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消防设施的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电动车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1、现有地下停车空间消防灭火设备,均采由天花板往地面喷由上往下撒之方式进行灭火,即使户外停车场的空间也通常是采用喷水的方式,通过降低温度的手段使着火的车辆、建筑或物品灭火。
2、上述灭火的手段使用于电动车起火的火灾时,由于电动车的电池模块位于车底下方,电池被车身所掩蔽,采用上述撒水浇水的方式对电动车灭火时的效果很差,既无法阻隔供应电池燃烧的空气,也无法将燃烧的电池降温至低于燃点,难以扑灭电动车引发的火势。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发明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消防设施的装置,当电动车引发火灾时于电动车的周围形成可供液体注入的阻燃流体槽,由此可向所述槽内注入液体达到浸泡电池灭火的效果。
2、缘以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车灭火装置,包括一停车位、一充电桩、一马达卷箱,以及一轨道。所述停车位是在一地板上规划一停车格。所述充电桩设置于所述地板并位于所述停车格的后方。所述马达卷箱设置于所述地板并位于所述充电桩周围,所述马达卷箱内部收纳一卷门并且于周围具有一出口,所述马达卷箱由所述充电桩供电而可驱动所述卷门由所述出口移出。所述轨道设置于所述地板并且环绕于所述停车格的周围,所述轨道与所述马达卷箱的所述出口相通,当所述卷门进入所述轨道后受所述轨道导引环绕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时,于所述卷门的内侧与所述地板之间形成一阻燃流体槽。
3、本发明之效果在于,当于电动车引发火灾时能于其周围的卷门与地板形成阻燃流体槽,接着能以消防管线、消防水车或任何其他的水源向所述阻燃流体槽注入液体例如水,使液体漫过电动车底盘的电池阻断空气,达到确实将电动车引发火势扑灭的效果。当卷门不使用时是收纳在马达卷箱内,不影响周围人车通行。此外,由于所述轨道是用于导引卷门移出马达卷箱后的方向,当轨道设置于地板时不需要挖掘太深,使本发明的电动车灭火装置能适用于坚实的地面,也能设置于建筑物地上或者地下室的楼层地板。
1.一种电动车灭火装置,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灭火装置,其中,于所述卷门的底部设置一密封构造,当所述卷门进入所述轨道后受所述轨道导引环绕于所述停车格的周围时,所述密封构造遮蔽所述卷门与所述轨道之间的空隙,减少所述阻燃流体槽内的液体向外渗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灭火装置,其中,所述出口位于所述马达卷箱的一侧,所述轨道具有一前端以及一末端,所述轨道的前端与所述出口相通,所述轨道的末端伸抵所述马达卷箱背离所述出口的另一侧,当所述卷门进入所述轨道后受所述轨道导引环绕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时,沿所述轨道展开的所述卷门与所述马达卷箱环绕于所述阻燃流体槽的周围,于所述卷门的末端与所述马达卷箱背离所述出口的另一侧之间设置一闭合构造。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车灭火装置,其中,所述的闭合构造是磁极正反相吸的磁吸构造或公母配合的卡榫构造。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车灭火装置,其中,所述充电桩内具有一控制单元,所述马达卷箱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而受所述控制单元控制,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设置一火灾感测器,所述火灾感测器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当所述控制单元由所述火灾感测器接收所述停车位起火的讯号时,控制所述马达卷箱驱动所述卷门由所述出口移出形成所述的阻燃流体槽。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车灭火装置,其中,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设置一手动启动装置,所述手动启动装置与所述马达卷箱电连接且用于控制所述马达卷箱驱动所述卷门由所述出口移出形成所述的阻燃流体槽。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车灭火装置,其中,所述火灾感测器设置于所述充电桩,所述火灾感测器是热源感测器或烟雾感测器。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车灭火装置,其中,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设置一阻燃流体注入管线,包括一阻燃流体源、一注入管以及一连接所述阻燃流体源与所述注入管之间的电控阀,所述注入管朝向所述轨道内的范围,所述电控阀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而受所述控制单元控制。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车灭火装置,其中,所述停车位的所述地板上方具有一天花板,所述阻燃流体注入管线是大楼消防管线,所述注入管由所述天花板向下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