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晒鞋设备技术领域,特指一种晒鞋架。
背景技术:
一般来说当人们在晒鞋时,鞋子占用的空间比较大,且在晒鞋的过程中鞋子防止在一个地方保持不动,然而,白天中太阳光会随时间发生变化,与水平大地夹角会不时的变化,这就使得鞋接触阳光的面积会一直变化,因而使得鞋子在晾晒的过程中不能均匀的得到阳光的照射,如何让鞋子在晾晒的过程中均匀收到阳光照射且在鞋架上不易掉落,并且占用空间较小,这是要解决的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晒鞋架。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晒鞋架,以支撑在地面上的支座为本体;所述支座上设有固定的圆形固定板和可拆卸且内部为中空结构的罩盖;所述罩盖上设置有固定连接有球头的支撑杆,且罩盖与固定板后表面贴合;所述支撑杆上设置有带球形卡槽且与支撑杆上球头卡合并可绕球头旋转的太阳能板;所述支座表面设置有固定的电机座和与电机座固定连接且前端固定连接有主动带轮的电机;所述圆形固定板外圈设置有环形滑道,圆心下方设置有穿孔;所述固定板上设置有与环形滑道过渡配合且可在环形滑道内滑动的多个滑块和可在穿孔内转动的旋转轴;所述旋转轴尾部设有从动带轮和可限制旋转轴错位的卡扣;所述主动带轮和从动带轮之间设有皮带,主动带轮通过皮带带动从动带轮旋转;所述旋转轴前端设置有与旋转轴固定连接的旋转支架,且旋转支架上平均分布有前端贯穿通孔的六根支杆;所述滑块和支杆之间设置有连接杆,连接杆上端设置有连接孔与凸柱配合,且可绕凸柱转动,下端设置有与支杆上通孔配合的固定轴;所述固定轴前端设置有摆放鞋子的平行板,且与固定轴前端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支撑杆上设置有带球形卡槽且与支撑杆上球头卡合并可绕球头旋转的太阳能板,太阳能板可调节到对准阳光的角度。
优选的,所述旋转轴尾部设有从动带轮和限制旋转轴错位的卡扣,卡扣让皮带始终在从动带轮内,从动带轮旋转过程中皮带不会错位。
优选的,所述滑块和支杆之间设置有连接杆,连接杆上端设置有连接孔与凸柱配合,且可绕凸柱转动,下端设置有与支杆上通孔配合的固定轴;所述固定轴前端设置有摆放鞋子的平行板,且与固定轴前端固定连接,旋转支架旋转过程中平行板始终保持水平。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太阳能板供电,让放鞋的平行板不断转动鞋子得到阳光晾晒,且滑块和支杆的相对位置使平行板在运动过程中始终保持水平让鞋子不会掉落,操作简单,使用便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所述的一种晒鞋架的主视图。
图2为所述的一种晒鞋架的轴测图。
图3为所述的一种晒鞋架的背面示意图。
其中:1、支座,11、固定板,12、穿孔,13、环形滑道;2、罩盖,21、球头,22、支撑杆;3、太阳能板,31、球形卡槽;4、滑块,41、凸柱;5、连接杆,51、连接孔,52、固定轴,53、平行板;6、旋转支架,61、通孔,62、旋转轴,63、支杆;7、皮带,71、主动带轮,72、从动带轮;8、卡扣;9、电机,91、电机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3所示,本发明所述的一种晒鞋架,以支撑在地面上的支座1为本体;所述支座1上设有固定的圆形固定板11和可拆卸且内部为中空结构的罩盖2;所述罩盖2上设置有固定连接有球头21的支撑杆22,且罩盖2与固定板11后表面贴合;所述支撑杆22上设置有固定球形卡槽31且与支撑杆22上球头21卡合并可绕球头21旋转的太阳能板3;所述支座1表面设置有固定连接的电机座91和与电机座91固定连接且前端固定连接有主动带轮71的电机9;所述圆形固定板11外圈设置有环形滑道13,圆心下方设置有穿孔12;所述固定板11上设置有与环形滑道13过渡配合且可在环形滑道内滑动的多个滑块4和可在穿孔内转动的旋转轴62;所述旋转轴62尾部设有从动带轮72和限制旋转轴62错位的卡扣8;所述主动带轮71和从动带轮72之间设有皮带7,主动带轮71通过皮带7带动从动带轮72旋转;所述旋转轴62前端设置有与旋转轴62固定连接的旋转支架6,且旋转支架6上平均分布有前端贯穿通孔61的六根支杆63;所述滑块4和支杆63之间设置有连接杆5,连接杆5上端设置有连接孔51与凸柱41配合,且可绕凸柱41转动,下端设置有与支杆63上通孔61配合的固定轴52;所述固定轴52前端设置有摆放鞋子的平行板53,且与固定轴52前端固定连接。
使用时,调节太阳能板3对准阳光,电机9得电,主动带轮71通过皮带7带动从动带轮72上的旋转轴62在固定板11上的穿孔12内旋转,同时旋转支架6和旋转支架6上的六根支杆63开始转动,此刻支杆63上通孔61内配合的固定轴52拉动连接杆5与连接杆5上配合的滑块4绕环形滑道13运动,滑块4和支杆63的相对位置使连接杆5和平行板53始终垂直,平行板53在运动过程中始终保持水平,鞋子在平行板53上绕旋转轴62转动晾晒且不会掉落。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