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9267阅读:46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的制作方法
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属于土建工程领域。适用于工业、公用和民用建筑物以及高层建筑的抗震减震;铁路桥梁、公路桥梁和立交桥的抗震减震;塔式结构(包括钢塔式结构);高大烟囱;倒摆式结构(如水塔等)的抗震减震。
过去上述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和施工,都是将建筑物基础和上部结构设计为绝对不可分割的刚体。考虑共同低抗地震的强度要求,按国家抗震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这样的建筑物在地震情况下,地震是通过土层和岩层冲击建筑物基础,并进而直接将冲击力传递给上部结构,上部结构由此产生的内力,又反作用于基础,因而建筑物基础的强度设计,应是地震力加上部结构的反作用力,故建筑物抗震能力是很难达到实际要求的,因此一般都是偏于保守的理想设计和施工,即便如此,在实际的地震灾害中,建筑物受破坏仍然是很严重的,进而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是非常惨重的。
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与上述抗震措施是截然不同的,上述抗震措施处理是建筑物设计为绝对不可分割的整体抗震体系,而抗震减震装置是将建筑物整体有机地隔离成两个受力体。即基础和上部结构两个体系。这两个体系在地震力的影响下,是通过两个体系的相交面,作相对运动的摩擦形式而产生的内力传递。这种传力形式与上述整体结构的传力形式完全不同。上述整体结构的传力形式是直接性的,而采用抗震减震结构的传力形式是间接的。不言而喻,抗震减震装置将大大减少地震力对上部结构力的破坏力,反过来,上部结构对基础的作用力也大大减小。也就是说在8级强烈地震情况下,地震力通过抗震减震装置传递到上部结构的地震破坏力只有6级左右。这一点是完全可以计算出来的。
在采用抗震减震装置结构的建筑物中,建筑物整体在地震中的稳定又是很重要的。然而在建筑物的稳定中心部位(任何体型的建筑物都有起着稳定作用的中心部位)。用高强度长螺栓(也叫地脚螺栓),将基础和上部结构连接,长螺栓在地震力使建筑物往复移动时,只能发生弯曲屈服而不是剪力破坏。在螺栓的垫圈下加设橡胶衬垫以便地震后修理方便(如二所示)。高强度长螺栓稳定建筑物抗倾斜的强度要求应根据具体建筑物的设计要求,所进行的计算成果确定。
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是在建筑物稳定中心部位,用高强度长螺栓连结为固定端。建筑物稳定中心以外的上部结构在基础面上的支座点(承重部位)为活动支座或滑动支座的自由端(滑动支座可是盆式橡胶支座或聚四氟乙烯滑动板)体系的建筑结构。
1.在建筑物是深基础有地下室布置情况下的高层建筑,应在地地面±0.00标高处,设置加强建筑物稳定的拉力螺栓。
2.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是在引证了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翻译出版的《抗震设计工程师和建筑师手册》一书中的地震或力量-限制装置概念的启发下,结合人民铁道出版社出版的成昆铁路技术总结委员会总结的《成昆铁路桥梁》一书中,钢混凝土柔性桥墩的有关技术处理研究出来的抵抗地震灾害的新技术。
3.建筑物采用抗震减震装置所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与现行国内外建筑物的整体结构的抗震设计相比(1)抗震性能高;(2)在减震作用下,用不着过份的保守设计而耗废原材料和资财。
4.绘制的是抗震减震装置在建筑(点式结构)上的布置示意图。当基础是桩基时,应用地基圈梁将桩基承台连结起来,其它建筑结构即适用领域内的所有结构,均应按示意图原理布置抗震减震装置。
权利要求
1.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设置在建筑物上部结构与基础相交部位,即该装置将整个建筑物分割成上部结构与基础结构两部份,其特征在于a、在建筑物稳定中心部位,起建筑物稳定作用的高强度长螺栓(地脚螺栓),即以稳定中心部位为固定支座端。b、在建筑物稳定中心部位以外的上部结构在基础面上的支座点(承重部位)为活动支座或滑动支座的自由端,即滑动支座可以是盆式橡胶支座或聚四氟乙烯滑动板。
2.在建筑物是深基础有地下室布置情况下的高层建筑,应在地面±0.00标高处,设置加强建筑物稳定的拉力螺栓。
专利摘要
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属于土建工程领域。适用于工业、公用和民用建筑;铁路桥梁和公路桥梁;塔式和倒摆式结构;高大烟囱的抗震减震。在今后的建筑物结构中,采用抗震减震装置将提高建筑物的低抗地震的能力,进而直接减轻地震灾害给国民经济建设、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文档编号E02D27/34GK87100151SQ87100151
公开日1988年7月20日 申请日期1987年1月6日
发明者陆建衡 申请人:陆建衡导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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