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力前置吹风结构及带有该吹风结构的吹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207778发布日期:2023-02-10 19:50阅读:46来源:国知局
一种动力前置吹风结构及带有该吹风结构的吹风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园林工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工作头更换结构及带有该更换结构的手持式电动工具。


背景技术:

2.园林吹风机主要用于吹扫落叶、路面灰尘、积水、积雪等。吹风机具有风扇和驱动风扇的电机,所生成的气流通过吹风机的风道行进。
3.传统的园林吹风机都是动力后置的,气流在风道中的阻力较大,不利于气流行进。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打草头,用于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动力前置吹风结构,包括风道壳体,风道壳体被构造为包括出风口、进风口,出风口、进风口之间形成风道,风道内且位于出风口和进风口之间设有电机安装座,电机安装座用于支撑电机,风道内位于出风口和进风口之间至少设有一个动叶轮。
6.进一步地,还包括至少一个静叶轮,静叶轮设置在风道内且位于出风口与动叶轮之间。
7.进一步地,动叶轮被构造为设置在电机安装座和进风口之间。
8.进一步地,风道壳体被构造为包括由出风口向进风口方向依次设置的出风端壳体、主风道壳体、进风端壳体,出风端壳体通过主风道壳体连接进风端壳体。
9.进一步地,电机安装座位于主风道壳体内,电机安装座通过静叶轮连接到电机安装座上。
10.进一步地,主风道壳体包括第一主风道壳体和第二主风道壳体。
11.进一步地,出风端壳体被构造为形成弧形风道。
12.进一步地,进风端壳体包括第一进风面和第二进风面;第一进风面为大致垂直于动叶轮的旋转轴线的环形面;第二进风面为大致平行于动叶轮的旋转轴线的弧形面。
13.进一步地,第一进风面包括至少两个第一进风孔,第一进风孔被构造为其在动叶轮的旋转面上的投影排列成同心圆形状;第二进风面包括第二进风孔,第二进风孔被构造为排列成圆柱形状。
14.进一步地,由第一进风孔排列形成的同心圆的圆心在动叶轮的旋转轴线上。
15.进一步地,第一进风孔被构造为其在垂直于动叶轮旋转轴线的平面上的投影呈阶梯状。
16.进一步地,沿着动叶轮旋转轴线、由出风口朝向进风口的方向,第一进风孔被构造为其与动叶轮旋转轴线的距离逐渐减小。
17.进一步地,任意一个第一进风孔与动叶轮旋转轴线的距离不小于任意一个第二进风孔与动叶轮旋转轴线的距离;
18.进一步地,由第二进风孔排列形成的圆柱在动叶轮的旋转面上的投影落在第一进风孔在动叶轮的旋转面上的投影的外轮廓之内。
19.进一步地,由第二进风孔排列形成的圆柱的轴线与动叶轮的旋转轴线重合。
20.一种吹风机,包含上述的动力前置吹风结构,动力前置吹风结构被构造为吹风机的工作组件,工作组件还包括与动力前置吹风结构连接的第一接口,第一接口被构造为位于动力前置吹风结构的进风口一侧位置,吹风机还包括握持组件,握持组件上设有第二接口,第二接口被构造为与第一接口可拆卸连接,握持组件至少提供一个握持部位。
21.综上,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2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动力前置的吹风结构以及带有该吹风结构的吹风机,由于动力前置,能减少气流在风道中的损耗,从而增加园林吹风机的风量和风速。
附图说明
23.图1为实施例1中一种动力前置吹风结构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4.图2为图1的剖视图;
25.图3为实施例1中一种动力前置吹风结构的在一个方向上的爆炸图;
26.图4为实施例1中一种动力前置吹风结构的在另一个方向上的爆炸图;
27.图5为实施例2的吹风机在组装时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8.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29.需要理解的是,在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中,“第一”、“第二”等术语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
30.在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相连”、“连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活动连接,还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1.在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
32.在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33.实施例1,参照附图1~附图4。
34.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动力前置吹风结构,包括风道壳体282,风道壳体282被构造为包括出风口2802、进风口2804,出风口2802、进风口2804之间形成风道28,风道28内且位于出风口2802和进风口2804之间设有电机安装座284,电机安装座284用于支撑电机24,风道
28内位于出风口2802和进风口2804之间至少设有一个动叶轮22。通过电机24驱动动叶轮22旋转,实现吹风结构从出风口2802位置向外吹风的目的。
35.优选的,一种动力前置吹风结构还包括至少一个静叶轮286,静叶轮286设置在风道28内且位于出风口2802与动叶轮22之间。
36.优选的,动叶轮22被构造为设置在电机安装座284和进风口2804之间。
37.优选的,风道壳体282被构造为包括由出风口2802向进风口2804方向依次设置的出风端壳体2822、主风道壳体290、进风端壳体2826,出风端壳体2822通过主风道壳体290连接进风端壳体2826。空气通过进风端壳体2826的进风口2804进入到风道28内,再途径主风道壳体290,最后从出风端壳体2822的出风口2802吹出。
38.优选的,电机安装座284位于主风道壳体290内,电机安装座284通过静叶轮286连接到电机安装座284上。由于静叶轮286的存在,主风道壳体290内的风道28不会被电机安装座284堵死。更为具体的,主风道壳体290内至少有一个静叶轮286被构造为其内侧与电机安装座284的外周壁连接、其外侧与主风道壳体290的内周壁连接。
39.优选的,主风道壳体290包括第一主风道壳体2901和第二主风道壳体2902。第一主风道壳体2901与第二主风道壳体2902可拆式连接,当两者组装在一起时,形成完成的主风道壳体290。第一主风道壳体2901与第二主风道壳体2902的可拆式设计,主要是为了方便电机24的安装。
40.优选的,出风端壳体2822被构造为形成弧形风道。
41.优选的,进风端壳体2826包括第一进风面和第二进风面;第一进风面为大致垂直于动叶轮22的旋转轴线的环形面;第二进风面为大致平行于动叶轮22的旋转轴线的弧形面。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大致垂直、大致平行指的是接近垂直、接近平行,示例性地,第一进风面与动叶轮旋转轴线所呈夹角为60
°
、65
°
、70
°
、75
°
、80
°
、85
°
,属于大致垂直;第二进风面与动叶轮旋转轴线所呈夹角为5
°
、10
°
、15
°
、20
°
、25
°
、30
°
,属于大致平行。
42.优选的,第一进风面包括至少两个第一进风孔2826a,第一进风孔2826a被构造为其在动叶轮22的旋转面上的投影排列成同心圆形状;第二进风面包括第二进风孔2826b,第二进风孔2826b被构造为排列成圆柱形状。
43.优选的,由第一进风孔2826a排列形成的同心圆的圆心在动叶轮22的旋转轴线上。
44.优选的,第一进风孔2826a被构造为其在垂直于动叶轮22旋转轴线的平面上的投影呈阶梯状。
45.优选的,沿着动叶轮22旋转轴线、由出风口2802朝向进风口2804的方向,第一进风孔2826a被构造为其与动叶轮22旋转轴线的距离逐渐减小。
46.优选的,任意一个第一进风孔2826a与动叶轮22旋转轴线的距离不小于任意一个第二进风孔2826b与动叶轮22旋转轴线的距离;
47.优选的,由第二进风孔2826b排列形成的圆柱在动叶轮22的旋转面上的投影落在第一进风孔2826a在动叶轮22的旋转面上的投影的外轮廓之内。
48.优选的,由第二进风孔2826b排列形成的圆柱的轴线与动叶轮22的旋转轴线重合。
49.实施例2,参照附图5。
50.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吹风机,其包含了实施例1中的一种动力前置吹风结构,该动力前置吹风结构为本实施例吹风机的工作组件2,工作组件2还包括与动力前置吹风结构连接
的第一接口26,第一接口26被构造为位于动力前置吹风结构的进风口2804一侧位置。本实施例的吹风机还包括握持组件4,握持组件4上设有第二接口44,第二接口44被构造为与第一接口26可拆卸连接,第一接口26包括第一机械连接部262和第一电连接部264,第一电连接部264被构造为与电机24电连接,第二接口44包括第二机械连接部442和第二电连接部444,第一接口26和第二接口44被构造为当第一机械连接部262和第二机械连接部442处于配接状态时,第一电连接部264与第二电连接部444之间形成电连接;当第一机械连接部262和第二机械连接部442处于分离状态时,第一电连接部264与第二电连接部444之间的电连接被断开。
51.优选的,握持组件4提供至少一个握持部位,方便使用者对吹风机进行握持。
52.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53.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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