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真空玻璃预先处理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4721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一种真空玻璃预先处理工艺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真空玻璃预先处理工艺,其特征是:在真空玻璃原板合片后对真空玻璃原板均匀施加压强大于等于1个大气压的压力。通过预先的加压处理,对于塑性支撑物来说,可以使各个支撑物受力更均匀并且夹持的更紧。对于脆性材质支撑物来说,可以提前淘汰一些不合格的真空玻璃原板,节约了成本。
【专利说明】一种真空玻璃预先处理工艺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真空玻璃加工领域,尤其是一种真空玻璃预先处理工艺。
技术背景
[0002]目前真空玻璃生产成品率只有50%左右,应力过度集中是导致真空玻璃破碎的最主要原因。产生应力集中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加热不均匀造成的热应力超过玻璃应力承受极限,从而造成真空玻璃破碎,解决热应力集中的主要办法是降低温度升降的速度以及加热元件分布更加均匀。另外一个方面由于每平方米真空玻璃有2000个左右的支撑体,从严格意义上说,无论加工工艺如何先进,都无法让每一个支撑体高度都一样,而每块玻璃的各个点也是不在一个平面上的。每块玻璃的各个点能够承受的最大应力也是不一样的。这样如果在承受最大应力最弱的点上被铺设了高度最高的支撑体,而在这点上上下两块玻璃之间距离又最短,当这三项条件都满足时,就必然会在这一点上产生较大的应力集中。玻璃是脆性材料,对应力集中比较敏感。由于每块真空玻璃都有数以千计的支撑物,发生这样情况的概率是很高的。这也是真空玻璃生产成品率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真空玻璃预先处理工艺,预防由于支撑物高度不一致以及玻璃板各个点平整度不一致产生的应力集中导致的真空玻璃破碎,提高真空玻璃成品率。
[0004]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真空玻璃预先处理工艺,其特征是:在真空玻璃原板合片后对真空玻璃原板均匀施加压强大于等于I个大气压的压力。这样做的目的是由于上下两块玻璃板还没有焊接在一起,上下两块玻璃板可以相对独立活动,在外力作用下上下两块玻璃板相互挤压时两块玻璃边缘没有应力集中存在,玻璃板可以承受更大的压强,当支撑物是金属类材质时,在强大的压力下金属类材质支撑物可以塑性变形,经过塑性变形后的每个支撑物和其上下两块玻璃都会紧密接触,这样可保证每个支撑物都被夹紧不会滑动,同时每个支撑物都比较均匀的受力,在使用塑性支撑物时,在玻璃板可承受的范围内,这种预先压强越大越好。当支撑物是陶瓷玻璃一类脆性材质时,在压强等于I个大气压的压力的作用下,由于各个支撑物由于被挤压的松紧程度不一致,被压的紧的支撑物承受较大的力,相应点的玻璃也就承受较大的应力,当这个应力超过玻璃板承受极限时,玻璃板就会破裂,这样我们就节省了后续的加工步骤,也就节约了后续的人力、材料和能源。
[0005]本发明的有益之处在于:通过预先的加压处理,对于塑性支撑物来说,可以使各个支撑物受力更均匀并且夹持的更紧。对于脆性材质支撑物来说,可以提前淘汰一些不合格的真空玻璃原板,节约了成本。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6]图1是合片后的真空玻璃原板示意图[0007]图2是被预先施压处理后塑性支撑物真空玻璃示意图
[0008]图3是被预先施压处理后脆性支撑物真空玻璃示意图
[0009]I——支撑物12——支撑物23——支撑物34——支撑物45——支撑物56——上层玻璃板7——下层玻璃板
【具体实施方式】[0010]如图1所示,这是合片后的真空玻璃原板示意图,支撑物2和4与上层玻璃板6之间有空隙,可能会滑动,在涂抹低温焊接玻璃粉前我们首先从真空玻璃原板两侧均匀施加压强不小于I个大气压的压力F。
[0011]如图2所示,这是被预先施压处理后塑性支撑物真空玻璃示意图,由于外力F压迫,支撑物1、3、5高度变短,支撑物1、3、5直径变粗,这时支撑物2和4就可以和上层玻璃板6紧密接触,支撑物1、2、3、4、5都可以承受压力,避免了应力的过度集中。如果在施压的过程中应力超过1、3、5处玻璃板可承受范围,那么玻璃板就会破裂,这样就可以预先淘汰不合格的玻璃板。
[0012]如图3所示,这是被预先施压处理的脆性支撑物真空玻璃示意图,由于支撑物是脆性材料,不会产生塑性变形,这样外部压力由支撑物1、3、5承受,这时就会在支撑物1、3、5和玻璃板之间产生较大的应力集中。如果在施压的过程中应力超过1、3、5处玻璃板可承受范围,那么玻璃板就会破裂,这样就可以预先淘汰不合格的玻璃板,节省后续的加工步骤,也就节约了后续的人力、材料和能源。
【权利要求】
1. 一种真空玻璃预先处理工艺,其特征是:在真空玻璃原板合片后对真空玻璃原板均匀施加压强大于等于I个大气压的压力。
【文档编号】C03B23/24GK103626388SQ201210327216
【公开日】2014年3月12日 申请日期:2012年8月27日 优先权日:2012年8月27日
【发明者】黄家军 申请人:黄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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