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支护结构,特别涉及基坑支护结构。
背景技术:
1、基坑是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若基坑壁土质不稳定,并且有地下水的影响;或者受到施工场地或邻近建筑物限制,不能采用放坡开挖时,需要对基坑采用支护结构。基坑支护是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
2、现有的基坑支护结构,通过在基坑的四周设置多个支护板,一般通过在基坑的坑壁土层中施工锚索,利用锚索的拉力将支护板进行固定。
3、但是,当基坑一侧发生变形与破坏时,这种变形或破坏会导致坑壁的土层遭到破坏,可能会使锚索失效,从而使对应一侧的支护板的防护效果较差甚至失去支护效果,无法实现对基坑的支护作用。
技术实现思路
1、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本发明提供的基坑支护结构,当基坑的一侧发生变形或破坏时,支护板仍然能够起到支护作用。
2、本发明提供的基坑支护结构,包括多个支护板,设置在基坑内部的四周,相邻两个支护板之间设置有连接组件,所述连接组件包括:
3、第一桩体,设置在相邻两个支护板之间;
4、连接块,设置在相邻两个支护板之间,所述连接块上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转动套设在所述第一桩体上,所述连接块具有两个铰接端,其中一个铰接端与连接块一侧的支护板的端部铰接,另外一个铰接端与连接块另外一侧的支护板的端部铰接。
5、优选的,相邻两个第一桩体之间设置有两个第二桩体,所述第二桩体固定设置,两个所述第二桩体间隔设置,所述支护板上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两个第二通孔,两个第二通孔间隔设置,两个第二通孔分别转动套设在对应的第二桩体上。
6、优选的,所述铰接端和相邻的第一桩体之间具有第一连接线,同一个所述铰接端和相邻的第二桩体之间具有第二连接线,所述第一连接线和所述第二连接线之间具有夹角α,所述夹角α的范围为0°~45°。
7、优选的,所述支护板沿所述基坑的深度方向设置有若干层,每层支护板均套设在竖直方向上对应的第二桩体上。
8、优选的,所述连接块沿所述基坑的深度方向设置有若干层,且连接块的层数与所述支护板的层数相同,每层连接块均套设在竖直方向上对应的第一桩体上。
9、优选的,所述第一桩体的底部设置有基桩,所述基桩固定设置,所述第一桩体与所述基桩转动连接。
10、优选的,所述连接块的偏心位置开设有第三通孔,所述第一桩体的一侧设置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穿设在同一个第一桩体上所有连接块的第三通孔内。
11、优选的,所述连接块为三角块,所述两个铰接端、第三通孔分别位于所述三角块的三个角位置,所述第一通孔位于所述三角块的中心位置。
12、优选的,所述第三通孔的内径大于所述连接杆的外径,所述连接杆和第三通孔之间设置有弹性件,所述弹性件的弹性形变的方向沿所述连接杆的径向。
13、优选的,所述弹性件为涡卷弹簧,每个第三通孔内均设置有所述涡卷弹簧,所述涡卷弹簧绕设在所述连接杆上,所述涡卷弹簧的一个连接端与所述第三通孔固定连接,另一个连接端与所述连接杆固定连接。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基坑支护结构,其有益效果是:
15、1、本发明在相邻两个支护板之间设置连接组件,连接组件包括第一桩体和与第一桩体转动连接的连接块,连接块的两个铰接端分别与两侧的支护板的端部铰接,当其中一侧的支护板受到基坑变形的推力时,此支护板能够通过铰接端带动连接块转动,连接块将推力传递至另外一侧的支护板,另外一侧的支护板对对应侧的基坑侧壁产生推力,此基坑侧壁能够对支护板产生反作用力,此支撑力能够对变形侧的支护板进行支撑,使支护板对基坑能够继续起到支护作用,避免支护板失效。
16、2、本发明将竖直方向上的多个支护板均套在第二桩体上,将竖直方向上的连接块均套设在第一桩体上,当其中一个或者一部分支护板受到基坑侧壁的破坏力时,其余的支护板都能够对这些支护板起到反作用力,能够进一步避免支护板失效。
17、3、本发明通过在第三通孔内设置弹性件,当连接杆受到外力时,弹性件能够对连接杆进行缓冲,提高支护结构的整体稳定性,避免连接杆及支护板产生刚度失效,同时,弹性件的弹力也能够对支护板起到反作用力,进一步提高支护板的防护效果。
1.基坑支护结构,包括多个支护板(1),设置在基坑内部的四周,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支护板(1)之间设置有连接组件,所述连接组件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第一桩体(4)之间设置有两个第二桩体(2),所述第二桩体(2)固定设置,两个所述第二桩体(2)间隔设置,所述支护板(1)上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两个第二通孔,两个第二通孔间隔设置,两个第二通孔分别转动套设在对应的第二桩体(2)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端(5)和相邻的第一桩体(4)之间具有第一连接线,同一个所述铰接端(5)和相邻的第二桩体(2)之间具有第二连接线,所述第一连接线和所述第二连接线之间具有夹角α,所述夹角α的范围为0°~45°。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板(1)沿所述基坑的深度方向设置有若干层,每层支护板(1)均套设在竖直方向上对应的第二桩体(2)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块(3)沿所述基坑的深度方向设置有若干层,且连接块(3)的层数与所述支护板(1)的层数相同,每层连接块(3)均套设在竖直方向上对应的第一桩体(4)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桩体(4)的底部设置有基桩(7),所述基桩(7)固定设置,所述第一桩体(4)与所述基桩(7)转动连接。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块(3)的偏心位置开设有第三通孔,所述第一桩体(4)的一侧设置有连接杆(6),所述连接杆(6)穿设在同一个第一桩体(4)上所有连接块(3)的第三通孔内。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块(3)为三角块,所述两个铰接端(5)、第三通孔分别位于所述三角块的三个角位置,所述第一通孔位于所述三角块的中心位置。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通孔的内径大于所述连接杆(6)的外径,所述连接杆(6)和第三通孔之间设置有弹性件(8),所述弹性件(8)的弹性形变的方向沿所述连接杆(6)的径向。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8)为涡卷弹簧,每个第三通孔内均设置有所述涡卷弹簧,所述涡卷弹簧绕设在所述连接杆(6)上,所述涡卷弹簧的一个连接端与所述第三通孔固定连接,另一个连接端与所述连接杆(6)固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