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尘器以及从吸尘器回收尘埃的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6791839发布日期:2024-01-23 12:11阅读:24来源:国知局
吸尘器以及从吸尘器回收尘埃的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吸尘器以及从吸尘器回收尘埃的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1、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图9所示的杆式吸尘器300。该吸尘器300具备吸尘器主体310、从吸尘器主体310向下方延伸设置的抽吸管320。在抽吸管320的下端连接吸嘴330,在吸嘴330的内部形成有用于吸入尘埃的吸入空间。吸尘器主体310被构成为通过吸嘴330吸入尘埃并且贮存所吸入的尘埃。

2、吸尘器主体310具备呈矩形箱状的框体311,在框体311内配置有产生用于抽吸尘埃的抽吸力的吸尘源312。此外,在吸尘器主体310设置有贮存基于吸尘源312的抽吸力而流入框体311内的尘埃的贮尘室317,在贮尘室317形成有用于排出积存在贮尘室317的尘埃的排尘口319。

3、在框体311的上侧设置有被使用者握持的抓持部341。抓持部341连接于从框体311的上端面向上方延伸设置的棒状部342的上端,并且相对于棒状部342向后方弯曲。当使用者保持着抓持部341时,则吸尘器主体310位于使用者的前方。这样,在吸尘器300被使用者保持时,上述的排尘口319便朝向使用者侧亦即朝向后方。

4、在专利文献1中,为了回收积存在吸尘器300的贮尘室317的尘埃而使用图10所示的回收装置400。回收装置400具有呈矩形箱状的框体410。框体410具有形成为能够连接吸尘器300的连接壁411。

5、在框体410的内部配置有:产生用于吸出吸尘器300的贮尘室317内的尘埃的抽吸力的抽吸源420;积存基于抽吸源420的抽吸力而从吸尘器300被回收的尘埃的回收室440。从回收室440延伸设置有让尘埃流动的尘埃流道430。

6、尘埃流道430的远端作为回收口431而在框体410的连接壁411开口。回收口431被形成在与安装于回收装置400的吸尘器300的排尘口319在前后方向上重合的高度位置上。

7、在回收尘埃时,吸尘器300以使回收装置400的回收口431连接于吸尘器300的排尘口319的方式而被安装于回收装置400。在该状态下,若回收装置400的抽吸源420工作,则吸尘器300的贮尘室317内的尘埃基于抽吸源420的抽吸力而被吸出,并且经由尘埃流道430而流入回收室440。

8、使用者在将吸尘器300连接于回收装置400时便保持着吸尘器300来使吸尘器300移动到与回收装置400的连接壁411相向的位置。此时,由于使用者抓持着吸尘器300的抓持部341,因而吸尘器300的排尘口319并非朝向回收装置400侧而是朝向使用者侧(亦即后方)。因此,为了使排尘口319与回收装置400的连接壁411相向,便需要前后逆转吸尘器300的朝向,使吸尘器300对回收装置400的安装作业变得麻烦。

9、现有技术文献

10、专利文献

11、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公开公报特开平3-267032号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吸尘器及连接该吸尘器的回收装置,该吸尘器被构成为无需从吸尘器的使用时的朝向改变该吸尘器的朝向便能够连接于回收装置。

2、本发明的吸尘器被构成为基于使用者而一边向前方移动一边抽吸地面上的尘埃。吸尘器包括:吸尘器主体,具有产生用于抽吸尘埃的抽吸力的吸尘源和贮存由吸尘源抽吸的尘埃的贮尘室。在吸尘器主体的前侧部分,用于排出贮尘室内的尘埃的排尘口朝前开口。当吸尘器主体的前侧部分连接于具有回收尘埃的回收室的回收装置时,则贮尘室通过排尘口而与回收室连通。

3、本发明的回收装置被构成为从上述的吸尘器回收尘埃。吸尘器具有基于吸尘源的抽吸力而吸入尘埃的吸嘴。吸尘器主体基于使用者的操作而从吸尘器主体相对于吸嘴直立的直立姿势向后方可倾动地被安装于吸嘴。回收装置包括:产生用于抽吸吸尘器的贮尘室内的尘埃的抽吸力的抽吸源;收容抽吸源的框体;以及,在框体的后侧让吸嘴载置的基座部。基座部具有在吸尘器主体相对于吸嘴而成为直立姿势的状态下且吸尘器连接于回收装置时以使吸尘器主体相对于地面成为前倾姿势的方式倾斜的载置面。框体包含形成有回收口的后壁,回收口在吸尘器主体成为前倾姿势的状态下且吸尘器连接于回收装置时与吸尘器的贮尘室连通。后壁被构成为与前倾姿势的吸尘器主体抵接而支撑吸尘器主体。

4、上述的发明允许从清洁作业时的保持状态无需前后逆转吸尘器的朝向而将吸尘器连接于回收装置。

5、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及优点通过以下的详细说明及附图图示变得更为明了。



技术特征:

1.一种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4.一种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4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

9.根据权利要求4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


技术总结
本申请的吸尘器包括吸尘器主体,该吸尘器主体具有产生用于抽吸尘埃的抽吸力的吸尘源和贮存由吸尘源抽吸的尘埃的贮尘室。贮尘室在吸尘器连接于回收装置的状态下能够与回收装置的回收室连通地朝前开口。

技术研发人员:福本明广,藤田孝一,水野阳章,藤原祐児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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