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趣味运算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20219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趣味运算牌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文化娱乐用品,特别是一种幼教用具。
背景技术
在我国的幼儿园和小学校,老师非常重视对孩子们基本运算技能的培养。如何针对孩子好玩的天性,使老师、家长的责任转变为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游戏?一种实用的可以提高幼儿运算技能的娱乐用品的出现变得非常必要。但目前市场上该类产品却非常匮乏,究其原因,并非人们对这种需求没有意识。在文献中曾出现过一些旨在使少年儿童在欢乐中增长运算技能的数学智力麻将及扑克牌发明,但该类发明之所以一直没有被市场认可并加以普遍推广,主要原因在于该类发明的功利性强而娱乐性差,发明人在该类产品的发明过程中主要针对如何满足各种运算的需要进行设计,忽略了产品趣味性这一娱乐工具的关键所在。这样的设计不易使儿童在掌握初步玩法并逐渐由浅入深的玩耍过程中,一直受到兴趣的推动和激励,从而达不到产品寓教于乐的根本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以趣味性为主,并结合运算功能的纸牌或麻将牌。
本发明免去了现有技术中枯燥的“+、-、×、÷”符号牌,完全由儿童开动脑筋,充分发挥想象力,自主构建运算法完成游戏。进一步,本发明通过引入儿童喜闻乐见的卡通或神化形象,使儿童在游戏过程中,借助其对该形象能力特点的固有认知,满足其驾御各特色人物的愿望。本方面在完全克服现有技术趣味性不足这一缺点的同时,可根据儿童年龄及运算能力的不同,在不改变产品品种的前提下,由儿童自主选择难易程度不同的各种玩法,充分发挥儿童的自觉能动性,使其在不自觉的过程中提高自身四则运算能力,是一种完全根据儿童天性设计的寓教于乐游戏产品。它既可作为幼儿园的教学用具,也可用于小学生的日常娱乐活动,使小朋友在玩游戏的同时,启迪智力,提高运算技能。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本发明一种趣味运算牌,每张牌上设计有花色或花色和数字,所述牌的花色为文字和/或图案,对于设计有数字的牌,每张牌上的数字为0-9十个数字中的至少一个数字;而且,对于同一种花色,0-9十个数字中的每个数字应至少设计在该种花色的一张牌上。
本发明一种趣味运算牌,其中,所述花色至少有两种,所述文字和/或图案是一个卡通或神话故事中的系列人物形象,每一种花色为一个人物形象。
本发明一种趣味运算牌,其中,所述文字和/或图案的系列人物形象为西游记系列人物形象,整付牌包含“唐僧”、“悟空”、“八戒”和“沙僧”四种花色。
本发明一种趣味运算牌,其中,整付牌还包括“观音”、“白马”、“紧咒”中的至少一种花色。
本发明一种趣味运算牌,其中,每种花色的牌各10张,“唐僧”花色的牌每张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其余花色的每张牌上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至少一个数字。
本发明一种趣味运算牌,其中,“悟空”花色的每张牌上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四个数字,“八戒”和“沙僧”花色的每张牌上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两个数字。
本发明一种趣味运算牌,其中,“观音”花色的牌1张,牌上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全部10个数字,“白马”花色的牌10张,牌上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两个数字,“紧咒”花色的牌2张,牌上没有数字。
本发明一种趣味运算牌,其中,整付牌还包括“唐僧”、“悟空”、“八戒”和“沙僧”四种花色的标识各一个。
本发明一种趣味运算牌,其中,整付牌还包括“观音”、“白马”、“紧咒”花色的至少一个标识。
本发明一种趣味运算牌,其中,所述的标识为头饰。


图1为本发明趣味运算牌游戏过程中的和牌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趣味运算牌游戏过程中和牌的另一个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是本发明的第一种具体实施例。
本发明的趣味运算牌可以是纸牌或麻将牌,本实施例以纸牌为例。本实施例的每张牌有正反两面,40张牌的反面图案统一设计,同一般纸牌;正面花色为儿童喜闻乐见的卡通或神化形象,本实施例选择西游记中的“唐僧、悟空、八戒及沙僧”四人物形象(同样的构思,我们也可以选择其它的、小朋友喜闻乐见的人物形象系列作为正面花色。例如“奥特曼人物系列”、“美少女系列”或“百变小樱系列”);每种人物形象花色的牌各10张;每种人物花色既可设计成形象逼真的图象,也可简单地用文字或字母表示,当然,也不排除图文并茂。其中,“唐僧”牌每张正面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每张上数字各不相同;“悟空”牌每张正面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四个数字;“八戒”、“沙僧”牌每张正面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两个数字(因为牌上的不同数字可由小朋友在玩牌的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因此,各花色牌上数字的多少基本根据西游记人物的善变性能确定,这样悟空牌的使用就更加灵活)。对于同一种花色,0-9十个数字中的每个数字应至少设计在该种花色的一张牌上。
这种牌的玩法之一是玩同花色牌的一位数加减法,胜负规则类似于麻将牌的和牌(和牌的具体要求见下段说明)。下面举例说明一种具体玩法一组(一般为2-4人)小朋友在玩牌,每人先起五张牌,从起到第六张牌开始,进行是否和牌的运算判断。如果不能和牌,则从手中的六张牌中选择一张没用的牌打出,再开始前述“起第六张牌,并开始是否和牌的运算判断”过程,最后依据和牌的先后顺序决定胜负名次。
第一种和牌的具体要求1、手中的6张牌中,3张一组,同一组中各张牌的花色须相同(为突出西游记人物中悟空的善变,特规定悟空花色的牌可充当其他任何一种花色牌使用);2、每组牌上的3个数字应能通过加减运算构筑成一个等式(当一张牌上有一个以上数字时,小朋友可依据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而且这3个数字应选自三张不同的牌。
例如如果一个小朋友手中的牌为图1所示的六张,则为和牌。原因见下段说明小朋友手中的图中两组六张牌之所以和牌,原因在于其满足前述和牌的两点要求首先,3张一组,同一组中各张牌的花色相同(在第一组中,悟空花色变作唐僧花色使用);其次,每组牌上的3个数字能通过加减运算构筑成一个等式(第一组的三个数字6、2、8构筑的等式为6+2=8;第二组的三个数字3、4、7构筑的等式为3+4=7;注意,该处的7应为第三张牌上的第二个数字“7”,而非第二张牌上的第二个数字“7”)。
第二种和牌的具体要求1、同第一种和牌的具体要求1;2、两组牌上的数字应能通过四则运算构筑成一个含有“+、-、×、÷”运算的等式两端,而且6个数字应选自各张不同的牌。
例如如果一个小朋友手中的牌为图2所示的六张,则为和牌。原因见下段说明小朋友手中的图中两组六张牌之所以和牌,原因在于其满足前述和牌的两点要求首先,3张一组,同一组中各张牌的花色相同(在第一组中,悟空花色变作唐僧花色使用);其次,每组牌上的3个数字能通过四则运算构筑成一个等式的两端(第一组的三个数字6、4、1构筑成式子6-4×1,该式的得数为2;第二组的三个数字2、1、0构筑成式子2÷1+0,该式的得数也为2,这样上述的两个式子便构成了一个等式的两端)。
如果为了增加和牌的难度,同时强调唐僧在取经过程中的主率作用,使游戏更贴近故事情节,以上的规则中还可规定和牌的两组牌中至少有一组为唐僧牌,若两组牌中均无唐僧牌,则需继续取牌,直至取到一张唐僧牌方为和牌(因为西天取经不能没有唐僧)。
其他不同的和牌规则还很多,小朋友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在此不再赘述。
下面介绍本发明的第二种具体实施例。
本实施例也选择纸牌为例。为了增加本游戏的故事完整性、突出趣味性,本实施例的一副纸牌由53张组成,每张牌有正反两面,53张牌的反面花色统一设计,同一般纸牌;正面花色在上述第一种具体实施例的基础上,增加“白马、观音及紧咒”三种花色,其中“白马”花色的牌10张,每张牌的正面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两个数字(同第一实施例中的“八戒”、“沙僧”牌);“观音”牌1张,正面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全部十个数字;“紧咒”牌2张,正面没有数字。增加的三种花色牌功能如下“白马”牌同“八戒”牌和“沙僧”牌;“观音”牌在变化方面同“悟空”牌,即可充当任何其它花色的牌使用(由于其牌上数字齐全,因此其作用远大于“悟空”牌,与西游记故事情节相吻合);“紧咒”牌正面没有数字,在和牌运算中不起作用,其作用完全在于限制“悟空”牌的多变,即当小朋友手中既有“唐僧”牌又有“紧咒”牌时,“悟空”牌的善变性失灵,不能再充当其他花色的牌使用。
该实施例的具体玩法同上述第一实施例。
另外,为进一步增加小朋友玩牌时的趣味性,每付牌还可增加几个人物头饰,如四个小朋友玩时,增加“唐僧”、“悟空”、“八戒”和“沙僧”头饰各一个,根据每局的输赢结果,佩带在小朋友头上。
虽然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了详细描述,但本技术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显然可以认识到,前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说明本发明,而非限定本发明。在本发明的构思范围内,还可以对前述实施例做出多种变化或变型,这些变化和变型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趣味运算牌,每张牌上设计有花色或花色和数字,其特征在于所述牌的花色为文字和/或图案,对于设计有数字的牌,每张牌上的数字为0-9十个数字中的至少一个数字,而且,对于同一种花色,0-9十个数字中的每个数字应至少设计在该种花色的一张牌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趣味运算牌,其特征在于所述花色至少有两种,所述文字和/或图案是一个卡通或神话故事中的系列人物形象,每一种花色为一个人物形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趣味运算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文字和/或图案的系列人物形象为西游记系列人物形象,整付牌包含“唐僧”、“悟空”、“八戒”和“沙僧”四种花色。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趣味运算牌,其特征在于整付牌还包括“观音”、“白马”、“紧咒”中的至少一种花色。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趣味运算牌,其特征在于每种花色的牌各10张,其中,“唐僧”花色的牌每张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其余花色的每张牌上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至少一个数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趣味运算牌,其特征在于“悟空”花色的每张牌上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四个数字,“八戒”和“沙僧”花色的每张牌上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两个数字。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趣味运算牌,其特征在于“观音”花色的牌1张,牌上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全部10个数字,“白马”花色的牌10张,牌上设计有0-9十个数字中的两个数字,“紧咒”花色的牌2张,牌上没有数字。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趣味运算牌,其特征在于整付牌还包括“唐僧”、“悟空”、“八戒”和“沙僧”四种花色的标识各一个。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趣味运算牌,其特征在于整付牌还包括“观音”、“白马”、“紧咒”花色的至少一个标识。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一种趣味运算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标识为头饰。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趣味运算牌,每张牌上设计有花色或花色和数字,其中,牌的花色为文字或图案或文字与图案的组合,尤其可以是一个卡通或神话故事中的系列人物形象。对于设计有数字的牌,每张牌上的数字为0-9十个数字中的至少一个数字,而且,对于同一种花色,0-9十个数字中的每个数字应至少设计在该种花色的一张牌上。本发明通过引入儿童喜闻乐见的卡通或神化形象,并借助儿童对该形象能力特点的固有认知,充分发挥其想象力,自主构建运算法,使其在不自觉的过程中提高自身四则运算能力,是一种完全根据儿童天性设计的寓教于乐游戏产品。
文档编号G09B19/02GK1581245SQ03153
公开日2005年2月16日 申请日期2003年8月11日 优先权日2003年8月11日
发明者苗济华 申请人:苗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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