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码头,具体地说是一种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我国水路运输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已使用多年的重力式码头设施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如码头破损、靠泊等级偏低、不能适应货种的变化、岸线资源的利用率偏低、码头通过能力不足等。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上述提出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手段如下:
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包括码头本体,所述码头本体的码头胸墙的前端浇注现浇胸墙,所述现浇胸墙与码头胸墙通过锚杆浇注成一体结构,且所述现浇胸墙的底部与多根竖直设置的长桩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长桩的底部穿过所述码头本体底部的基床,且相临两个所述长桩之间设有多个短桩,且所述短桩的底部穿过所述基床;所述长桩和所述短桩的排列方向均与所述现浇胸墙的宽度方向平行,所述长桩和所述短桩组成长短桩板桩前墙,且所述长短桩板桩前墙与所述码头本体之间设有固定在所述基床顶部的压顶混凝土,且所述压顶混凝土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现浇胸墙的宽度方向平行。
所述现浇胸墙的前表面固定有护弦和d形护弦,且所述现浇胸墙的上表面固定有系船柱。
所述压顶混凝土的高度为400mm~600mm。
所述码头本体具有锚定结构,且所述锚定结构通过拉杆与所述码头胸墙连接。
所述锚定结构为桩基结构或板桩墙结构,所述拉杆为钢拉杆。
所述现浇胸墙的底端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低水位,且所述现浇胸墙的顶端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极高端水位;所述护弦的底端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低水位,所述护弦的顶端低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高水位,所述d形护弦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极高端水位。
所述长桩和所述短桩为钢管桩或灌注桩结构。
所述短桩的顶部高于所述基床顶部1~1.5m。
所述码头本体为沉箱结构重力式码头或方块结构重力式码头或扶壁结构重力式码头。
所述现浇胸墙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在码头本体的前端加入现浇胸墙,能够增加靠泊等级,更好的适应货种的变化、增加岸线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码头的通过能力,且减小了码头的破损。
2、现浇胸墙通过长桩固定,且长桩之间设有短桩,能够使海水在长桩之间的缝隙处(短桩上方)流入,及减小了工程量的投入减小了费用支出又起到环保的作用。长桩和短桩形成长短桩板桩前墙和压顶混凝土共同防护基床。
3、所述码头本体前沿增设的长短桩板桩前墙,可使码头前沿垂直开挖,较好的解决了码头前沿的浚深直接影响重力式码头结构的安全稳定性问题;
4、设有的锚定结构,加大了码头的系缆力。
5、在具体施工时,只需在原有的码头上进行加工即可,工程量小,且能达到升级码头的效果。
基于上述理由本实用新型可在码头等领域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以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一种沉箱结构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断面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中一种方块结构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断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中一种扶壁结构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断面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3中长短桩板桩前墙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图4所示,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包括码头本体1,所述码头本体1为沉箱结构重力式码头,所述码头本体1前端的码头胸墙11的前端浇注现浇胸墙2,所述现浇胸墙2与码头胸墙11通过锚杆21浇注成一体结构,且所述现浇胸墙2的底部与多根竖直设置的长桩3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长桩3的底部穿过所述码头本体1的基床12,且相临两个所述长桩3之间设有多个短桩4,且所述短桩4的底部穿过所述基床12;所述长桩3和所述短桩4的排列方向均与所述现浇胸墙2的宽度方向平行,所述长桩3和所述短桩4排列形成长短桩板桩前墙,且所述长短桩板桩前墙与所述码头本体1之间设有固定在所述基床12顶部的压顶混凝土5,且所述压顶混凝土5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现浇胸墙2的宽度方向平行。
所述现浇胸墙2的前表面固定有护弦22和d形护弦23,且所述现浇胸墙2的上表面固定有系船柱24。
所述压顶混凝土5的高度为400mm~600mm。
所述码头本体1具有锚定结构13,且所述锚定结构13通过拉杆14与所述码头胸墙11连接。
所述锚定结构13为桩基结构或板桩墙结构,所述拉杆14为钢拉杆。
所述现浇胸墙2的底端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低水位,且所述现浇胸墙2的顶端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极高端水位;所述护弦22的底端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低水位,所述护弦22的顶端低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高水位,所述d形护弦23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极高端水位。
所述长桩3和所述短桩4为钢管桩或灌注桩结构。
所述短桩4的顶部高于所述基床12顶部1~1.5m。
所述现浇胸墙2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实施例2
如图2、4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码头本体为方块结构重力式码头。
实施例3
如图3、4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码头本体为扶壁结构重力式码头。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1.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包括码头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码头本体的码头胸墙的前端浇注现浇胸墙,所述现浇胸墙与码头胸墙通过锚杆浇注成一体结构,且所述现浇胸墙的底部与多根竖直设置的长桩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长桩的底部穿过所述码头本体的基床,且相临两个所述长桩之间设有多个短桩,且所述短桩的底部穿过所述基床;所述长桩和所述短桩的排列方向均与所述现浇胸墙的宽度方向平行,所述长桩和所述短桩组成长短桩板桩前墙,且所述长短桩板桩前墙与所述码头本体之间设有固定在所述基床顶部的压顶混凝土,且所述压顶混凝土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现浇胸墙的宽度方向平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现浇胸墙的前表面固定有护弦和d形护弦,且所述现浇胸墙的上表面固定有系船柱。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压顶混凝土的高度为400mm~60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码头本体具有锚定结构,且所述锚定结构通过拉杆与所述码头胸墙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锚定结构为桩基结构或板桩墙结构,所述拉杆为钢拉杆。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现浇胸墙的底端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低水位,且所述现浇胸墙的顶端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极高端水位;所述护弦的底端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低水位,所述护弦的顶端低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高水位,所述d形护弦高于所述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的设计极高端水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桩和所述短桩为钢管桩或灌注桩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短桩的顶部高于所述基床顶部1~1.5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码头本体为沉箱结构重力式码头或方块结构重力式码头或扶壁结构重力式码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重力式码头升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现浇胸墙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