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房建施工,具体涉及一种便于胶黏板材天花施工的支撑装置。
背景技术:
1、胶黏板材天花施工是一种使用胶黏剂将板材固定在天花板上的施工方法。这种方法通常用于安装轻质板材,如石膏板、pvc板、木质板等,广泛应用于家庭装修、商业空间和公共建筑等。
2、传统的天花板安装方法通常需要使用钉子或螺钉进行固定,这不仅增加了施工难度,还可能影响天花板的美观度。而使用胶黏剂进行天花板材固定时,如何确保板材在胶黏剂固化期间保持稳定和水平,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便于胶黏板材天花施工的支撑装置。拼装方便,解决了大块天花板材在胶黏安装过程中的临时支撑问题,能确保板材在胶黏剂固化期间保持稳定和水平,避免影响板材黏贴效果。
2、在本发明的便于胶黏板材天花施工的支撑装置,用于胶黏板材天花施工。
3、支撑装置包括至少一个支撑架;
4、支撑架包括一顶托,顶托的顶部设置有一第一支撑结构,第一支撑结构底部延伸出一第一垂直连接杆;第一垂直连接杆底部设置有一榫头a;第一垂直连接杆的左右两侧的同一高度各设置一榫头c;第一垂直连接杆的前后两侧的同一高度各设置一榫头c;
5、支撑架还包括一底座,底座的底部设置有一第二支撑结构,第二支撑结构的顶部延伸出一第二垂直连接杆;第二垂直连接杆顶部设置有一榫头b;第二垂直连接杆的左右两侧的同一高度各设置一榫头c;第二垂直连接杆的前后两侧的同一高度各设置一榫头c;
6、支撑架还包括一垂直调节装置,垂直调节装置的顶部设置一榫眼a,底部设置一榫眼b;顶托通过榫头a与榫眼a卯合,固定在垂直调节装置的上方;底座通过榫头b与榫眼b卯合,固定在垂直调节装置的下方;垂直调节装置可调节支撑架的高度。
7、进一步地,在部分实施例中,垂直调节装置包括一金属套管、一提升摇杆、一提升部件以及一传动机构,提升部件设置在套管内;提升部件一端通过传动机构连接至提升摇杆,另一端与顶托的榫头a卯接,传动机构用于将提升摇杆的旋转运动转化为垂直运动进而带动顶托进行垂直高度调节;金属套管外表示有一刻度尺,在进行垂直高度调节时,提升部件可带动一指示针在刻度尺上指示当前高度。
8、进一步地,在部分实施例中,支撑装置包括一个支撑架。
9、进一步地,在部分实施例中,支撑装置包括至少两个支撑架。
10、进一步地,在部分实施例中,垂直调节装置还包括一激光发射器,激光发射器随指示针上下移动,并可将当前高度投影到另一支撑装置的刻度尺上。
11、进一步地,在部分实施例中,支撑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水平连接杆,第一水平连接杆两端各设置一榫眼c,榫眼c可与榫头c相卯合;任一第一水平连接杆的两端均可通过榫眼c将两支撑架的两第一垂直连接杆或两第二垂直连接杆固定连接。
12、进一步地,在部分实施例中,支撑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二水平连接杆;第二水平连接杆一端设置一榫眼c,另一端设置一榫头c;任一第一水平连接杆,可与至少一个第二水平连接杆通过榫眼c和榫头c依次连接形成一水平连接装置,任一水平连接装置的两端均可通过榫眼c将两支撑架的两第一垂直连接杆或两第二垂直连接杆固定连接。
13、进一步地,在部分实施例中,第一支撑结构设置为倒三角形,倒三角形内部设置有至少一条加强筋。
14、进一步地,在部分实施例中,顶托和底座可以设置为相同结构、相同尺寸。
15、进一步地,在部分实施例中,榫头a、榫头b、榫头c可以设置为相同结构、相同尺寸。
16、应理解,在本发明范围内中,本发明的上述各技术特征和在下文(如实施例)中具体描述的各技术特征之间都可以互相组合,从而构成新的或优选的技术方案。限于篇幅,在此不再一一累述。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技术效果:
18、具有高度调节方便、稳定性强、模块化设计便于安装和拆卸的优点,能够显著提高胶黏板材天花施工的效率和质量。其多样化连接和防呆设计进一步确保了施工的灵活性和准确性。
1.便于胶黏板材天花施工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胶黏板材天花施工,支撑装置包括至少一个支撑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调节装置包括一金属套管、一提升摇杆、一提升部件以及一传动机构,所述提升部件设置在所述套管内;所述提升部件一端通过所述传动机构连接至所述提升摇杆,另一端与所述顶托的榫头a卯接,所述传动机构用于将所述提升摇杆的旋转运动转化为垂直运动进而带动所述顶托进行垂直高度调节;所述金属套管外表示有一刻度尺,在进行垂直高度调节时,所述提升部件可带动一指示针在所述刻度尺上指示当前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包括一个所述支撑架。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包括至少两个所述支撑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调节装置还包括一激光发射器,所述激光发射器随所述指示针上下移动,并可将当前高度投影到另一支撑装置的所述刻度尺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水平连接杆,所述第一水平连接杆两端各设置一榫眼c,所述榫眼c可与所述榫头c相卯合;任一所述第一水平连接杆的两端均可通过所述榫眼c将两支撑架的两第一垂直连接杆或两第二垂直连接杆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二水平连接杆;所述第二水平连接杆一端设置一榫眼c,另一端设置一榫头c;任一所述第一水平连接杆,可与至少一个所述第二水平连接杆,通过所述榫眼c和所述榫头c依次连接形成一水平连接装置,任一所述水平连接装置的两端均可通过所述榫眼c将两支撑架的两第一垂直连接杆或两第二垂直连接杆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结构设置为倒三角形,所述倒三角形内部设置有至少一条加强筋。
9.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托和所述底座可以设置为相同结构、相同尺寸。
10.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榫头a、榫头b、榫头c可以设置为相同结构、相同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