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尤其涉及一种玻璃幕墙铝单板遮阳发电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世界范围内光伏技术的推广运用,世界各国均在通过改进工艺、扩大规模等手段,降低光伏电池组件的制造成本和提高其发电效率。光伏建筑一体化以其不占用额外土地、就近发电、即发即用、减少电流运输费用和损耗等有点,已经得到广泛运用。现有技术中,光伏发电池组件与建筑主体结构的安装方式较为固定,太阳能利用低,导致光伏系统发电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玻璃幕墙铝单板遮阳发电系统,通过可活动的连接方式来固定和转动铝合金单板,固装在铝合金单板上的电池板能够成角度转动,达到最佳发电效果。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玻璃幕墙铝单板遮阳发电系统,包括中空玻璃、安装在中空玻璃上的幕墙横向龙骨和幕墙安装机构装置,所述幕墙安装机构装置装接在所述幕墙横向龙骨的下方,所述幕墙横向龙骨一端向外延伸形成安装部,且该安装部贯穿所述中空玻璃,该安装部一端固装有连接件,所述连接件另一端装接有铝合金方管,所述铝合金方管能相对连接件成角度转动,所述铝合金方管的另一端还固装有连接件;
所述铝合金方管顶面和底面上均固定安装有铝合金单板,所述铝合金单板上均覆盖安装有电池板,所述电池板通过粘贴剂固定安装在所述铝合金方管上。
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连接件通过连接角码与所述铝合金方管相连接。
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连接角码上固装有安装支架,所述铝合金单板通过安装支架固定安装在所述铝合金方管上。
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支架上卡接有铝合金扣板,所述铝合金扣板一端顶抵所述连接件。
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连接件和连接角码通过螺丝安装固定。
一较佳实施例中:还包括电池连接线,所述电池连接线一端连接所述电池板,另一端穿过所述中空玻璃沿所述幕墙横向龙骨布置。
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幕墙横向龙骨采用铝合金制造成型。
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连接件采用铝合金制造成型,所述电池板为柔性非晶硅太阳能电池。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所述的铝单板遮阳发电系统,位于室外侧的铝合金单板通过铝合金方管连接室内侧的幕墙横向龙骨,铝合金单板两面均安装有太阳能电池板,且该铝合金单板能够根据玻璃幕墙所在的区域不同成角度转动并固定,不仅最大化地利用了太阳能,提高了发电效率,而且具有一定倾斜角度的铝单板也能起到这样效果,使建筑物能更好的节能,符合国家建筑节能要求。
2、采用非晶硅薄膜电池做为电池板,该电池板采用粘贴剂固定在铝合金单板上,且铝合金方管两面均固定安装有铝合金单板,两面都可以发电,充分发挥了非晶硅薄膜电池弱光发电的功能特点,适应性强。
3、本发明所述的铝单板遮阳发电系统安装操作简单,安全性也较高,并且能很好地适应和促进光伏发电各类建筑一体化产品的发展,创造出更好是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剖视图1;
图2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剖视图2。
具体实施方式
请查阅图1和图2,一种玻璃幕墙铝单板遮阳发电系统,包括中空玻璃1、安装在中空玻璃上的幕墙横向龙骨2和幕墙安装机构装置3,所述幕墙安装机构装置3装接在所述幕墙横向龙骨2的下方,所述幕墙横向龙骨2一端向外延伸形成安装部21,且该安装部21贯穿所述中空玻璃1。
该安装部21一端固装有连接件4,所述连接件4另一端装接有铝合金方管5,所述连接件4通过连接角码41与所述铝合金方管5相连接,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件4和连接角码41通过螺丝42安装固定,所述铝合金方管5能相对连接件4成角度转动。
本实施例中,所述幕墙横向龙骨2和连接件4均采用铝合金制造成型。
另外,所述铝合金方管5的另一端还固装有连接件4,该两个连接件4对称布置在所述铝合金方管5两侧。
所述铝合金方管5顶面和底面上均固定安装有铝合金单板51,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角码41上固装有安装支架43,所述铝合金单板51通过安装支架42固定安装在所述铝合金方管5上。所述安装支架43上卡接有铝合金扣板44,所述铝合金扣板44一端顶抵所述连接件4。
所述铝合金单板51上均覆盖安装有电池板52,本实施例中,所述电池板52为柔性非晶硅太阳能电池,所述柔性非晶硅太阳能电池通过专用粘贴剂固定安装在所述铝合金方管上,采用非晶硅薄膜电池做为电池板,该电池板采用专用粘贴剂固定在铝合金单板上,且铝合金方管两面均固定安装有铝合金单板,两面都可以发电,充分发挥了非晶硅薄膜电池弱光发电的功能特点,适应性强。
本发明所述的铝单板遮阳发电系统,位于室外侧的铝合金单板51通过铝合金方管5连接室内侧的幕墙横向龙骨2,铝合金单板51两面均安装有太阳能电池板,且该铝合金单板51能够根据玻璃幕墙所在的区域不同成角度转动并固定,不仅最大化地利用了太阳能,提高了发电效率,而且具有一定倾斜角度的铝单板也能起到这样效果,使建筑物能更好的节能,符合国家建筑节能要求。
上述仅为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但本发明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发明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发明保护范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