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比例混合器、第二比例混合器、内置干粉的密封容器、设置在密封容器顶部的压力进气管、设置在密封容器底部的出粉管、设置在第一比例混合器的副入口的泡沫原液管、设置在第一比例混合器的主入口的进水管、设置在第二比例混合器的出口的混合出液管;所述第一比例混合器的出口与所述第二比例混合器的主入口连通,所述第二比例混合器的副入口与所述出粉管连通。本实用新型的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将将泡沫混合液与干粉充分混合后灭火,有效的增强了灭火力度,适用范围更广。
【专利说明】 —种气体驱动的泡沬干粉灭火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灭火技术,特别涉及一种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火灾分为很多种类,如:可燃固体类火灾、液体类火灾和可燃金属类火灾等。泡沫灭火剂主要适用于扑救可燃固体类火灾,干粉灭火剂则适用于扑救液体类火灾,有时在灭火时来不及更换泡沫灭火装置或者干粉灭火装置,灭火不及时会导致火势加大。
[0003]将泡沫灭火剂和干粉灭火剂混合后,有效的增强了灭火力度,且节省了时间,但是现有的泡沫干粉混合灭火装置中的泡沫灭火剂和干粉灭火剂未分开贮存,灭火剂预混放置后会造成灭火剂存放时间短、灭火剂容易发生变质等问题,在使用时不能达到灭火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0004]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存放时间长、灭火效果好的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混合灭火装置。
[0005]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0006]一种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包括:第一比例混合器、第二比例混合器、内置干粉的密封容器、设置在密封容器顶部的压力进气管、设置在密封容器底部的出粉管、设置在第一比例混合器的副入口的泡沫原液管、设置在第一比例混合器的主入口的进水管、设置在第二比例混合器的出口的混合出液管;第一比例混合器的出口与第二比例混合器的主入口连通,第二比例混合器的副入口与出粉管连通。
[0007]优选地,压力进气管为二氧化碳管或氮气管。
[0008]优选地,密封容器为储粉罐;优选地,储粉罐上设有压力表。
[0009]本实用新型的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中将泡沫混合液和干粉分开储存,避免了预混后短时间内发生变质现象等问题,提高了存放保质时间,且将泡沫混合液与干粉充分混合后灭火,有效的增强了灭火力度,适用范围更广。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中:1、压力进气管;2、压力表;3、贮粉罐;4、出粉管;5、泡沫原液管;6、进水管;
7、第一比例混合器;8、第二比例混合器;9、混合出液管。
【具体实施方式】
[00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如图1所示。
[0014]该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包括:第一比例混合器7、第二比例混合器8、内置干粉的密封容器、设置在密封容器顶部的压力进气管1、设置在密封容器底部的出粉管4、设置在第一比例混合器7的副入口的泡沫原液管5、设置在第一比例混合器7的主入口的进水管6、设置在第二比例混合器8的出口的混合出液管9 ;第一比例混合器7的出口与第二比例混合器8的主入口连通,第二比例混合器8的副入口与出粉管4连通。
[0015]其中,密封容器为储粉罐3,压力进气管I为二氧化碳管或氮气管。
[0016]其中,储粉罐3上设有压力表2。
[001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采用在储粉罐3内承装超细干粉,在压力进气管I中使用泵或驱动装置将二氧化碳或氮气压入,气体进入储粉罐3中与超细干粉混合后形成气粉混合物,气粉混合物从出粉管4中喷入到第二比例混合器8。
[0018]同时,泡沫原液管5中的泡沫原液与进水管6中的水在第一比例混合器7中混合后形成泡沫混合液,泡沫混合液与气粉混合物在第二比例混合器8中混合后形成混合液,最后混合液从混合出液管9中喷出,并调整控制储粉罐3的阀门保证干粉的含量为:每立方米为65?70克。
[0019]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权利要求】
1.一种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比例混合器、第二比例混合器、内置干粉的密封容器、设置在密封容器顶部的压力进气管、设置在密封容器底部的出粉管、设置在第一比例混合器的副入口的泡沫原液管、设置在第一比例混合器的主入口的进水管、设置在第二比例混合器的出口的混合出液管;所述第一比例混合器的出口与所述第二比例混合器的主入口连通,所述第二比例混合器的副入口与所述出粉管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力进气管为二氧化碳管或氮气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容器为储粉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体驱动的泡沫干粉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粉罐上设有压力表。
【文档编号】A62C13/00GK203469271SQ201320577588
【公开日】2014年3月12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17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17日
【发明者】杜威, 闫杰 申请人: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