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房屋结构,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
背景技术:
1、桁架是由直杆组成的平面或者空间结构,具有结构稳固、拆卸便捷、方便运输、安装简单等优点,常被广泛应用于舞台搭建、展览展示场馆搭建、广告棚搭建、活动板房搭建等。
2、在桁架的吊装设计中,包括横梁桁架及起支撑作用的纵梁桁架,现有技术中横梁桁架和纵梁桁架中通常用转接桁架或多连接头的转接装置转接,结构复杂,拆卸安装步骤繁琐,搭建效率较低。
3、因此,如何提高桁架搭建效率,成为需要解决的问题。
4、在背景技术中公开的上述信息仅用于加强对本申请的背景的理解,因此其可能包含没有形成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知晓的现有技术的信息。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提供一种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用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
2、本申请提供一种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包括:若干条沿第一方向设置的桁架梁以及若干条沿第二方向设置的边梁,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垂直;
3、其中,所述桁架梁包括平行等长的第一上弦以及第一下弦,所述第一上弦与所述第一下弦之间设置有第一纵向梁以及第一斜撑结构;
4、所述边梁包括平行等长的第二上弦以及第二下弦,所述第二上弦与所述第二下弦之间设置有第二纵向梁以及第二斜撑结构;
5、所述桁架梁与所述边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斜撑结构的数量小于所述第一斜撑结构的数量。
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斜撑结构包括第一斜向支撑梁以及第二斜向支撑梁。
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斜向支撑梁与所述第一上弦的夹角为45°-75°,所述第二斜向支撑梁与所述第一下弦的夹角为45°-75°。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斜撑结构包括第三斜向支撑梁以及第四斜向支撑梁。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斜向支撑梁与所述第二上弦的夹角为45°-75°,所述第四斜向支撑梁与所述第二下弦的夹角为45°-75°。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桁架基础的两侧设置有扩展结构;
11、所述扩展结构包括沿第一方向设置的扩展桁架梁以及沿第二方向设置的扩展边梁。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边梁上设置有地基支架组件。
13、本申请提供的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包括:若干条沿第一方向设置的桁架梁以及若干条沿第二方向设置的边梁,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垂直;其中,所述桁架梁包括平行等长的第一上弦以及第一下弦,所述第一上弦与所述第一下弦之间设置有第一纵向梁以及第一斜撑结构;所述边梁包括平行等长的第二上弦以及第二下弦,所述第二上弦与所述第二下弦之间设置有第二纵向梁以及第二斜撑结构;所述桁架梁与所述边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斜撑结构的数量小于所述第一斜撑结构的数量。本申请通过设置桁架梁以及边梁,二者为固定连接,并且内部均设置有斜撑结构,从而可以提高桁架搭建效率,并且可以起到较好的支撑承重效果。
1.一种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条沿第一方向设置的桁架梁以及若干条沿第二方向设置的边梁,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垂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撑结构包括第一斜向支撑梁以及第二斜向支撑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向支撑梁与所述第一上弦的夹角为45°-75°,所述第二斜向支撑梁与所述第一下弦的夹角为45°-7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斜撑结构包括第三斜向支撑梁以及第四斜向支撑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斜向支撑梁与所述第二上弦的夹角为45°-75°,所述第四斜向支撑梁与所述第二下弦的夹角为45°-75°。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其特征在于,所述桁架基础的两侧设置有扩展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于活动板房的桁架基础,其特征在于,所述边梁上设置有地基支架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