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模块化建筑的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151717发布日期:2021-12-22 21:23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一种模块化建筑的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模块化建筑的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2.厢式模块化建筑是将整体浇筑成型的钟罩形五面体结构在工厂进行加工,形成独立厢式模块后运送至现场,模块间采用可靠的节点连接方式组装成整体结构的建筑单体。
3.根据模块化结构体系受力性能、连接节点的特点,在模块间连接结构的设计和构造上,应满足耐久性要求,保证模块间的连续性和结构的整体稳定性,使整个结构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刚性和延性,以及良好的抗风、抗震和抗偶然荷载的能力,并避免结构体系出现连续倒塌。
4.采用螺栓、焊接等没有湿作业的连接方式称为干法连接。干法连接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发展过程中应用得非常普遍。干法连接施工快、造价低,比现浇混凝土的湿作业连接有很大的优势。
5.本技术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技术问题:厢式模块化建筑中,缺少一种能够快速高效的完成同层厢式模块间的连接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模块化建筑的连接结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能快速高效的完成同层厢式模块间的连接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诸多技术方案中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诸多技术效果详见下文阐述。
7.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块化建筑的连接结构,包括钢承板和连接板,所述钢承板预埋在模块化建筑顶部的四个角上,模块化建筑的四个角上均设置有连接槽,所述钢承板的顶面与所述连接槽的底面持平;
9.所述钢承板为三面体结构,所述钢承板的第一面与所述连接槽的底面持平,所述钢承板的第二面与所述模块化建筑顶板的侧面持平,所述钢承板的第三面伸入所述模块化建筑的墙体中;
10.相邻的模块化建筑的四个角上的所述钢承板均与所述连接板连接。
11.进一步地,连接板与所述钢承板焊接连接。
12.进一步地,在所述钢承板上设置有螺栓套筒,所述螺栓套筒与所述钢承板均预埋在模块化建筑内,所述连接板通过螺栓与所述螺栓套筒螺纹连接。
13.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板为钢板,在所述连接板上还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与所述螺栓套筒相对应。
14.进一步地,在所述螺栓与所述连接板之间还设置有垫片。
15.进一步地,所述钢承板的第三面与所述模块化建筑顶板的侧边距离为 50mm,所述钢承板的第三面预埋入所述模块化建筑的深度为250mm。
16.进一步地,在所述钢承板的底部还设置有钩状结构的锚固件。
17.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槽为“l”型结构。
18.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槽的深度为12mm,所述连接板的厚度为12mm。
19.进一步地,在所述连接槽上还设置有橡胶塞。
2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块化建筑的连接结构,通过在模块化建筑上预埋有钢承板,通过连接板将若干个相邻的模块化建筑的相邻的角进行连接,以使同层的模块话建筑之间实现高效快速的装配连接;钢承板采用三面体结构,提高钢承板的锚固力,增加连接牢固性,其次,钢承板还能够对模块化建筑的外围边角起到保护作用,避免磕碰;另外,若干个模块化建筑连接成整体,还起到传递消耗部分地震能的作用。
附图说明
2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2.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正视图;
23.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俯视图;
24.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钢承板的结构示意图;
25.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正视图。
26.图中100、钢承板;200、连接槽;300、锚固件;400、钢板;500、螺栓套筒;600、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可以参照附图图1~图4以及文字内容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以及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点。下文通过附图以及列举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可选实施例的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包括优选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任何技术特征、任何技术方案均是多种可选的技术特征或可选的技术方案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了描述简洁的需要本文件中无法穷举本实用新型的所有可替代的技术特征以及可替代的技术方案,也不便于每个技术特征的实施方式均强调其为可选的多种实施方式之一,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晓:可以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一技术手段进行替换或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意两个或更多个技术手段或技术特征互相进行组合而得到新的技术方案。本实施例内的任何技术特征以及任何技术方案均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所能想到的任何替代技术方案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意两个或更多个技术手段或技术特征互相进行组合而得到的新的技术方案。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说明,

多个

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

























前端



后端



头部



尾部

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

第一



第二



第三

等仅用于描述
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

安装



相连



连接

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视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0.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快速高效实现同层连接的模块化建筑的连接结构。
31.下面结合图1~图4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更为详细的阐述。
32.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模块化建筑的连接结构,包括钢承板和连接板,所述钢承板预埋在模块化建筑顶部的四个角上,模块化建筑的四个角上均设置有连接槽,所述钢承板的顶面与所述连接槽的底面持平;
33.所述钢承板为三面体结构,所述钢承板的第一面与所述连接槽的底面持平,所述钢承板的第二面与所述模块化建筑顶板的侧面持平,所述钢承板的第三面伸入所述模块化建筑的墙体中;
34.相邻的模块化建筑的四个角上的所述钢承板均与所述连接板连接。
3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块化建筑的连接结构,通过在模块化建筑上预埋有钢承板,通过连接板将若干个相邻的模块化建筑的相邻的角进行连接,以使同层的模块话建筑之间实现高效快速的装配连接;钢承板采用三面体结构,提高钢承板的锚固力,增加连接牢固性;其次,钢承板还能够对模块化建筑的外围边角起到保护作用,避免磕碰;另外,若干个模块化建筑连接成整体,还起到传递消耗部分地震能的作用。
36.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连接板与所述钢承板焊接连接。通过将连接板与钢承板焊接连接,此种连接方式节点少,构造简单,满足快速拆装技术要求,拆卸时,通过切割预焊钢板拆开运走在组装,可实现循环利用,具有良好的承载力、刚度,且绿色环保、清洁高效。
37.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在所述钢承板上设置有螺栓套筒,所述螺栓套筒与所述钢承板均预埋在模块化建筑内,所述连接板通过螺栓与所述螺栓套筒螺纹连接。
38.通过螺栓与螺栓套筒连接,更加有利于拆装工序,实现高效快速拆装。
39.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所述连接板为钢板,在所述连接板上还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与所述螺栓套筒相对应。
40.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在所述螺栓与所述连接板之间还设置有垫片。
41.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所述钢承板的第三面与所述模块化建筑顶板的侧边距离为50mm,所述钢承板的第三面预埋入所述模块化建筑的深度为250mm。
42.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在所述钢承板的底部还设置有钩状结构的锚固件。
43.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所述连接槽为“l”型结构。
44.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所述连接槽的深度为12mm,所述连接板的厚度为 12mm。
45.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在所述连接槽上还设置有橡胶塞。
4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块化建筑的连接结构,
47.实施例1:
4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块化建筑的焊接连接结构,包括钢承板100,模块化建筑的四个角上均设置有连接槽200,所述钢承板100预埋在模块化建筑顶部的四个角上,且所述钢
承板100的顶面与所述连接槽200的底面持平。
49.所述钢承板100为三面体结构,所述钢承板100的第一面与所述连接槽200 的底面持平,所述钢承板100的第二面与所述模块化建筑顶板的侧面持平,所述钢承板100的第三面伸入所述模块化建筑的墙体中。
50.具体地,所述钢承板100的第三面与所述模块化建筑顶板的侧边距离为 50mm,所述钢承板100的第三面预埋入所述模块化建筑的深度为250mm。
51.为了加强锚固力,在所述钢承板100上还焊接有锚固件300,所述锚固件300为钩状结构。
52.所述钢承板100预埋在模块化建筑顶部的四个角上,相邻的四个模块化建筑的四个角通过钢板400与所述钢承板100焊接连接。
53.实施例2:
54.本实施例2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在所述钢承板100上设置有螺栓套筒500,所述螺栓套筒500与所述钢承板100均预埋在模块化建筑内,所述钢板400通过螺栓600与所述螺栓套筒500螺纹连接。在所述连接槽200上还设置有橡胶塞,所述橡胶塞扣合在连接槽200上,以封堵所述连接槽200,防止该连接结构锈蚀,且拆除时不会损害连接结构。
55.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