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由绘图模板、长度测量仪、角度测量仪和指南针构成,所述的绘图模板包括在绘制交通事故图时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所述的长度测量仪上面刻有长度标记,位于所述绘制仪的长边;所述的角度测量仪为0-180°,位于所述绘制仪的宽边;所述指南针的圆心同时为角度测量仪的圆心位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结构简单、功能齐全、形状小巧、携带方便、使用方便、制作容易、成本低廉,解决了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困难的难题。
【专利说明】一种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绘图仪器,尤其涉及一种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
【背景技术】
[0002]在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时,民警需要绘制交通工具符号以及对现场方向进行精确定位。由于目前没有合适的模板方便使用,导致民警在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时容易将交通工具符号绘制不规范、不清楚甚至绘制失误。现场定位的步骤中包括确定道路方位,方位的确定,主要是对道路交通事故所在道路的方向,即对道路直线段走向的确定。测定道路的走向,实际上就是测定道路中线与基准方向的角度。目前这样的测量难度较大,需要使用小平板仪测量角度,但小平板仪操作复杂,携带不便。因此一种用于交通事故现场的多用途综合绘制仪是迫切需要的。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作容易和携带方便的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包括绘图模板、长度测量仪、角度测量仪和指南针,所述的绘图模板包括在绘制交通事故图时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所述的长度测量仪上面刻有长度标记,位于所述绘制仪的长边;所述的角度测量仪为0-180°,位于所述绘制仪的宽边;所述指南针的圆心同时为角度测量仪的圆心位置。
[0006]优选的,当角度测量仪的0°为正北方向时,所述指南针的南北极指向角度测量仪的 O。和 180。O
[0007]优选的,所述的绘图模板上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包括客车、轿车、货车、挂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和行人等。
[0008]优选的,所述的绘图模板上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为空心框架。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提供了一种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结构简单、功能齐全、形状小巧、携带方便、使用方便、制作容易、成本低廉,解决了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困难的难题。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2为本实用新型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的使用方法示例步骤I示意图。
[0012]图3为本实用新型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的使用方法示例步骤2示意图。
[0013]图4为本实用新型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的使用方法示例步骤3示意图。
[0014]图5为本实用新型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的使用方法示例步骤4示意图。
[0015]图6为本实用新型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的使用方法示例步骤5示意图。
[0016]图7为本实用新型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的使用方法示例最终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下面结合【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0018]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包括绘图模板1、长度测量仪2、角度测量仪3和指南针4,所述的绘图模板I包括在绘制交通事故图时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所述的长度测量仪2上面刻有长度标记,位于所述绘制仪的长边;所述的角度测量仪3为0-180°,位于所述绘制仪的宽边;所述指南针4的圆心5同时为角度测量仪3的圆心位置。
[0019]优选的,当角度测量仪的0°指向正北方向时,所述指南针的南北极指向角度测量仪的0°和180°。
[0020]优选的,所述的绘图模板上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包括客车、轿车、货车、挂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和行人。
[0021]优选的,所述的绘图模板上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为空心框架。
[002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的使用方法如下:
[0023]使用绘图模板绘制交通工具符号:使用者选择相应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将笔沿着所选模板的空心框架画一遍,即完成。
[0024]指南针与角度测量仪组合使用来进行现场方向的精确定位:
[0025]如图2所示,将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上的指南针放置于极坐标原点O,此时指南针的方向如图3所示;
[0026]如图4所示,旋转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调整指南针的角度,让指南针的N极指向角度测量仪的O刻度;
[0027]如图5所示,用量尺的量车辆到极坐标原点O的距离γ ;
[0028]如图6所示,运用角度测量仪测量指南针N极与量尺之间的夹角Θ ;
[0029]如图7所示,最终成功精确定位。
[0030]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其特征在于:包括绘图模板、长度测量仪、角度测量仪和指南针,所述的绘图模板包括在绘制交通事故图时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所述的长度测量仪上面刻有长度标记,位于所述绘制仪的长边;所述的角度测量仪为0-180°,位于所述绘制仪的宽边;所述指南针的圆心同时为角度测量仪的圆心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其特征在于:当角度测量仪的0°为正北方向时,指南针的南北极指向角度测量仪的0°和18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绘图模板上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包括客车、轿车、货车、挂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和行人。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绘图模板上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包括客车、轿车、货车、挂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和行人。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交通事故现场绘制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绘图模板上的交通工具图形符号为镂空框架。
【文档编号】B43L13/20GK204222485SQ201420093109
【公开日】2015年3月25日 申请日期:2014年3月3日 优先权日:2014年3月3日
【发明者】孙超 申请人: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