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尤指一种在纱线纺纱过程中加入追踪物(tracer),将使用后的纺织制品回收,以重复回收循环再利用的形式再次提供纺织制品给市场。
背景技术:
1、目前全世界大多数使用过的宝特瓶、旧服装、废弃纺织品等相关产品,除了一部份用于回收再循环利用外,大部份都成为废弃物加以焚化或掩埋处理,然而因为焚化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已造成地球的温室效应,并产生对健康有害的有害物质;而掩埋场会排出有害物质的废水和臭气的产生,对生活环境和地球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问题。
2、近年政府及民间实施回收使用完的宝特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制瓶简称为pet瓶)致力于回收循环再利用。例如:中国台湾专利i317100「回收循环利用方法及其系统」专利案中,有提到将成为废弃物的使用完的制品回复为制造产品的中间原料,所以可以提供以少量能源制造产品的回收循环利用的方法及其系统。但是该专利案是群组制(group),每个加入的上、下游成员除了彼此可以知悉其中成员外,并无真正管控机制可以控制每一个环节(的数量),该专利案虽以识别标示来确认商品的回收循环利用的管理信息,因为该识别标示并不存在于商品内部,所以不见得其中无虚假不实的情形,且该专利案的数据上有交易价格及奖金,容易发生交易纠纷,所以这个技术仍然有问题必须解决。
3、鉴于现有的回收系统未臻理想的事实,本发明人基于多年从事此业研发设计及制造营销的经验,着手研发其解决方案,希望能开发出一种有效的回收再制系统,以促进此业的发展,遂经多时的构思而有本发明的产生。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是在回收制品的纱线纺纱过程中加入追踪物(tracer),使该纱线、织成的布料及所制成的产品内含有追踪物的成分,因此可以清楚的证明其材质回收的来源,当要回收二手产品或旧衣服时,可以证明/溯源,得以接受回收,而所制成的产品可以借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的运作,全部回收再生利用,达到重复回收再生利用的效果。
2、本发明的次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是利用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的运作,所制成的产品可以全部回收重复再生利用,而可以节能减碳、减少环境污染、及有利于降低成本。
3、本发明为达上述目的所实行的技术手段包括:一第一流程与一第二流程;该第一流程包括:一回收聚酯材料流程:对一般回收来源进行处理并取出聚酯材料;一纺纱流程:将聚酯材料纺制成纱线,并在纺纱的过程中加入追踪物,使纱线中含有追踪物的成分;一织造流程:将含有追踪物的纱线织造成布料、织物;一产品制造流程:将含有追踪物的布料、织物制成衣服或其他织品;该第二流程包括:一分类清洁流程:将含有追踪物的回收来源集中回收并进行刷洗去污;一分类处理流程:将含有追踪物的回收来源集中分离出聚酯材料:一切碎成纤维流程:将混纺的聚酯材料切碎,刮取出聚酯纤维;一粉碎和转换为颗粒流程:将100%聚酯材料转换为聚酯纤维颗粒;一转入流程:进行转入该第一流程中的纺纱流程,形成一个封闭式再循环流程;而借纱线、织成的布料及所制成的产品内含有追踪物的成分,因此可以清楚的证明其材质回收的来源,得以溯源后再回收。
4、所述的回收聚酯材料流程的一般回收来源可为宝特瓶、旧衣服、配饰、工业及家居纺织用品的聚酯纤维产品、使用过的织物/纺织废料。
5、所述的第一流程中的聚酯材料可为回收宝特瓶、旧衣服、配饰、工业及家居纺织用品、使用过的织物/纺织废料取出的回收聚酯纤维;该回收宝特瓶被粉碎转换为聚酯纤维颗粒,再被挤压抽出为长纤纱。
6、所述的纱线纺纱流程是将聚酯纤维重制为长纤纱。
7、所述的纱线纺纱流程是将聚酯纤维重制为长纤纱后再依需要切断成短纤纱。
8、所述的一般回收来源包括:回收的旧成衣、工业及家居用品的聚酯产品、回收使用过的聚酯织物/纺织废料,以供取出的回收聚酯纤维纺成短纤纱。
9、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在纱线纺纱流程加入重量1%或重量1%以下的追踪物。
10、所述的追踪物为纱线中不同材质纤维或不同形状纤维的其中一种。
11、所述的追踪物为纱线中不同颜色的纤维部分。
12、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进一步包括一销售流程:销售含有追踪物的纺织产品。
13、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进一步包括一消费端流程:消费者购入的织物产品含有追踪物。
14、所述的经该系统认证许可单位认证后的多个回收厂、多个纺纱厂、多个织布厂、多个产品制造厂、多个销售端纳入为成员,以形成一区块链。
15、该系统是应用区块链网络中进行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的控管。
1.一种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系统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回收聚酯材料流程的一般回收来源可为宝特瓶、旧衣服、配饰、工业及家居纺织用品的聚酯纤维产品、使用过的织物/纺织废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第一流程中的聚酯材料可为回收宝特瓶、旧衣服、配饰、工业及家居纺织用品、使用过的织物/纺织废料取出的回收聚酯纤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回收宝特瓶被粉碎转换为聚酯纤维颗粒,再被挤压抽出为长纤纱。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纺纱流程是将聚酯纤维重制为长纤纱。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纺纱流程是将聚酯纤维重制为长纤纱后再依需要切断成短纤纱。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一般回收来源包括:回收的旧成衣、工业及家居用品的聚酯产品、回收使用过的聚酯织物/纺织废料,以供取出的回收聚酯纤维纺成短纤纱。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在纺纱流程加入重量1%或重量1%以下的追踪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或8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追踪物为在纱线中不同材质纤维或不同形状纤维的其中一种。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8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追踪物为纱线中不同颜色的纤维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系统进一步包括一销售流程:销售含有追踪物的纺织产品。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系统进一步包括一消费端流程:消费者购入的织物产品含有追踪物。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经该系统认证许可单位认证后的多个回收厂、多个纺纱厂、多个织布厂、多个产品制造厂、多个销售端纳入为成员,以形成一区块链。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其特征是:该系统系应用区块链网络中进行封闭式回收识别系统的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