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主要涉及车站工程施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铁路站房半逆序施工方法。
背景技术:
车站工程施工,经常采用普通顺作施工方法由下部向上部来完成一系列的流水施作,但碰到车站多种因素制约时,采用常规方法来完成总体工程的作业尤显困难,特别是在工期节点紧张的情况下,人力、物力投入较大且收效甚微;一方面满足不了正常施工工艺的要求,另一方面安全、质量、技术均无法保障,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简单高效、能节约工期和成本、可提高施工效率的铁路站房半逆序施工方法。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铁路站房半逆序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桩基、承台施工:劲性柱桩基施工,在劲性柱桩基上进行劲性柱承台施工;夹层柱桩基施工,在夹层柱桩基上进行夹层柱承台施工;
s2:劲性柱施工:在劲性柱承台上进行劲性柱施工;
s3:承轨层施工:以各劲性柱为基础进行承轨层施工;
s4:承轨层上下部同时施工:在承轨层的上部进行站台层施工;在承轨层的下部进行夹层施工;
s5:轨道施工:在承轨层上表面铺设轨道。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
在步骤s4中,进行站台层施工时,以承轨层为基础进行站台柱施工,以站台柱为基础进行站台板梁施工;进行夹层施工时,以夹层柱承台为基础进行夹层柱施工,以夹层柱和劲性柱为基础进行夹层板梁施工。
在步骤s4中,以站台板梁为基础进行雨棚设施的施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本发明的铁路站房半逆序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桩基、承台施工:劲性柱桩基施工,在劲性柱桩基上进行劲性柱承台施工;夹层柱桩基施工,在夹层柱桩基上进行夹层柱承台施工;s2:劲性柱施工:在劲性柱承台上进行劲性柱施工;s3:承轨层施工:以各劲性柱为基础进行承轨层施工;s4:承轨层上下部同时施工:在承轨层的上部进行站台层施工;在承轨层的下部进行夹层施工;s5:轨道施工:在承轨层上表面铺设轨道。采用该方法,先由下向上进行桩基、承台、劲性柱以及承轨层的施工,再以承轨层为界线,同时进行线上和线下的工程的施工。相较于传统的顺作施工方法,本发明通过一种新的半逆序施工法,以先为线上工程提供施工场地,即保证了线上工程与下部工程同步施工不受干扰,又达到了节省工期、节约成本的目的。本发明的半逆序施工方法工具有简单、高效、节约工期和成本的功效,能够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铁路站房半逆序施工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采用本发明铁路站房半逆序施工方法施工的铁路站房结构图。
图中各标号表示:
1、劲性柱桩基;2、劲性柱承台;3、夹层柱桩基;4、夹层柱承台;5、劲性柱;6、承轨层;7、站台层;71、站台柱;72、站台板梁;8、夹层;81、夹层柱;82、夹层板梁;9、轨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铁路站房半逆序施工方法的一种实施例,包括以下步骤:
s1:桩基、承台施工:劲性柱桩基1施工,在劲性柱桩基1上进行劲性柱承台2施工;夹层柱桩基3施工,在夹层柱桩基3上进行夹层柱承台4施工;
s2:劲性柱5施工:在劲性柱承台2上进行劲性柱5施工;
s3:承轨层6施工:以各劲性柱5为基础进行承轨层6施工;
s4:承轨层6上下部同时施工:在承轨层6的上部进行站台层7施工;在承轨层6的下部进行夹层8施工;
s5:轨道9施工:在承轨层6上表面铺设轨道9。
采用该方法,先由下向上进行桩基、承台、劲性柱5以及承轨层6的施工,再以承轨层6为界线,同时进行线上和线下的工程的施工。相较于传统的顺作施工方法,本发明通过一种新的半逆序施工法,以先为线上工程提供施工场地,即保证了线上工程与下部工程同步施工不受干扰,又达到了节省工期、节约成本的目的。本发明的半逆序施工方法具有简单、高效、节约工期和成本的功效,能够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的优点。
本实施例中,在步骤s4中,进行站台层7施工时,以承轨层6为基础进行站台柱71施工,以站台柱71为基础进行站台板梁72施工;进行夹层8施工时,以夹层柱承台4为基础进行夹层柱81施工,以夹层柱81和劲性柱5为基础进行夹层板梁82施工。该步骤中,以承轨层6为界线基础,进行线上站台柱71和站台板梁72的施工,同时进行线下夹层柱81和夹层板梁82的施工,即保证了线上工程与下部工程同步施工不受干扰,又达到了节省工期、节约成本的目的。
本实施例中,在步骤s4中,以站台板梁72为基础进行雨棚设施的施工。雨棚等其他设施的施工能保证站台的适应能力。
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示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的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对本发明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应落在本发明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