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美工刀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美工刀设计。
背景技术:
现有的美工刀种类繁多,广泛应用于许多行业中,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缺陷,就是 在结构上都是单刀美工刀,即不能同时使用两支刀片来进行切割纸样,而纸样中有大量的 线槽需要切割.每道线槽须用美工刀切割两次才能完成,如果使用装有双刀的美工刀来工 作,线槽就须一次切割就能完成,而且出来的线槽更标准、更美观,这样工作者即节省许 多时间和精力,又能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设计的一种双刀美工刀,以解决上述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包括刀壳、刀片、推钮,刀片,刀片在刀壳内,推钮的凸柱连在刀片尾孔 上,在刀壳内腔居中还设置有一个夹板,夹板端面呈“工”字形,形成两个滑槽,两个刀片对 称放置在夹板的滑槽内。刀壳与夹板铆接固定,夹板的立板中段开有长槽形成中空,在刀壳的尾端设置有 刀尾。本实用新型可以满足现实工作的要求,其结构原理与传统单刀美工刀相同,是两 把单刀美工刀的巧妙结合,在一般情况下,可任意推出一支刀片来使用,当须切割线槽时 又可同时推出两支刀片来作双刀使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图14为夹板的主视图;图15为图14的F向视图(放大);图16为图14的G向视图(放大);图17为图14的俯视图;图18为图14的仰视图;图19为刀座及推钮的俯视图(放大);图20为刀壳与夹板的铆合示意图(放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如图1-20所示的双刀美工刀,其包括有刀壳1,刀壳1内居中设置有一工字型夹 板5,两支刀片2分别置于夹板5的工字槽51内,刀壳1的内腔由夹板5分开形成左右对 称的两个滑槽9,两滑槽9的一侧形成有相对应的连续棘齿8,两滑槽9内各装有一刀座3 及推钮4,刀壳1与夹板5由六颗铆钉7铆合,刀壳1的尾部设置有刀尾6。本实用新型的双刀美工刀,结构上基本上左右对称,不对称之处在图9中刀壳1 的前端有一开口 10,而图2中与其对应的部位为密封的。刀壳1内腔设置中间夹板5为本实用新型的重要特征之一,夹板5的尺寸大小与 刀壳1的内腔空间相吻合,夹板5与刀壳1用铆钉7铆合,使其紧密连接,以增加刀身的 牢固度,铆钉7的底部应与夹板层52及53的底面平行,否则会阻碍刀座3的滑行,需特 别说明的是关于夹板5的厚度问题,因本实用新型的双刀功能主要用来切割线槽,在纸质 样板上线槽的宽度以1.0mm为最合适,一般刀片的厚度为0.37mm,刀刃处在刀片的中间厚 度位置上,由此推出夹板5的厚度为0. 6mm,另外,夹板5的工字槽51的深度应等于或略 微大于刀片2的厚度,以确保刀片能自由滑动,又没有左右摆动的空间。在图5中可以看出,两刀座3的位置左右相对,距离很近,所以其结构设计与普 通刀座有较大不同,其凸柱11处在刀座3的前端里面,而普通美工刀座凸柱是位于刀座 前端的外面,由于垂直距离很近,凸柱11的高度明显低于一般的刀座凸柱,为增加凸柱 11的高度,确保其有效钩挂住刀片尾端的套孔,特将夹板5设计为空腔13型的,空腔13 的位置范围就是凸柱11的活动区域。本实用新型美工刀的厚度即刀壳1的厚度不宜超过7mm,以6. 8mm为宜,原因是 7mm左右厚度的刀身抓握手感较好,这样就要求刀座3的厚度设计要比普通刀座的厚度略 微薄一些,刀座3应为自锁型,可采用现有的公开技术。本实用新型的双刀美工刀的制作材料,除刀座3及推钮4使用塑料外,其余部件 均为金属材料。
权利要求一种美工刀,包括刀壳(1)、刀片(2)、推钮(4),刀片(2),刀片(2)在刀壳(1)内,推钮(4)的凸柱(11)连在刀片(2)尾孔上,其特征是在刀壳(1)内腔居中还设置有一个夹板(5),夹板(5)端面呈“工”字形,形成两个滑槽(51),两个刀片(2)对称放置在夹板的滑槽(51)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美工刀,其特征是刀壳(1)与夹板(5)铆接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美工刀,其特征是夹板(5)的立板中段开有长槽(13)形 成中空。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美工刀,其特征是在刀壳(1)的尾端设置有刀尾(6)。
专利摘要一种美工刀,包括刀壳(1)、刀片(2)、推钮(4),刀片,刀片在刀壳内,推钮(4)的凸柱(11)连在刀片尾孔上,在刀壳内腔居中还设置有一个夹板(5),夹板端面呈“工”字形,形成两个滑槽(51),两个刀片对称放置在夹板的滑槽内,刀壳与夹板铆接固定。本实用新型可以满足现实工作的要求,其结构原理与传统单刀美工刀相同,是两把单刀美工刀的巧妙结合,在一般情况下,可任意推出一支刀片来使用,当须切割线槽时又可同时推出两支刀片来作双刀使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文档编号B26B1/08GK201633030SQ20102014240
公开日2010年11月17日 申请日期2010年3月28日 优先权日2010年3月28日
发明者丁秋平 申请人:丁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