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2292553阅读:214来源:国知局
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包括塔座和支架,所述支架包括第一前支脚、第二前支脚和后支脚,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后支脚铰接于所述塔座的下端部,所述后支脚的转轴与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的转轴的延长线分别垂直;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的下端部装有固定横板,所述后支脚、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固定横板的表面设置反光警示片。本发明是一种放置地面支撑稳固,具有远距离警示效果,且可收缩易携带的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
【专利说明】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交通安全警示装置,特别涉及一种放置地面支撑稳固,具有远距离警示效果,且可收缩易携带的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
【背景技术】
[0002]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是设置于交通事故地点或道路及车辆维修地点,以提醒来往车辆,防止交通意外的发生,起到警示作用的装置。目前,几乎所有的车辆中都配备有交通安全警示装置。
[0003]现有的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有三种:
[0004]1.可折叠或不可折叠的三角牌:其放置地面时,将三个边展开收尾相接形成三角形,或直接为三角形状牌子,三角形的中部通常设置有一红色感叹号,并在三角形后侧设置竖向支架,或在底边两侧设置横向支架,以支撑三角形确保其竖向放置于地面。这种装置,体积小,重量轻,但是其放置地面时防风效果差,不够稳定,且设置高度较低,只能根据车灯照射(光的入射角=反射角原理)平行被动反光,可视效果差,警示距离较短,警示作用差,不能够满足高速化道路的警示要求。
[0005]2.三角锥:其上设置反光材料,只能被动反光,自身不能发光,可视距离较短,警示作用较差,且不可折叠,不便于携带。
[0006]3.多功能交通安全警示灯:其包括顶灯、连接套和脚架,顶灯通过连接套固定到脚架上,脚架的支脚为透光材料,其内设置发光体,且顶灯和支脚内设置的发光体分别与装于连接套内的直流电源连接。此装置采用全自发光设计,且脚架可收合,顶灯可旋转。但是,脚架和顶灯通过电路连接电源,其经常收合、旋转,再加上户外环境作业,导致其故障率高,使用寿命较短等缺陷。由于电路过多,顶灯不可随时卸下,不便于拆装维护,及使用。且脚架与连接套的连接过于单薄,很难保证户外环境作业的可靠性。

【发明内容】

[0007]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不足,提供一种放置地面支撑稳固,具有远距离警示效果,且可收缩易携带,便于拆装维护的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
[0008]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9]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包括塔座和支架,所述支架包括第一前支脚、第二前支脚和后支脚,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后支脚铰接于所述塔座的下端部,所述后支脚的转轴与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的转轴的延长线分别垂直;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展开成30?40°夹角,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展开后形成的平面与所述塔座所在平面成60?70°夹角,所述后支脚展开后与所述塔座所在平面成60?70°夹角;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的下端部连接有一固定横板,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固定横板的表面设置反光警示片,所述后支脚的表面设置感叹号形反光警示片;[0010]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在使用状态下,自所述警示装置之前向后注视的视角内,所述感叹号形反光警示片位于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固定横板的表面设置的反光警示片组成的反光三角形范围之内。
[0011]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横向开合,所述后支脚纵向开合,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后支脚展开形成三角支架,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相对旋转展开使反光板向前;
[0012]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在收起状态下,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固定横板和所述后支脚收拢并呈平行或接近平行状态。
[0013]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所述固定横板的一端铰接于所述第一前支脚的下端部,所述固定横板的另一端设有S形搭钩;所述S形搭钩分别与所述第一前支脚的上端部设置的第一挂钩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的下端部设置的第二挂钩配合卡接。
[0014]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为对称结构的前支脚,所述前支脚包括前支脚主体、连接件和销钉;所述前支脚主体的上端连接有膨胀管,所述膨胀管的上端沿半径方向自圆心向外延伸有维持部;所述连接件包括连接件主体、前支脚转轴和套管,所述连接件主体的两侧设置所述前支脚转轴,所述连接件主体的下端连通所述套管;所述膨胀管伸入所述套管使所述维持部穿过所述套管卡接于所述套管的上端口,所述销钉插入所述膨胀管,使所述前支脚主体与所述连接件转动连接。
[0015]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所述套管的下端开有与所述膨胀管的下端设置的挡块配合的限位槽,使所述前支脚主体的旋转角度为O?90°。
[0016]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的前支脚主体的上端内侧分别设置相配合的凸起和凹槽。
[0017]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所述塔座包括塔灯座和塔座母体,所述塔灯座和所述塔座母体扣合形成容纳所述连接件主体和所述前支脚转轴的机械腔,所述塔座母体开有供所述套管穿过,并安装所述前支脚转轴的槽。
[0018]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所述连接件主体上沿所述前支脚转轴的轴向两侧设置限制部,所述槽的内侧壁上沿所述前支脚转轴的轴向设置与所述限制部配合的限位卡。
[0019]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所述后支脚的转轴为梨形转轴,所述塔座母体的底部设置方槽,所述方槽的两侧壁开有与所述梨形转轴相配合的轴孔,且所述方槽开有使所述轴孔与外部相通的开口。
[0020]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还包括安装于所述塔灯座上的呼救灯。
[0021]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后支脚的下端分别设置防滑垫。
[0022]本发明的优点与效果是:
[0023]1.本发明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采用通过转轴将支架铰接于塔座的下端部,且呼救灯可拆卸的安装于塔座上,使其为可收缩结构,便于携带及放置。
[0024]2.本发明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采用可拆卸的塔座、前支脚和后支脚,以便于装置的拆装和维护。[0025]3.本发明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采用塔式支架结构,且设置多处限制结构,以提高其放置地面上准确的可视效果,和抗风、防风的稳定性。
[0026]4.本发明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采用反光警示片安装于各支脚的表面,并配合各支脚的角度,其可视距离更大,具有远距离警示效果。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7]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的展开状态示意图;
[0028]图2为图1的后视图;
[0029]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的折叠状态示意图;
[0030]图4为图3的右视图;
[0031]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的结构分解图;
[0032]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前支脚主体与连接件的连接关系部分的剖面示意图。
[0033]附图标记说明:10_塔座、11-塔灯座、12-塔座母体、121-槽、122-限位卡、13-方槽、20-第一前支脚、21-第二前支脚、22-前支脚主体、221-凸起、222-凹槽、23-连接件、231-前支脚转轴、232-套管、233-连接件主体、234-限制部、235-限位槽、24-销钉、25-膨胀管、251-维持部、252-挡块、26-反光警示片、27-防滑垫、30-后支脚、31-感叹号形反光警示片、32-梨形转轴、40-固定横板、41-S形搭钩、42-第二挂钩、43-第一挂钩。
【具体实施方式】
[0034]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35]如图1所示,本发明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包括塔座10和支架。所述支架包括前支脚和后支脚30,所述前支脚包括对称结构的第一前支脚20和第二前支脚21。所述第一前支脚20、所述第二前支脚21和所述后支脚30通过各自的转轴铰接于所述塔座10的下端部,所述后支脚30的转轴的延长线分别与所述第一前支脚20和所述第二前支脚21的转轴的延长线相互垂直,此结构确保该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在受到转轴的转动方向以外的力或者其中一个转轴的转动方向的力时,其它各支脚不受影响,支架稳定性更高。所述第一前支脚20和所述第二前支脚21展开成30?40°夹角,所述第一前支脚20和所述第二前支脚21展开后形成的平面与所述塔座10的所在平面成60?70°夹角,所述后支脚30展开后与所述塔座10的所在平面成60?70°夹角。所述第一前支脚20和所述第二前支脚21的下端部装有固定横板40,所述第一前支脚20、所述第二前支脚21和所述固定横板40的表面设置反光警示片26。所述后支脚30的表面设置感叹号形反光警示片31。所述反光警示片26和所述感叹号形反光警示片31为同一材质,为高透光材料(如:PC、亚克力)制成,常用到的为反光晶格片。
[0036]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前支脚20和所述第二前支脚21横向开合,所述后支脚30纵向开合,所述横向开合和所述纵向开合为如图1、3、4所示的开合方向,即以图1中所述警示装置展开后的可视面的左右方向为横向,垂直于此可视面的方向为纵向。所述第一前支脚20、所述第二前支脚21和所述后支脚30展开形成三角支架,如图1。所述第一前支脚20和所述第二前支脚21相对旋转约90度展开使反光板向前,具体的如,所述相对旋转为所述第一前支脚20和所述第二前支脚21分别以顺时针和逆时针旋转约90度。每根支脚也可采用分段式螺纹伸缩结构,调整支架高度。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在收拢状态下,所述第一前支脚20、所述第二前支脚21、固定横板40和所述后支脚30收拢呈平行或接近平行状态,如图3。
[0037]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展开立于地面时,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横向展开成30?40°夹角,所述后支脚30的表面设置的感叹号形反光警示片31正好置于由所述第一前支脚20、所述第二前支脚21和所述固定横板40的表面设置的反光警示片26组成的三角形的正中后部。其展开后,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形成的平面与所述塔座成60?70°夹角,所述后支脚与所述塔座成60?70°夹角,反光晶体模块的R角角度,结合所述前支脚展开时,所述前支脚与水平线的夹角及所述后支脚与水平线的夹角,实现了入射光水平射入,反射光斜向上反射,合理地利用了车灯与人眼的高度差,人眼在前方看到的是感叹号正好置于三角形中间,起到警示作用,且可视距离可达到200米。
[0038]进一步的,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还包括呼救灯,所述呼救灯以可拆卸的方式安装于所述塔座10的顶部。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展开立于地面时,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展开后形成的平面与所述塔座成的夹角等于所述后支脚展开后与所述塔座成的夹角,确保所述塔座水平,所述呼救灯可以平稳的连接于所述塔座10的顶部。该可拆卸的方式为磁力吸接方式、螺纹旋接方式或插拔卡接方式等,所述呼救灯为现有技术中的独立产品(如LED警示部件、LED警示信号装置),可单独使用,充当便携呼救灯。
[0039]进一步的,如图2、3、4所示,所述固定横板40的一端铰接于所述第一前支脚20的下端部,所述固定横板40的另一端设有S形搭钩41 ;所述S形搭钩41分别与所述第一前支脚20的上端部设置的第一挂钩43和所述第二前支脚21的下端部设置的第二挂钩42配合卡接。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或道路需要维修时,将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展开,所述S形搭钩41卡接于所述第二挂钩42,使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更加稳定的立于地面;当故障排除,需要收起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时,所述S形搭钩41卡接于所述第一挂钩43,便于折叠。
[0040]进一步的,如图5、6所示,所述第一前支脚20和所述第二前支脚21为对称结构的前支脚,所述前支脚可为一体成型,也可为可拆分的组合结构,优选为组合结构,便于使用维护。所述前支脚为组合结构的一实施例为,所述前支脚包括前支脚主体22、连接件23和销钉24。所述前支脚主体22的上端连接有膨胀管25,所述膨胀管25的上端沿半径方向自圆心向外延伸有维持部251。所述维持部251的上端口(包括维持部)具有至少I个竖向开口,以受力压缩时,所述维持部251的上端口直径变小,撤销力时,恢复原直径大小。所述维持部251可向上延伸为锥形,便于插接。所述连接件23包括连接件主体233、前支脚转轴231和套管232,所述连接件主体233的两侧设置所述前支脚转轴231,所述连接件主体233的下端连通所述套管232,所述套管232的上下端为敞口。所述膨胀管25的外径与所述套管232的内径相比相等或略小,所述维持部251的下端外径大于所述套管232的内径,所述销钉24的外径与所述膨胀管25的内径相当。安装时,所述膨胀管25伸入所述套管232,所述膨胀管25的上端口受力向内缩小,当所述维持部251穿过所述套管232的上端口时,所述膨胀管25受力撤销,所述膨胀管25 (包括所述维持部251)恢复原始状态,使所述维持部251卡接于所述套管232的上端口。再将所述销钉24插入所述膨胀管25内,确保所述膨胀管25不会因外力作用与所述套管232脱离。此结构使所述前支脚主体22与所述连接件23转动连接,所述前支脚主体22可相对于所述连接体23以所述套管232的中轴线为旋转轴进行旋转,因所述前支脚的表面设置反光警示片,其通常具有一定宽度,所述前支脚主体可旋转到适度角度,便于折叠收起,维护拆装。
[0041]进一步的,所述套管232的下端开有限位槽235,所述膨胀管25的下端设置挡块252,所述挡块252与所述限位槽235配合控制所述前支脚主体22相对所述连接件23的可旋转角度为O?90°,以避免当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立于地面时,所述前支脚主体再次转动,影响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的稳定性。优选的方案为,所述前支脚主体的旋转角度为90°。
[0042]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前支脚20和所述第二前支脚21的前支脚主体22的上端内侧分别设置相配合的凸起221和凹槽222。当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立于地面时,旋转所述前支脚主体22使反光警示片26置于前方,所述凸起221和所述凹槽222扣合,二次锁紧定位。
[0043]进一步的,所述塔座10包括塔灯座11和塔座母体12,所述塔灯座11和所述塔座母体12扣合形成容纳所述连接件主体233和所述前支脚转轴231的机械腔,所述塔座母体12开有供所述套管232穿过,并安装所述前支脚转轴231的槽121。安装时,将所述连接件23的所述套管232由上方穿过所述槽121,所述前支脚转轴置于所述槽121内,将所述膨胀管25由下方伸入所述套管232,使所述维持部251卡接于所述套管232的上端口,将所述销钉24插入所述膨胀管25内,扣合所述塔灯座11,所述前支脚转轴231可旋转地固定于由所述塔灯座11和所述塔座母体12形成的机械腔内。
[0044]进一步的,所述连接件主体233上沿所述前支脚转轴231的轴向两侧设置限制部234,所述槽121的内侧壁上沿所述前支脚转轴231的轴向设置与所述限制部234相配合的限位卡122。以限制所述前支脚的展开角度,并避免当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立于地面时,因受外力干扰张开过大角度使其倾斜,甚至倒地。
[0045]进一步的,所述后支脚30为可拆卸结构。所述后支脚30的转轴为梨形转轴32,即其为上端窄、下端宽的形状。所述塔座母体12的底部设置方槽13,所述方槽13的两侧壁开有与所述梨形转轴32相配合的轴孔,且所述方槽13开有使所述轴孔与外部相通的开口,所述开口的宽度小于所述轴孔的下端的宽度。所述轴孔的由下至上的敞开角度取决于所述后支脚30展开时要达到的倾斜角度和折叠时的收合角度。此结构限制了所述后支脚的展开角度,并避免当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立于地面时,因受外力干扰张开过大角度使其倾斜,甚至倒地。且所述后支脚30为可伸缩结构,所述前支脚展开后,如上所述的所述前支脚与所述塔座的夹角固定,为确保所述塔座水平(也就是,确保呼救灯置于所述塔座上时的稳定性),可再次调节所述后支脚的长短使所述塔座保持水平。
[0046]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前支脚20、所述第二前支脚21和所述后支脚30的下端分别设置防滑垫27。所述防滑垫27可为橡胶制品,以增加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与地面的摩擦力。所述防滑垫27的与地面接触的底面为,当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立于地面时,适应各支脚倾斜角度的斜面。
[0047]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方式,并非用来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但凡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所做的等效变化及修饰,皆应认为落入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包括塔座和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第一前支脚、第二前支脚和后支脚,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后支脚铰接于所述塔座的下端部,所述后支脚的转轴与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的转轴的延长线分别垂直;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展开成30~40°夹角,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展开后形成的平面与所述塔座所在平面成60~70°夹角,所述后支脚展开后与所述塔座所在平面成60~70°夹角;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的下端部连接有一固定横板,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固定横板的表面设置反光警示片,所述后支脚的表面设置感叹号形反光警示片; 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在使用状态下,自所述警示装置之前向后注视的视角内,所述感叹号形反光警示片位于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固定横板的表面设置的反光警示片组成的反光三角形范围之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横向开合,所述后支脚纵向开合,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后支脚展开形成塔式三角支架,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相对旋转展开使反光板向前; 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在收起状态下,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固定横板和所述后支脚收拢并呈平行或接近平行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横板的一端铰接于所述第一前支脚的下端部,所述固定横板的另一端设有S形搭钩;所述S形搭钩分别与所述第一前支脚的上端部设置的第一挂钩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的下端部设置的第二挂钩配合卡接。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为对称结构的前支脚,所述前支脚包括前支脚主体、连接件和销钉;所述前支脚主体的上端连接有膨胀管,所述膨胀管的上端沿半径方向自圆心向外延伸有维持部;所述连接件包括连接件主体、前支脚转轴和套管,所述连接件主体的两侧设置所述前支脚转轴,所述连接件主体的下端连通所述套管;所述膨胀管伸入所述套管使所述维持部穿过所述套管卡接于所述套管的上端口,所述销钉插入所述膨胀管,使所述前支脚主体与所述连接件转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的下端开有与所述膨胀管的下端设置的挡块配合的限位槽,使所述前支脚主体的旋转角度为O~90。。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支脚和所述第二前支脚的前支脚主体的上端内侧分别设置相配合的凸起和凹槽。
7.根据权利要求4-6任一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塔座包括塔灯座和塔座母体,所述塔灯座和所述塔座母体扣合形成容纳所述连接件主体和所述前支脚转轴的机械腔,所述塔座母体开有供所述套管穿过,并安装所述前支脚转轴的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主体上沿所述前支脚转轴的轴向两侧设置限制部,所述槽的内侧壁上沿所述前支脚转轴的轴向设置与所述限制部配合的限位卡。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支脚的转轴为梨形转轴,所述塔座母体的底部设置方槽,所述方槽的两侧壁开有与所述梨形转轴相配合的轴孔,且所述方槽开有使所述轴孔与外部相通的开口。
10.根据权利要求7-9任一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 还包括安装于所述塔灯座上的呼救灯。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任一所述的一种塔式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支脚、所述第二前支脚和所述后支脚的下端分别设置防滑垫。
【文档编号】E01F9/012GK103938561SQ201410190455
【公开日】2014年7月23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7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7日
【发明者】朱飒昊, 朱晓玲 申请人:朱飒昊, 朱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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