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建筑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
背景技术:
1、在建筑领域,沉降缝、变形缝、施工缝以及改扩建工程新旧结构的交界处的砼均为分次浇筑,这些都是防水工程的薄弱部位。在各类图集做法中,虽对这些部位进行了加强处理,但该部位的防水措施(卷材、涂膜)会因结构沉降变形而发生开裂或年久老化,从而防水效果被减弱,无法避免渗漏的发生,特别是车库的顶板,上部为覆土、人行道路、车行道路或其他园林景观,一旦车库的顶板出现渗漏的情况,就必须将上部的园林景观拆除,并将覆土层刨开后进行处理,而将该部位处理后,其余的薄弱部位仍会成为渗漏点,且该处理方式返工量大、成本高,因此车库顶板的渗漏处理必须“疏”“堵”结合,才能从根源上解决漏水问题。综上所述,如何在变形缝、施工缝等渗漏频发部位的下部进行有效拦截,并排出渗漏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现有技术中,针对已完成了建筑结构面的变形缝,上部通过设置金属盖板、止水带、防水卷材防水层、塑料胀锚螺栓、缝胶等防水,中部通过设置钢板、沥青丝板防水,下部通过止水钢板、塑料胀锚螺栓进行拦截,然而,大多需在结构成型前预埋相关的构件,却难以应对多变的现场环境和施工情况并保证设计与施工进度的统一性,而无预埋构件的防水措施多以橡胶垫层、油膏、沥青丝板等进行防水,防水效果难以保证。
技术实现思路
1、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能够将渗漏的水收集引导至室内排水设施,再经过排水系统进行有组织排水,保证室内空间的安全性。
2、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包括用于将变形缝渗出的水引导至排水立管的渗水收集管,所述渗水收集管包括四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管位于变形缝下方且具有u型截面和第一预设坡度,第二部分管为第一连接管,用于将所述第一部分管连通至第三部分管,所述第三部分管具有第二预设坡度且用于实现水平方向排水,所述第三部分管的另一端还连通有第四部分管,所述第四部分管用于连通至排水立管以将渗水通过所述排水立管排出去。
3、优选的,在上述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中,所述渗水收集管的四部分为一体式。
4、优选的,在上述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中,所述渗水收集管的四部分为分体式。
5、优选的,在上述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中,所述第一部分管包括多节管,相邻的节的上部利用连接头和固定螺栓进行固定,且位于上部的节插入位于下部的节中并在下部的节内延伸预设长度。
6、优选的,在上述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中,所述第一部分管利用锚栓固定于地下室顶板的下挂梁上。
7、优选的,在上述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中,所述第一部分管与所述下挂梁之间利用油膏嵌缝。
8、优选的,在上述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中,所述第三部分管利用固定支架固定在地下室顶板上,且所述固定支架与所述地下室顶板之间利用螺栓连接。
9、优选的,在上述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中,所述第四部分管与所述排水立管之间为承插式柔性连接。
10、优选的,在上述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中,所述第一预设坡度为1%至3%。
11、优选的,在上述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中,所述第二预设坡度为1%至3%。
12、通过上述描述可知,本发明提供的上述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由于包括用于将变形缝渗出的水引导至排水立管的渗水收集管,所述渗水收集管包括四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管位于变形缝下方且具有u型截面和第一预设坡度,第二部分管为第一连接管,用于将所述第一部分管连通至第三部分管,所述第三部分管具有第二预设坡度且用于实现水平方向排水,所述第三部分管的另一端还连通有第四部分管,所述第四部分管用于连通至排水立管以将渗水通过所述排水立管排出去,因此能够将渗漏的水收集引导至室内排水设施,再经过排水系统进行有组织排水,保证室内空间的安全性。
1.一种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将变形缝渗出的水引导至排水立管的渗水收集管,所述渗水收集管包括四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管位于变形缝下方且具有u型截面和第一预设坡度,第二部分管为第一连接管,用于将所述第一部分管连通至第三部分管,所述第三部分管具有第二预设坡度且用于实现水平方向排水,所述第三部分管的另一端还连通有第四部分管,所述第四部分管用于连通至排水立管以将渗水通过所述排水立管排出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渗水收集管的四部分为一体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渗水收集管的四部分为分体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管包括多节管,相邻的节的上部利用连接头和固定螺栓进行固定,且位于上部的节插入位于下部的节中并在下部的节内延伸预设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管利用锚栓固定于地下室顶板的下挂梁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管与所述下挂梁之间利用油膏嵌缝。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部分管利用固定支架固定在地下室顶板上,且所述固定支架与所述地下室顶板之间利用螺栓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部分管与所述排水立管之间为承插式柔性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坡度为1%至3%。
10.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地下室顶板变形缝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预设坡度为1%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