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办公桌,具体涉及一种便于提升办公桌面的办公桌。
背景技术:
办公桌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为工作方便而配备的桌子。officemate办公伙伴将办公桌的主要消费人群分为两大类:一是企业的购买;二是政府的采购。但是政府采购所占比重还不够大,在某些环节还不够规范。办公桌可分为纯实木办公桌、实木办公桌和人造板类办公桌。
我们在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图书资料室、培训教室、教研室、实验室、职工宿舍等地方都能看到办公桌,但是,传统的办公桌一般都不能很方便的提升办公桌面,而且上面没有自带投影仪,因此,需要设计一种办公桌来解决此类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了一种便于提升办公桌面的办公桌,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出现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一种便于提升办公桌面的办公桌,包括办公桌面、支撑杆、第一立柱、横板、滚轮、小型驱动器、伸缩杆、长槽、控制器、第二立柱、灯泡和投影仪,所述办公桌的上表面一侧设有所述投影仪,所述办公桌面的下方一侧设有所述第一立柱和所述第二立柱,所述第一立柱和所述第二立柱的上端设有所述灯泡,所述第一立柱和所述第二立柱的内部底端均设有所述小型驱动器,所述小型驱动器由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小型驱动器上连接所述伸缩杆的一端,所述伸缩杆的另一端连接所述支撑杆的一端,所述支撑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办公桌面固定连接,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的底端设有所述横板,所述横板的底端设有两个所述滚轮,所述第一立柱和所述第二立柱的外部上端均设有所述长槽,所述办公桌面的下方另一侧也设有两个立柱,其结构与所述第一立柱和所述第二立柱相同。
作为本发明优选的一种技术方案,所述伸缩杆的最大长度小于立柱的长度。
作为本发明优选的一种技术方案,所述控制器与所述小型驱动器电性连接。
作为本发明优选的一种技术方案,所述长槽的长度设为立柱长度的三分之一。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种办公桌,通过小型驱动器、伸缩杆和支撑杆的应用,能够达到快速提升办公桌面的效果,结构简单,使用起来十分的方便,该种办公桌也可以随处移动,而且上面还自带投影仪,办公起来会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一种便于提升办公桌面的办公桌结构示意图;
图2是立柱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是立柱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4是控制器的结构局部示意图;
图中:1、办公桌面;2、支撑柱;3、第一立柱;4、横板;5、滚轮;6、小型驱动器;7、伸缩杆;8、长槽;9、控制器;10、第二立柱;11、灯泡;12、投影仪。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
如图1-4所示,本发明一种便于提升办公桌面的办公桌,包括办公桌面1、支撑杆2、第一立柱3、横板4、滚轮5、小型驱动器6、伸缩杆7、长槽8、控制器9、第二立柱10、灯泡11和投影仪12,办公桌1的上表面一侧设有投影仪12,办公桌面1的下方一侧设有第一立柱3和第二立柱10,第一立柱3和第二立柱10的上端设有灯泡11,第一立柱3和第二立柱10的内部底端均设有小型驱动器6,小型驱动器6由控制器9控制,小型驱动器6上连接伸缩杆的一端7,伸缩杆7的另一端连接支撑杆2的一端,支撑杆2的另一端与办公桌面1固定连接,第一立柱3和第二立柱10的底端设有横板4,横板4的底端设有两个滚轮5,第一立柱3和第二立柱10的外部上端均设有长槽8,办公桌面1的下方另一侧也设有两个立柱,其结构与所述第一立柱3和所述第二立柱10相同。
所述伸缩杆7的最大长度小于立柱的长度,防止伸缩杆7的顶端触碰到立柱的顶端容易受损。
所述控制器9与所述小型驱动器6电性连接,控制器9通过无线信号控制小型驱动器6。
所述长槽8的长度设为立柱长度的三分之一。
具体的,使用时,控制器9控制小型驱动器6转动,从而带动小型驱动器6上的伸缩杆7伸长,伸缩杆7上升带动通过长槽8与它连接的支撑杆2上升,支撑杆2上升从而带动办公桌面1上升,同时也可以利用小型驱动器6带动伸缩杆7收缩,使得办公桌面恢复到原位,该办公桌底端还设有横板4和滚轮5,可以随处移动。
该种便于提升办公桌面的办公桌的有益效果:该种办公桌,通过小型驱动器、伸缩杆和支撑杆的应用,能够达到快速提升办公桌面的效果,而且结构简单,使用起来十分的方便,该种办公桌也可以随处移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