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古建筑木结构的节点,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
【背景技术】
[0002]中国古代建筑是以木结构建筑为主发展起来的,现存的古代建筑中也以木结构建筑较多,约占全部古代建筑的50%以上。木结构以其巧妙的构建方法和卓越的抗震性能,引起了世界范围的瞩目。它是中华民族乃至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历史、文物、艺术和科学价值。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这些古建筑木结构进行修缮加固及保护。
[0003]古建筑木结构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柱和梁(额枋)组成的构架采用榫卯连接,无需一铁一钉。
[0004]“卯”是指在木构件上挖出的洞眼,“榫”则是在木构件上留下的准备插入卯的端头,这种连接方式使得各节点刚柔相济,具有一定的抗弯能力及良好的耗能能力。然而由于各种人为的破坏和自然力的破坏,再加上木材自身的缺陷,在榫和卯发生挤压变形之后,使得榫头宽度变小,而卯口宽度变大,从而降低榫卯节点的抗弯能力,甚至出现局部拔榫、节点松脱现象。而抗弯能力降低的最直接后果就是构架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整个结构稳定性降低及侧移加大,从而加剧建筑物的破坏甚至倒塌。对于抗弯能力降低较大的榫卯节点,需要采取措施大幅度的提高其抗弯能力。
【实用新型内容】
[0005]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做出改进,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
[0006]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包括第一木柱、第二木柱和木梁,所述木梁的两端通过榫卯结构分别与所述第一木柱、所述第二木柱固定连接,榫卯节点外侧依次等间距设有第一打包带、第二打包带、第三打包带和第四打包带,所述第一打包带的上边缘靠近木梁的上边缘并与木梁的上边缘平行,所述第四打包带的下边缘靠近木梁的下边缘并与木梁的下边缘平行,所述第一打包带、所述第二打包带、所述第三打包带、所述第四打包带与所述木梁通过多个等间距的环箍打包带固接,所述第一打包带、所述第二打包带、所述第三打包带、所述第四打包带与所述环箍打包带相交处用木螺丝固定。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打包带的厚度为2?3_,所述第二打包带的厚度为2?3_,所述第三打包带的厚度为2?3mm,所述第四打包带的厚度为2?3mm。
[0008]作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打包带的宽度为木梁高度的1/4?1/5,所述第二打包带的宽度为木梁高度的1/4?1/5,所述第三打包带的宽度为木梁高度的1/4?1/5,所述第四打包带的宽度为木梁高度的1/4?1/5。
[0009]作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木柱与所述第二木柱的直径相等。
[0010]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打包带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的直径的6?8倍,所述第二打包带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的直径的6?8倍,所述第三打包带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的直径的6?8倍,所述第四打包带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的直径的6?8倍。
[0011]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2]1、结构简单;
[0013]2、抗弯效果好
[0014]3、通过第一打包带和第二打包带将第一木柱、第二木柱和木梁连接起来,从而限制两者的相互转动,显著提高榫卯结构的抗弯能力,使得抗弯能力明显不足的榫卯节点满足受力要求,从而使得古建筑木结构得以保护。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节点的结构示意图;
[0016]图2为图1的俯视图;
[0017]其中:
[0018]1-第一木柱2-木梁
[0019]3-第二木柱4-第一打包带
[0020]5-第二打包带6-第三打包带
[0021]7-第四打包带8-环箍打包带
【具体实施方式】
:
[0022]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详细说明。
[0023]具体实施例1
[0024]如图1?2所示,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包括第一木柱1、第二木柱3和木梁2,木梁2的两端通过榫卯结构分别与第一木柱1、第二木柱3固定连接,榫卯节点外侧依次等间距设有第一打包带4、第二打包带5、第三打包带6和第四打包带7,第一打包带4的上边缘靠近木梁2的上边缘并与木梁2的上边缘平行,第四打包带7的下边缘靠近木梁2的下边缘并与木梁2的下边缘平行,第一打包带4、第二打包带5、第三打包带6、第四打包带7与木梁2通过多个等间距的环箍打包带8固接,第一打包带4、第二打包带5、第三打包带6、第四打包带7与环箍打包带8相交处用木螺丝固定。
[0025]本实施例中,第一打包带4的厚度为2mm,第二打包带5的厚度为2mm,第三打包带6的厚度为2mm,第四打包带7的厚度为2mm。
[0026]本实施例中,第一打包带4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1/4,第二打包带5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1/4,第三打包带6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1/4,第四打包带7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1/4。
[0027]本实施例中,第一木柱I与第二木柱3的直径相等。
[0028]进一步地,第一打包带4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6倍,第二打包带5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6倍,第三打包带6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6倍,第四打包带7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6倍。
[0029]具体实施例2
[0030]与具体实施例1大致相同,区别仅仅在于,
[0031]第一打包带4的厚度为3mm,第二打包带5的厚度为3mm,第三打包带6的厚度为3mm,第四打包带7的厚度为3mm。
[0032]第一打包带4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1/5,第二打包带5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1/5,第三打包带6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1/5,第四打包带7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1/5。
[0033]第一打包带4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8倍,第二打包带5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8倍,第三打包带6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8倍,第四打包带7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8倍。
[0034]具体实施例3
[0035]第一打包带4的厚度为2.5mm,第二打包带5的厚度为2.5mm,第三打包带6的厚度为2.5mm,第四打包带7的厚度为2.5mm。
[0036]第一打包带4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9/40,第二打包带5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9/40,第三打包带6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9/40,第四打包带7的宽度为木梁2高度的9/40 ο
[0037]第一打包带4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7倍,第二打包带5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7倍,第三打包带6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7倍,第四打包带7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I的直径的7倍。
[0038]上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做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种变化。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木柱、第二木柱和木梁,所述木梁的两端通过榫卯结构分别与所述第一木柱、所述第二木柱固定连接,榫卯节点外侧依次等间距设有第一打包带、第二打包带、第三打包带和第四打包带,所述第一打包带的上边缘靠近木梁的上边缘并与木梁的上边缘平行,所述第四打包带的下边缘靠近木梁的下边缘并与木梁的下边缘平行,所述第一打包带、所述第二打包带、所述第三打包带、所述第四打包带与所述木梁通过多个等间距的环箍打包带固接,所述第一打包带、所述第二打包带、所述第三打包带、所述第四打包带与所述环箍打包带相交处用木螺丝固定。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打包带的厚度为2?3_,所述第二打包带的厚度为2?3_,所述第三打包带的厚度为2?3mm,所述第四打包带的厚度为2?3mm。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打包带的宽度为木梁高度的1/4?1/5,所述第二打包带的宽度为木梁高度的1/4?1/5,所述第三打包带的宽度为木梁高度的1/4?1/5,所述第四打包带的宽度为木梁高度的1/4?1/5。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木柱与所述第二木柱的直径相等。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打包带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的直径的6?8倍,所述第二打包带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的直径的6?8倍,所述第三打包带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的直径的6?8倍,所述第四打包带的长度等于第一木柱的直径的6?8倍。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其包括第一木柱、第二木柱和木梁,木梁的两端通过榫卯结构分别与第一木柱、第二木柱固定连接,榫卯节点外侧依次等间距设有第一打包带、第二打包带、第三打包带和第四打包带,第一打包带的上边缘靠近木梁的上边缘并与木梁的上边缘平行,第四打包带的下边缘靠近木梁的下边缘并与木梁的下边缘平行,第一打包带、第二打包带、第三打包带、第四打包带与木梁通过多个等间距的环箍打包带固接,第一打包带、第二打包带、第三打包带、第四打包带与环箍打包带相交处用木螺丝固定。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用于古建筑大木构架的抗弯型榫卯结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1、结构简单;2、抗弯效果好。
【IPC分类】E04B1/48
【公开号】CN204676706
【申请号】CN201520329476
【发明人】张风亮, 朱武卫, 陆建勇, 田鹏刚, 李妍, 毕虹, 边兆伟, 员作义, 林峰
【申请人】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公开日】2015年9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