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脑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43758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移动电脑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脑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是涉及一种可方便用 于放置笔记本电脑的移动电脑台。
背景技术
笔记本电脑具有小巧,美观,便于携带,功能强大等优点,在商 务及家居等领域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人们在家里,酒店等场所使用笔记本电脑时,为了更为方便及舒 适地使用笔记本电脑,有很多人喜欢躺在床上使用。
躺在床上使用笔记本电脑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种选择是可在床上 放置一台小桌子,使用时将笔记本电脑放置在小桌子上即可;将小桌 子放置在床上,使用者可能会由于不小心而踢倒小桌子,或者由于小 桌子占据了一定的空间,所以使用者使用起来也不是很方便及舒适。 第二种方式是使用者直接将笔记本电脑放置在自己的腿上进行操作 使用,这种方式的缺陷也比较明显,首先是由于笔记本使用一定时间 后会发热,如果使用时间长的话,很有可能会烫伤腿部或者影响使用; 其次是由于安全性不够,使用者很有可能因为不小心,造成电脑摔落 地上,从而损坏电脑。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可方便使用的移动电脑台。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移动电脑台,包括固定端,移动臂一,移动臂二及电脑板;固定
端与移动臂一活动连接;移动臂一与移动臂二活动连接;移动臂二固
定在电脑板的背面;电脑板的底端设有一向外凸出的挡板,电脑板与
挡板之间形成一凹槽,凹槽的宽度足以放置一笔记本电脑。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固定端为可固定于床板上的固定夹。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固定端为可固定于墙面上的固定片。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在电脑板的侧面上可设有弹性固定
带。使用弹性固定带可更安全地将笔记本电脑固定在电脑板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在电脑板的侧端上还可设有一用于放
置鼠标的小电脑板。
上述技术方案中,固定端,移动臂一,移动臂二相互之间可进行
任意角度的转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 本实用新型可方便地固定在床头及墙面等地方,使用者在使 用时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调节电脑台的位置。
2.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安全,成本低廉等优点。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实现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实现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脑板的正面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脑板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以下结合说明书附图来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如图l所示移动电脑台,包括固定夹l,移动臂一21,移动臂 二 22及电脑板3;固定架1与移动臂一 21活动连接;移动臂一 21 与移动臂二 22通过关节2活动连接;移动臂二 22固定在电脑板3的 背面;电脑板的底端设有一向外凸出的挡板32,电脑板3与挡板32 之间形成一凹槽,凹槽的宽度足以放置一笔记本电脑。
上述技术方案中,在电脑板的侧面上可设有弹性固定带31。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在电脑板的侧端上还可设有一用于放 置鼠标的小电脑板4。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现方式,与图1的不同之处在于, 图1中的固定端为固定在床头的固定夹,而图2中的固定端为固定于 墙面的固定片。
权利要求1.移动电脑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端,移动臂一,移动臂二及电脑板;固定端与移动臂一活动连接;移动臂一与移动臂二之间通过关节活动连接;移动臂二固定在电脑板的背面;电脑板的底端设有一向外凸出的挡板,电脑板与挡板之间形成一凹槽,凹槽的宽度足以放置一笔记本电脑。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电脑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 定端为可固定于床板上的固定夹。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电脑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 定端为可固定于墙面上的固定片。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移动电脑台,其特征在于 在电脑板的侧面上可设有弹性固定带。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移动电脑台,其特征在于 在电脑板的侧端上还可设有一用于放置鼠标的小电脑板。
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电脑台,其特征在于在电脑板 的侧端上还可设有一用于放置鼠标的小电脑板。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方便用于放置笔记本电脑的移动电脑台。本实用新型包括固定端,移动臂一,移动臂二及电脑板;固定端与移动臂一活动连接;移动臂一与移动臂二之间通过关节活动连接;移动臂二固定在电脑板的背面;电脑板的底端设有一向外凸出的挡板,电脑板与挡板之间形成一凹槽,凹槽的宽度足以放置一笔记本电脑。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1.本实用新型可方便地固定在床头及墙面等地方,使用者在使用时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调节电脑台的位置。2.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安全,成本低廉等优点。
文档编号A47B21/00GK201135234SQ20072005903
公开日2008年10月22日 申请日期2007年11月1日 优先权日2007年11月1日
发明者嘉 罗 申请人:嘉 罗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