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锅体组件及应用有该组件的空气炸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6448341发布日期:2023-12-21 14:13阅读:22来源:国知局
一种锅体组件及应用有该组件的空气炸锅的制作方法

本技术涉及空气炸锅,尤其涉及一种锅体组件及应用有该组件的空气炸锅。


背景技术:

1、空气炸锅是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的烹饪设备;通常空气炸锅内设置有用于加热的腔体和可以拆卸的锅体;空气炸锅通过热管来产生热空气,然后用风机将高温空气吹到空气炸锅的锅体内用于加热食物,使热空气在相对封闭的腔体和锅体内循环,利用食物本身的油脂煎炸食物,从而使食物脱水,表面变得金黄酥脆,达到煎炸的效果。

2、一般来说,空气炸锅的锅体上都会设置有外露式的把手,便于人们将锅体放入空气炸锅的内部或是将锅体从空气炸锅的内部取出;但是,在一些可视类型的空气炸锅中,会在锅体上设置透视窗,通过透视窗使得人们能够很好的观察锅体内部食物的烹饪情况;但是外露式的把手会遮挡透视窗,进而影响人们的可视视野。

3、例如,专利号为202222159114.3(授权公告号为cn218355806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空气炸锅用带有可拆窗口盖板的锅体组件》公开了一种空气炸锅用带有可拆窗口盖板的锅体组件,包括炸篮体和设于炸篮体的前端面上的炸篮面板;炸篮体的前端面上设有与炸篮体的内腔相通的可视窗口;炸篮面板对应可视窗口的位置设有与可视窗口相通的可视通口;可视窗口上相配合嵌设有可视玻璃;该实用新型炸篮面板的前端面的上端连接有推拉把手,把手为“l”型,把手下端会遮挡住可视玻璃,影响视野。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现状而提供一种不遮挡可视窗口的锅体组件。

2、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锅体组件,包括锅体、门板组件和设置于门板组件上的把手,其特征在于:

3、所述门板组件上设置有可视区域;

4、所述把手的位置设置在可视区域外侧,且其侧端不覆盖可视区域。

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把手的位置与可视区域的位置不重叠,从而确保可视区域的面积,达到不遮挡可视区域的效果。

6、所述把手由门板组件向远离锅体的一侧延伸形成;门板组件包括锅体面板,所述锅体面板与把手之间形成抓握空间。

7、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把手从门板组件处向外侧延伸形成,既不覆盖可视区域,又形成了抓握空间。而门板组件包括有锅体支架和锅体面板,可根据需要对把手进行固定或一体成型,可以将把手固定于锅体支架或/和锅体面板上,或者一体成型于锅体支架或/和锅体面板上。

8、为了降低工艺成本,优选地,所述把手直接成型在所述锅体面板的外表面。

9、为了方便用户抓握,优选地,所述锅体面板的外表面形成有向外凸起的抓握部,所述抓握部即构成所述把手。

10、优选地,所述把手位于可视区域上方,所述抓握空间的下侧形成有供用户手指伸入的开口。

11、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把手的位置更容易操作,同时开口朝下的设置更合理,可以避免零部件裸露,还可以避免异物进入。

12、为了使用户能够看见锅体组件内部,优选地,所述门板组件还包括锅体支架和透视窗;所述锅体面板、锅体支架和锅体上均设置有与透视窗相对应的透视豁口;所述透视豁口和透视窗重叠位置形成可视区域。

13、为了增大抓握空间下侧的开口空间,优选地,所述透视窗在与把手对应的位置设置有凹陷部。

14、为了增大开口空间,方便用户的手进入抓握空间,且不影响锅体组件的可视范围,优选地,所述凹陷部延伸至可视区域内,或,所述凹陷部位于可视区域内。

15、为了聚光,使得用户的视野更清晰,优选地,所述锅体支架与透视窗之间设置有罩光板。

16、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空气炸锅,包括机体,机体内形成有烹饪腔,机体上设有与所述烹饪腔连通的开口,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具有上述结构的锅体组件,该锅体组件能自所述开口进出所述烹饪腔。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把手的位置设置在可视区域外侧,且其侧端不覆盖可视区域,方便观测炸篮内的食物。



技术特征:

1.一种锅体组件,包括锅体(1)、门板组件(2)和设置于门板组件(2)上的把手,其特征在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由门板组件(2)向远离锅体(1)的一侧延伸形成;门板组件(2)包括锅体面板(21),所述锅体面板(21)与把手之间形成抓握空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直接成型在锅体面板(21)的外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锅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面板(21)的外表面形成有向外凸起的抓握部(211),所述抓握部(211)即构成所述把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锅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位于可视区域(3)上方,所述抓握空间的下侧形成有供用户手指伸入的开口。

6.根据权利要求2-5任意一项所述的锅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板组件(2)还包括锅体支架(22)和透视窗(23);所述锅体面板(21)、锅体支架(22)和锅体(1)上均设置有与透视窗(23)相对应的透视豁口(4);所述透视豁口(4)和透视窗(23)重叠位置形成可视区域(3)。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锅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视窗(23)在与把手对应的位置设置有凹陷部(23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锅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部(231)延伸至可视区域(3)内,或,所述凹陷部(231)位于可视区域(3)内。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锅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支架(22)与透视窗(23)之间设置有罩光板(5)。

10.一种空气炸锅,包括机体,机体内形成有烹饪腔,机体上设有与所述烹饪腔连通的开口,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锅体组件,该锅体组件能自所述开口进出所述烹饪腔。


技术总结
本技术涉及一种锅体组件及应用有该组件的空气炸锅,包括锅体、门板组件和设置于门板组件上的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板组件上设置有可视区域;所述把手的位置设置在可视区域外侧,且其侧端不覆盖可视区域。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的锅体组件不遮挡可视窗口,方便观测炸篮内食物。

技术研发人员:郑乐,李斌,牛军营,郭鑫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慈溪市悦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403
技术公布日: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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