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摘、挂链条吊钩的专用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炼钢厂方便使用起重链条的专用工具,特别是一种摘、挂链条吊钩的专用工具。
【背景技术】
[0002]传统起重链条是炼钢厂经常使用的工器具之一,在现场使用非常频繁,是炼钢厂生产的一个危险源。
[0003]炼钢厂使用起重链条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0004]1、链条主环一般比较重,一般都在50kg以上,需要人工把起重链条悬挂、摘除在行车主、副钩上,容易将手挤在吊钩和吊物之间造成伤害。
[0005]2、炼钢厂“十大禁令”明确规定人员不允许手扶链条,但原有起重链条存放方式人员必须接触链条,人员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0006]3、摘挂链条吊钩时如果和吊车司机配合不好,极易发生人员挤伤安全事故。【实用新型内容】
[0007]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摘、挂链条吊钩的专用工具,其结构简单、合理,操作方便,使用安全可靠,可以降低工人操作时的危险性,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可以提高行车的利用效率。
[0008]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摘、挂链条吊钩的专用工具,立式手柄的上端固接着开口朝上的U形托架,U形托架由前后两层U形架构成,其中后U形架开口端的架杆比前U形架开口端的架杆长,前U形架开口端架杆端部分别通过横杆与后U形架相连接,两根横杆之间的间距与挂钩的外形宽度相配合,前、后U形架之间的间距大于挂钩的厚度,前U形架开口端的一端连接着向上延伸的连杆,连杆的上端设置着弯钩,当U形托架与挂钩相配合时,弯钩与链条的链环相配合。
[0009]本实用新型主要改进内容如下:
[0010]1、按照链条吊钩形状制作一托举钩状工具,挂链条吊钩时使用托举工具将链条吊钩挂在吊物上,摘链条吊钩时使用钩状工具将吊钩摘除,杜绝了职工直接用手摘挂吊钩的操作,
[0011]2、工具后部安装一把手,职工操作摘、挂链条吊钩时抓在把手上即可。
[0012]主要改进效果
[0013]1、链条主环一般比较重,一般都在50kg以上,使用专用工具可以轻松把起重链条悬挂、摘除,杜绝将手挤在吊钩和吊物之间造成伤害的情况发生。
[0014]2、消除了人工手扶链条摘、挂链条的操作方式,实现了生产的本质化安全。
[0015]3、由于人员身体和吊钩不直接接触,可以消除人员挤伤的安全事故。
[0016]4、节省摘、挂起重链条的时间,有效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行车的利用效率。
[0017]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操作方便,使用安全可靠,降低了工人操作时的危险性,有效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行车的利用效率。
【附图说明】
[0018]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描述,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种摘、挂链条吊钩的专用工具,如图1、图2所示,立式手柄I的上端固接着开口朝上的U形托架,U形托架由前后两层U形架构成,其中后U形架3开口端的架杆比前U形架2开口端的架杆长,前U形架2开口端架杆端部分别通过横杆与后U形架3相连接,两根横杆之间的间距与挂钩5的外形宽度相配合,前、后U形架2、3之间的间距大于挂钩5的厚度,前U形架2开口端的一端连接着向上延伸的连杆,连杆的上端设置着弯钩4,当U形托架与挂钩5相配合时,弯钩4与链条6的链环相配合。
【主权项】
1.一种摘、挂链条吊钩的专用工具,其特征是:立式手柄(I)的上端固接着开口朝上的U形托架,U形托架由前后两层U形架构成,其中后U形架(3)开口端的架杆比前U形架(2)开口端的架杆长,前U形架(2)开口端架杆端部分别通过横杆与后U形架(3)相连接,两根横杆之间的间距与挂钩(5)的外形宽度相配合,前、后U形架(2、3)之间的间距大于挂钩(5)的厚度,前U形架(2)开口端的一端连接着向上延伸的连杆,连杆的上端设置着弯钩(4),当U形托架与挂钩(5)相配合时,弯钩(4)与链条(6)的链环相配合。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炼钢厂方便使用起重链条的专用工具,特别是一种摘、挂链条吊钩的专用工具,立式手柄的上端固接着开口朝上的U形托架,U形托架由前后两层U形架构成,其中后U形架开口端的架杆比前U形架开口端的架杆长,前U形架开口端架杆端部分别通过横杆与后U形架相连接,两根横杆之间的间距与挂钩的外形宽度相配合,前、后U形架之间的间距大于挂钩的厚度,前U形架开口端的一端连接着向上延伸的连杆,连杆的上端设置着弯钩,当U形托架与挂钩相配合时,弯钩与链条的链环相配合。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操作方便,使用安全可靠,可以降低工人操作时的危险性,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可以提高行车的利用效率。
【IPC分类】B25B27/14
【公开号】CN204844041
【申请号】CN201520389792
【发明人】卜志胜, 吴军, 郭庆华, 汤新彦, 吾塔, 郭鹏, 谢冬梅
【申请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9日
【申请日】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