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及控制所述车辆用门把手组件的方法,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具有嵌入于车门或可展开的门把手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及控制所述车辆用门把手组件的方法。
背景技术:
1、在车门可以设置有能够打开和关闭车门的门把手。用户可以使用门把手打开或关闭车门。例如,用户可以将门把手沿一侧方向进行水平移动或以旋转轴为基准进行旋转,从而可以开闭车门。
2、另外,在门把手从车门突出的情况下,可能由于空气的阻力而导致噪音及燃料效率降低。
3、因此,需要一种能够解决由于车门把手从车门突出所产生的问题的发明。
4、【现有技术文献】
5、韩国公开专利公报第10-2021-0079807号(2021.06.30)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具有嵌入于车门或可展开的门把手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及控制所述车辆用门把手组件的方法。
2、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非局限于以上提及的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通过下文中的记载明确理解尚未提及的其他技术问题。
3、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包括:门把手;把手壳体,提供所述门把手的收容空间;驱动杆,可旋转地结合于所述把手壳体及所述门把手;致动器,向所述驱动杆传递驱动力,以使所述门把手从所述把手壳体展开,其中,借由所述致动器的驱动力,所述驱动杆相对于所述把手壳体旋转,并且所述门把手相对于所述驱动杆旋转的同时,所述门把手的整体从所述把手壳体上展开。
4、在所述门把手借由所述致动器的驱动力而从所述把手壳体展开或收容在所述把手壳体中的情况下,所述门把手具有倾斜于车门的姿态之后具有平行于所述车门的姿态。
5、在所述门把手具有倾斜于车门的姿态的情况下,所述门把手的一部分释放到所述把手壳体的外部。
6、所述车辆用门把手组件还包括:第一弹性部,在所述把手壳体与所述驱动杆之间产生弹性力;及第二弹性部,在所述驱动杆与所述门把手之间产生弹性力,其中,在所述致动器的驱动力被去除的情况下,所述门把手借由所述第一弹性部的弹力而收容于所述把手壳体,在所述驱动杆借由所述致动器的驱动力而旋转的情况下,所述门把手借由所述第二弹性部的弹性力而相对于所述驱动杆旋转。
7、在所述门把手的整体从所述把手壳体展开的状态下,当力沿所述把手壳体的相反方向作用于所述门把手时,车门的锁定被解除。
8、所述车辆用门把手组件还包括:解锁部,连接于所述驱动杆,并借由所述驱动杆的旋转而操作,从而解除所述车门的锁定。
9、所述致动器包括:驱动马达,借由旋转而产生驱动力;输出轴,借由所述驱动力而进行水平移动,以对所述驱动杆加压;致动器壳体,收容所述驱动马达及所述输出轴;及位置提供部,提供所述输出轴相对于所述致动器壳体的位置信息。
10、所述位置提供部包括:公共电极销;第一位置电极销,在与所述公共电极销电连接的情况下,表示所述输出轴处于不对所述驱动杆加压的位置;第二位置电极销,在与所述公共电极销电连接的情况下,表示所述输出轴处于对所述驱动杆加压的位置;及连接销,设置在所述输出轴,以将所述第一位置电极销电连接到所述公共电极销或将所述第二位置电极销电连接到所述公共电极销。
11、所述门把手包括:信号接收部,接收用于展开所述门把手的信号;重量体;及把手主体,以针对所述驱动杆的旋转轴为基准,在一侧收容所述信号接收部,在另一侧收容所述重量体。
12、所述重量体使所述门把手的质量惯性矩减少。
13、所述车辆用门把手组件还包括:支撑棒,相对于所述驱动杆进行水平移动而支撑所述门把手的一侧;及连杆,借由所述驱动杆的旋转而相对于所述把手壳体旋转的同时移动所述支撑棒。
14、在借由所述支撑棒而支撑所述门把手的状态下,当力沿与所述把手壳体相反的方向作用于所述门把手时,防止所述门把手相对于所述驱动杆的旋转,并且所述门把手的力传递到所述驱动杆。
15、在力作用于所述门把手的一侧的情况下,在所述门把手相对于所述驱动杆旋转的同时,所述门把手的一部分从所述把手壳体展开。
16、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包括:门把手;把手壳体,提供所述门把手的收容空间;驱动杆,可旋转地结合于所述把手壳体及所述门把手;致动器,向所述驱动杆传递驱动力,以使所述门把手从所述把手壳体展开,其中,借由所述致动器的驱动力,所述驱动杆相对于所述把手壳体旋转,并且所述门把手相对于所述驱动杆旋转的同时,所述门把手的整体从所述把手壳体展开,所述门把手包括射出与从车辆接收的车辆信号对应的光的光学装置。
17、在所述门把手的整体从所述把手壳体展开的状态下,当力沿所述把手壳体的相反方向作用于所述门把手时,车门的锁定被解除。
18、所述门把手包括:把手主体,收容所述光学装置;及把手盖,结合于所述把手主体而提供所述光学装置的收容空间,并具有至少一个光射出孔,从而射出在所述光学装置中产生的光。
19、所述光学装置包括:光源,照射光;光引导件,引导从所述光源照射的光而向所述把手盖射出;基板,支撑所述光源;及控制部,控制所述光源的操作。
20、所述光引导件包括:光入射部,接收所述光源的光;及光射出部,射出从所述光入射部入射的光,其中,所述光射出部包括:光射出面,朝向所述把手盖而布置,将入射到所述光入射部的光向所述把手盖射出;及光扩散面,设置于所述光射出面的相反侧,以将入射到所述光入射部的光向所述光射出面扩散。
21、所述光扩散面包括向所述光扩散面的内侧以圆锥形态凹陷而形成的至少一个光扩散部。
22、所述控制部控制光源照射与从所述车辆接收的车辆信号对应的颜色或图案的光。
23、其他实施例的具体事项包含在详细说明及附图中。
24、根据如上所述的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由于门把手能够在车门嵌入或展开,因此具有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防止由空气引起的阻力的优点。
25、此外,由于门把手整体从在车门展开,因此还具有使用户可以简便地操作门把手的优点。
26、此外,由于门把手对应于状况而射出光,因此还具有能够使用户可以简便地识别相应的状况的优点。
1.一种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还包括: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还包括: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还包括: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14.一种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包括: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
2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车辆用门把手组件,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