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凿毛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持式凿毛机,属于混凝土凿毛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凿毛机是一种把已经完成的主体结构面进行处理,使两个施工阶段的施工面粘结牢固的类似于斩斧的工具。凿毛机通常被应用于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水利水电加固除险补强、建筑加固、装饰装修、市政道桥修补加固、机场、停车场等凿毛加固工程领域。在中国专利申请号201420071927.X中公布了一种新型凿毛机,包括凿毛机主体,设于凿毛机主体内的活塞杆以及设置在所述活塞杆前端的可拆卸式凿毛头体。使用上述技术方案,因活塞杆与凿毛头体为可拆卸式连接,一旦凿毛头体出现损坏可以直接更换新的凿毛头体,而不用拆卸凿毛机将活塞杆更换,不仅降低了更换成本,也给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安装及更换的方便。但牢固度不高,在凿毛机进行高度运作的时候可能导致凿毛机的破损。
【发明内容】
[0003](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0004]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手持式凿毛机,控制简单,方便携带,且工作效率较高,使用寿命较长。
[0005](二)技术方案
[0006]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凿毛机,包括机头;所述机头前侧设置有气动伸缩凿毛头;所述机头中部安装有伸缩柄;所述伸缩柄内侧为中空结构;所述伸缩柄尾部安装有也供气设备配合安装的螺纹管;所述气动伸缩凿毛头于机头内侧设置有入气口 ;所述机头后侧通过螺栓密封固定。
[0007]进一步地,所述气动伸缩凿毛头设置有四个,且呈四角设置。
[0008]进一步地,所述机头由伸缩柄通过螺纹配合安装。
[0009]进一步地,所述气动伸缩凿毛头前端一体制成有凿毛齿。
[0010]进一步地,所述入气口连接有供气设备,用于提供工作的气压。
[0011](三)有益效果
[0012]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凿毛机,在气动伸缩凿毛头前端一体制成有凿毛齿,针对于小面积的凿毛,效果好,且不会对原有作业面的结构物造成破坏,控制简单,方便携带。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4]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前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如图1和图2所示的手持式凿毛机,包括机头I ;所述机头I前侧设置有气动伸缩凿毛头2 ;所述机头I中部安装有伸缩柄3 ;所述伸缩柄3内侧为中空结构;所述伸缩柄3尾部安装有也供气设备配合安装的螺纹管4 ;所述气动伸缩凿毛头2于机头内侧设置有入气口(未图示);所述机头I后侧通过螺栓5密封固定。
[0016]所述气动伸缩凿毛头2设置有四个,且呈四角设置。
[0017]所述机头I由伸缩柄3通过螺纹配合安装。
[0018]所述气动伸缩凿毛头2前端一体制成有凿毛齿(未图示)。
[0019]所述入气口连接有供气设备,用于提供工作的气压。
[0020]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凿毛机的工作过程:使用时,用手握住伸缩柄,从气动伸缩凿毛头机头内侧设置的入气口连接供气设备,利用气动伸缩凿毛头前端一体制成的凿毛齿对作业面进行凿击;伸缩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伸缩调节。
[0021]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主权项】
1.手持式凿毛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头;所述机头前侧设置有气动伸缩凿毛头;所述机头中部安装有伸缩柄;所述伸缩柄内侧为中空结构;所述伸缩柄尾部安装有也供气设备配合安装的螺纹管;所述气动伸缩凿毛头于机头内侧设置有入气口 ;所述机头后侧通过螺栓密封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凿毛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动伸缩凿毛头设置有四个,且呈四角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凿毛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头由伸缩柄通过螺纹配合安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凿毛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动伸缩凿毛头前端一体制成有凿毛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凿毛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入气口连接有供气设备。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手持式凿毛机,包括机头;所述机头前侧设置有气动伸缩凿毛头;所述机头中部安装有伸缩柄;所述伸缩柄内侧为中空结构;所述伸缩柄尾部安装有也供气设备配合安装的螺纹管;所述气动伸缩凿毛头于机头内侧设置有入气口;所述机头后侧通过螺栓密封固定。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凿毛机,在气动伸缩凿毛头前端一体制成有凿毛齿,针对于小面积的凿毛,效果好,且不会对原有作业面的结构物造成破坏,控制简单,方便携带。
【IPC分类】E04G21-02, E01C19-43, E01C23-085, E04F21-00
【公开号】CN204311333
【申请号】CN201420808634
【发明人】马招燕
【申请人】天津市永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6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