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的沟盖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60885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进的沟盖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地面以下管道的沟盖板,具体涉及一种方便开启且使用安全的沟盖板。
【背景技术】
[0002]目前,沟盖板的开合多采用专业工具或提手(吊环)操作。采用专业工具开合的沟盖板,操作时必须携带该工具,费时费力,不方便操作;而配有提手的盖板,提手一般都凸于盖板平面,沟盖板遭重物碾压后造成变形、损坏,凸起的部分也对人员造成安全隐患;有的沟盖板的提手虽置于专门的凹槽中,但也不方便拉起提手,给使用造成了困难。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了克服现有沟盖板操作不方便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改进的沟盖板,该装置能够方便沟盖板开合的操作,避免提手凸于盖板平面造成盖板变形的缺点,并能顺利拉出提手进行操作。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实际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盖板上加工有下凹的提手放置槽,槽的宽度大于提手的杆直径,槽的深度大于提手的杆半径,槽的两端加工有直径大于提手杆直径的通孔,U型提手两端插入通孔中且端头尺寸大于通孔,提手放置槽中部加工有一尺寸大于提手放置槽宽度的提手拉出槽。
[0005]提手放置槽的宽度大于提手的杆直径I?3mm,提手放置槽的深度大于提手的杆半径且小于提手的杆直径,提手拉出槽宽度大于提手放置槽宽度20?50mm。
[0006]提手的两端端头向外弯折,或者两端端头装有直径大于通孔的螺母。
[0007]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沟盖板提手,由盖板和提手相互配合组成。提手用圆钢制成,在沟盖板安装提手的位置,铣一个尺寸稍大于提手长度、直径的凹槽,能轻松将提手放置于凹槽中。在提手不使用时其水平面略低于沟盖板平面。在盖板平面垂直于该凹槽的方向,再铣一个凹槽,深度稍大于其垂直方向的凹槽,在使用时手指能通过该凹槽轻松拉起提手。达到提手在不使用时不会高出沟盖板平面,在使用时方便操作的目的。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沟盖板上铣出提手放置槽,当提手在不使用时,在重力作用下可落入提手放置槽中,可保证沟盖板的平面,美观、安全;在提手放置槽中部铣出提手拉出槽,使用时手指能通过该凹槽轻松拉起提手;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特点,无需额外的开启工具,大大方便了维修人员。
【附图说明】
[0009]下面结合附图所示实施例,对结构作进一步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不限于此实施例。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提手局部放大图。
[0012]图中:I一一盖板;2—一提手;3—一提手拉出槽;4一一提手放置槽;5—一提手弯卡;6 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参见图1、2所示,沟盖板由盖板I和提手2连部分结合构成。盖板I作为整个沟盖板的主体,尺寸为810_X610_X 15mm,在盖板I的上表面铣一个深度为10_的提手放置槽4,长宽尺寸为120mmX 10.5mm,作为提手2不使用的摆放位置,在提手放置槽4的两端加工有通孔6,通孔6的孔径为10.5mm,在提手放置槽4中间位置,铣一个深度为12mm的提手拉出槽3,长宽尺寸为20mm X 10mm,提手2的提把部分长度为120mm,提拉高度为65mm,当提手2装配入盖板I后,再通过工具弯折提把弯折后的两端,长度为30_,作为提手弯卡5,使弯卡5与盖板I接触受力,通过提手2开合盖板1(也可以将提手2的端部连接尺寸大于通孔6直径的螺母)。提手2的杆直径小于通孔6直径,可上下移动,在重力作用下落入提手放置槽4中,提把部分不会很高地突出盖板1,操作人员可以用手通过提手拉出槽3扣出提手2,方便操作,省时省力,美观安全。
【主权项】
1.一种改进的沟盖板,其特征是:在盖板上加工有下凹的提手放置槽,槽的宽度大于提手的杆直径,槽的深度大于提手的杆半径,槽的两端加工有直径大于提手杆直径的通孔,U型提手两端插入通孔中且端头尺寸大于通孔,提手放置槽中部加工有一尺寸大于提手放置槽宽度的提手拉出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的沟盖板,其特征是:提手放置槽的宽度大于提手的杆直径I?3mm,提手放置槽的深度大于提手的杆半径且小于提手的杆直径,提手拉出槽宽度大于提手放置槽宽度20?50m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改进的沟盖板,其特征是:提手的两端端头向外弯折,或者两端端头装有直径大于通孔的螺母。
【专利摘要】一种改进的沟盖板。本实用新型属于地面以下管道的沟盖板,具体涉及一种方便开启且使用安全的沟盖板。本装置在盖板上加工有下凹的提手放置槽,槽的宽度大于提手的杆直径,槽的深度大于提手的杆半径,槽的两端加工有直径大于提手杆直径的通孔,U型提手两端插入通孔中且端头尺寸大于通孔,提手放置槽中部加工有一尺寸大于提手放置槽宽度的提手拉出槽。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省时省力,提手在不使用时,可落入提手放置槽中,消除了安全隐患,使用时可轻松拉起提手。
【IPC分类】E01C11-22, H02G9-02
【公开号】CN204570419
【申请号】CN201520267968
【发明人】包鑫海, 周德荣, 李国军, 毕剑, 张恒, 沈荣, 徐云龙
【申请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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