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停车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1685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立体停车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ー种停车场,具体的说是ー种立体停车场。
技术背景如今的繁华大都市人口众多,车辆也非常多,于是很多宾馆或商场等人口密集地段停车非常困难,有甚者直接把车停到马路上或者人行道上面,既影响市容又造成交通拥堵,有时候车主好不容易找到ー个停车点,可是离自己太远又不利于看管,这给人们造成很大的不便。为了很好的解决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ー种立体停车场,这种停车场是把普 通的停车场进行立体改造,在原有的停车场上设立支架结构,形成多层停车场,通过起重支架把停放的汽车运入或者运出停车盘,这样即可很好的解决车多而停车场少的问题,而其集中停放车辆利于看管,并且美化市容,利于交通管理。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ー种立体停车场,它由左结构支架4和起重支架5组成,所述的左结构支架4与右结构支架11相对而立,起重支架5设于左结构支架4和右结构支架11的中间,左结构支架4和右结构支架11的构造和功能完全一祥;所述的左结构支架4由多根钢棒I组成,其上设有轮槽2,顶端设有伞盖3,钢棒I之间设有多层停车盘12,停车盘12的后端设有阻停槛13 ;所述的起重支架5由多根钢条6组成,其各顶点端设有多个车轮9,起重机盘10依附于起重支架5的内部,起重支架5的侧面设有起重开关7和行走开关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以帮助人们在原有的停车场上停放更多的汽车,实现立体化停车以及立体化管理,为人们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并且本实用新型制造简单,方便实用,具有非常宽广的市场。


以下结合附图说明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ー步说明附图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其中,I-钢棒、2-轮槽、3-伞盖、4-左结构支架、5-起重支架、6-钢条、7_起重开关、8-行走开关、9-车轮、10-起重机盘、11-右结构支架、12-停车盘、13-阻停槛
具体实施方式
在附图所示的第一实施例中,ー种立体停车场,其特征在干它由左结构支架4和起重支架5组成,所述的左结构支架4与右结构支架11相对而立,起重支架5设于左结构支架4和右结构支架11的中间,左结构支架4和右结构支架11的构造和功能完全ー样;所述的左结构支架4由多根钢棒I组成,其上设有轮槽2,顶端设有伞盖3,钢棒I之间设有多层停车盘12,停车盘12的后端设有阻停槛13 ;所述的起重支架5由多根钢条6组成,其各顶点端设有多个车轮9,起重机盘10依附于起重支架5的内部,起重支架5的侧面设有起重开关7和行走开关8。在附图所示的第二实施例中,ー种立体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当汽车需要停放吋,驾驶员把车开到起重机盘10上,工作人员打开行走开关8,发动机带动车轮9,把起重支架5上的汽车运到左结构支架4旁,然后打开起重开关7,起重机盘10工作,将汽车运送到合适的停车盘12停放,阻停槛13可以帮助防止高空驾驶带来的危险,当汽车需要离开吋,升起起重机盘10,把汽车开入起重机盘10内,起重支架5把汽车运出,实现立体停车的功能。权利要求1.ー种新型立体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它由左结构支架(4)和起重支架(5)组成,左结构支架(4)与右结构支架(11)相对而立,起重支架(5)设于左结构支架(4)和右结构支架(11)的中间,左结构支架(4)和右结构支架(11)的构造和功能完全一祥。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立体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左结构支架⑷由多根钢棒⑴组成,其上设有轮槽(2),顶端设有伞盖(3),钢棒(I)之间设有多层停车盘(12),停车盘(12)的后端设有阻停槛(13)。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立体停车场,其特征在于起重支架(5)由多根钢条(6)组成,其各顶点端设有多个车轮(9),起重机盘(10)依附于起重支架(5)的内部,起重支架(5)的侧面设有起重开关(7)和行走开关(8)。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立体停车场,它由左结构支架(4)和起重支架(5)组成,所述的左结构支架(4)与右结构支架(11)相对而立,起重支架(5)设于左结构支架(4)和右结构支架(11)的中间,左结构支架(4)和右结构支架(11)的构造和功能完全一样;所述的左结构支架(4)由多根钢棒(1)组成,其上设有轮槽(2),顶端设有伞盖(3),钢棒(1)之间设有多层停车盘(12),停车盘(12)的后端设有阳停槛(13);所述的起重支架(5)由多根钢条(6)组成,其各顶点端设有多个车轮(9),起重机盘(10)依附于起重支架(5)的内部,起重支架(5)的侧面设有起重开关(7)和行走开关(8)。本实用新型可以帮助人们在原有的停车场上停放更多的汽车,实现立体化停车以及立体化管理,为人们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并且本实用新型制造简单,方便实用,具有非常宽广的市场。
文档编号E04H6/22GK202391189SQ20112047829
公开日2012年8月22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25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25日
发明者刘兵 申请人:刘兵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