的收腰处地面设置侧庭院。本发明解决现有住宅形状平直呆板、缺少整体性和可识别性、空间组合轮廓线变化少,路线、视线和自然光线单调,住宅品质较低的问题。
文档编号E04H1/04GK102392543SQ20111032301
公开日2012年3月28日 申请日期2011年10月21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21日
发明者张禾, 杨亚平, 王青, 罗立平, 郑新东 申请人: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