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辐射防护装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
背景技术:
在核燃料生产、核反应堆运行与检修核事故情况、核武器洞库、核武器运输等环节,可能存在放射性气溶胶污染的场所,除了常规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外,穿戴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也是一种重要的防护手段,也是个人防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作为一种气密性装备,对供气气源的依赖程度较高,如果出现供气装置故障或者复杂空间工作导致供气管路堵塞的情况,如果不能快速解决供气问题,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另外,工作人员常常需要在在恶劣的环境下进行作业,除了放射气溶胶的危害外,也存在接触化学腐蚀品或者放射性液体的可能,此时需要脱卸防护服时能够尽量保证本身尽不接触化学腐蚀品和放射性液体。
为保证工作人的人身安全,通风防护服的紧急脱卸功能是必不可少的。本发明考虑到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的紧急撕裂功能以及防护服整体安全性能,设计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包括防护服主体,防护服主体上设有紧急撕裂带,紧急撕裂带包括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和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设置在防护服主体的面部位置,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设置在防护服主体的身体部位。
进一步,所述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设置在防护服主体面部的下巴下方位置。
进一步,所述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从防护服主体的右胳膊肘部延伸至头顶,再越过头顶延伸至左胳膊肘部。
进一步,所述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与防护服主体通过密封胶连接,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的长度为10-20cm。
进一步,所述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与防护服主体通过密封胶连接,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的长度为120-160cm。
进一步,所述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与防护服主体的材质相同,其材质为pvc。
进一步,所述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和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的数量为一条以上。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1.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设置在防护服主体面部的下巴下方位置,出现急性事故,供气出现问题时,可立即撕裂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保证呼吸通畅,通过本发明可以有效避免因气路堵塞或者供气装置故障造成对工作人员造成的缺氧危险;
2.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从防护服主体的右胳膊肘部延伸至头顶,再越过头顶延伸至左胳膊肘部,在防护服主体表面带有大面积腐蚀或者大量沾染放射性液体等特殊情况时,撕掉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后,方便工作人员从防护服出来,有效避免常规方式脱卸防护服时,不良液体沾染自身,保障了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本发明采用的撕裂带成本低,与防护服粘合工艺简单,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撕裂防护服操作简单可靠,性价比较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主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包括防护服主体1,防护服主体1上设有紧急撕裂带,紧急撕裂带包括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2和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3,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2和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3的数量为一条以上,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2设置在防护服主体1的面部4位置,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3设置在防护服主体1的身体部位。
其中,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2设置在防护服主体面部4的下巴下方位置。
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3从防护服主体1的右胳膊肘部5延伸至头顶,再越过头顶延伸至左胳膊肘部6。
进一步,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2与防护服主体1通过密封胶连接,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2的长度为10-20cm。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3与防护服主体1通过密封胶连接,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3的长度为120-160cm。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2、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3与防护服主体1的材质相同,其材质为pvc。
该防护服的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2设置在防护服主体面部4的下巴下方位置,出现急性事故,供气出现问题时,可立即撕裂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2,保证呼吸通畅,通过本发明可以有效避免因气路堵塞或者供气装置故障造成对工作人员造成的缺氧危险;
在防护服主体1表面带有大面积腐蚀或者大量沾染放射性液体等特殊情况时,撕掉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3后,方便工作人员从防护服出来,有效避免常规方式脱卸防护服时,不良液体沾染自身,保障了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本发明采用的撕裂带成本低,与防护服粘合工艺简单,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撕裂防护服操作简单可靠,性价比较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内。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1.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包括防护服主体,其特征在于,防护服主体上设有紧急撕裂带,紧急撕裂带包括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和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设置在防护服主体的面部位置,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设置在防护服主体的身体部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设置在防护服主体面部的下巴下方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从防护服主体的右胳膊肘部延伸至头顶,再越过头顶延伸至左胳膊肘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与防护服主体通过密封胶连接,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的长度为10-20cm。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与防护服主体通过密封胶连接,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的长度为120-160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与防护服主体的材质相同,其材质为pvc。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带紧急撕裂带的放射性污染通风防护服,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通畅紧急撕裂带和防护服脱卸紧急撕裂带的数量为一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