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桥梁张拉设备,具体涉及桥梁负弯矩张拉车。
背景技术:
在桥梁施工中,其负弯矩张拉过程需要工人手动将油顶安装到桥梁的一侧,安装过程风险较大且安装精度不高,容易出现返工等问题。随着施工要求的提高,目前的桥梁负弯矩张拉越来越多的采用大顶(如150t)双端张拉施工,将易于出现的安全性大和效率低的施工难点引到了桥梁上。
因此,现有的负弯矩张拉中存在安全性差和效率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负弯矩张拉中存在的安全性差和效率低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桥梁负弯矩张拉车,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设有:
升降支架,包括由内至外依次设置的内支架和外支架;
升降装置,包括竖直设置的内筒和外筒,所述外筒固定在所述内支架上,所述内筒穿设并活动设置在所述外筒内,所述内筒的顶部连接有电动葫芦,所述电动葫芦固定在所述外支架的顶部;
智能张拉设备,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内筒通过上下移动,带动所述智能张拉设备上下移动。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内支架包括若干竖直设置的竖杆,还包括若干倾斜设置的第一斜杆,所述竖杆的上、下两端分别通过连接杆与所述外筒的上、下两端固定,所述第一斜杆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内支架和所述底座固定。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外支架包括顶板和若干倾斜设置的第二斜杆,所述顶板设置在所述底座的上方,所述第二斜杆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底座和所述顶板固定。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底座上设有与所述外筒同心的圆孔,且所述圆孔的直径大于所述内筒的外径,所述圆孔的下方设有用于在竖直方向卡挡所述内筒的卡挡组件。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卡挡组件包括竖管,所述竖管设置在所述底座的底部,并与所述内筒同轴心设置,所述竖管的外径小于所述内筒的内径。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连接杆为带有u形槽的矩管。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底座的底部设有若干个万向轮。
本发明,通过升降装置带动智能张拉设备上下移动,并将智能张拉设备置于桥梁一侧最适的工作位置处,底座通过万向轮在桥面上移动,工作过程中,无需人工移动、调整智能张拉设备的位置,节省了智能张拉设备的安装时间,提高了施工精度和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侧视图;
图2为本发明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做出详细的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发明提供了桥梁负弯矩张拉车,包括底座10,底座10上设有升降支架、升降装置和智能张拉设备,升降装置设置在升降支架上,升降装置用于带动智能张拉设备上下移动,将智能张拉设备置于桥梁一侧张拉位置处,进行张拉工作,智能张拉设备包括液压泵站11和液压千斤顶12,液压千斤顶12用于张拉内置于桥梁的预应力钢绞线。底座10的底部设有若干个万向轮13,工作过程中,无需人工移动、调整智能张拉设备的位置,节省了智能张拉设备的安装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升降支架包括由内至外依次设置的内支架和外支架。升降装置包括竖直设置的内筒30和外筒31,外筒31固定在内支架上,内筒30穿设并活动设置在外筒31内,内筒30的顶部连接有电动葫芦32,电动葫芦32固定在外支架的顶部。智能张拉设备设置在底座10上,内筒30通过上下移动,带动智能张拉设备上下移动,使智能张拉设备到达最适位置,提高了智能张拉设备的安装精度,方便快捷。
内支架包括若干竖直设置的竖杆20,还包括若干倾斜设置的第一斜杆21。竖杆20的上、下两端分别通过连接杆22与外筒31的上、下两端固定,第一斜杆21的两端分别与内支架和底座10固定。连接杆22为带有u形槽的矩管,质量轻,增加了稳固性。外支架包括顶板23和若干倾斜设置的第二斜杆24,顶板23设置在底座10的上方,第二斜杆24的两端分别与底座10和顶板23固定,对顶板23起到支撑的作用。
底座10上设有贯通的圆孔,该圆孔与外筒31同心设置,且圆孔的直径大于内筒30的外径,圆孔的下方设有用于在竖直方向卡挡内筒30的卡挡组件,起到限制内筒30位置的作用。卡挡组件包括竖管40,竖管40通过横杆41设置在底座10的底部,横杆41与底座10固定连接,竖管40与内筒30同轴心设置,竖管40的外径小于内筒30的内径。随内筒30的下落,竖管40穿入内筒30,并与横杆41接触,以此起到卡挡作用。
横杆41上、下两侧面上分别设有限位件和固定件。限位件包括两个限位杆42,用于卡挡内筒30的外壁,当内筒30与横杆41接触后,内筒30位于两个限位杆42之间正对的区域内,且不与限位杆42接触。固定件包括两个固定杆43,固定杆43同时与横杆41和竖管40固定。
底座10的边缘焊接有加强构件50,起辅助加强的作用。
本发明,通过升降装置带动智能张拉设备上下移动,并将智能张拉设备置于桥梁一侧最适的工作位置处,底座10通过万向轮13在桥面上移动,工作过程中,无需人工移动、调整智能张拉设备的位置,节省了智能张拉设备的安装时间,提高了施工精度和工作效率。
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应该得知在本发明的启示下得到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发明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