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
涉及笔结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金属笔。
背景技术:
现有的笔结构采用笔套和笔杆分离的结构组合时,经常会出现笔套丢失的现象,对于此现象,如果采用笔套与笔杆一体的结构,在结构上一体式的结构比较复杂,对于生产和结构的装配方面要求相对比较高,因此目前缺少一种能够有效降低笔帽丢失率,同时易于生产的笔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金属笔,包括笔帽和笔身,笔帽和笔身均为圆柱状,笔身内设有用于放置笔芯的笔孔,笔身包括:依次连接的笔头、手握部和笔杆;
笔帽内设置有贯通孔;贯通孔的孔径大于笔头的直径;
笔帽背离笔杆的一端、手握部的两端均设置有环状磁性部;笔帽和笔身均采用金属材料。
进一步地,笔帽、三个环状磁性部和手握部的外径相同。
进一步地,贯通孔的孔径不小于笔头的最大外径。
进一步地,笔身还包括:
尾端,与笔杆的末端相连接。
进一步地,尾端的最大外径不小于笔杆的外径。
进一步地,尾端的最大外径不大于贯通孔的孔径。
进一步地,手握部、笔杆和尾端依次采用螺纹连接。
进一步地,贯通孔的深度大于笔头凸出环状磁性部的高度。
进一步地,笔杆内、尾端内均设置有弹簧。
进一步地,笔帽上的环状磁性部的自由面的磁性与手握部上靠近尾端的磁性部的自由面的磁性相同。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设置有磁性部,笔帽能够在手握部的两侧磁性连接,降低丢帽的概率,并提高使用时的灵活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整体结构图;
图2是图1的笔帽和笔杆的分离图;
图3是图1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中附图标记的含义:
10-第一磁性部,101-贯通孔,11-笔帽,21-第二磁性部,22-笔头,23-手握部,24-第三磁性部,25-笔杆,30-尾端,40-弹簧,50-笔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得本申请的申请目的、特征、优点能够更加的明显和易懂,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下面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非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本申请所涉及的一种金属笔,如图1所示,依次包括:
第一磁性部10、笔帽11、笔头22、第二磁性部21、手握部23、第三磁性部24、笔杆25和尾端30。笔杆25和手握部23、手握部23和尾端30均采用螺纹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所有的部件都是采用的圆柱状结构,所有的部件结构都是以同一中心线呈轴对称。
其中,为了便于使用,第一磁性部10和笔帽11组成第一部分,笔头22、第二磁性部21、手握部23、第三磁性部24、笔杆25组成第二部分,尾端30作为第三部分。
其中,第一部分的内径不能小于笔头22的外径,否则笔帽11无法套入笔头22。
在本申请中,通过将除三个磁性部的所有其他部件采用金属材料。这样在使用的时候,笔帽11可以直接依靠磁性吸附在整体结构的任何部位,降低了笔帽11丢失的概率。
在本申请中,通过另一种结构实现笔套的放置,通过将笔帽11的内径设置的比笔杆25略大一点点,以实现第一部分能够在笔杆25上滑动。
此外为了避免第一部分在笔杆25上滑出,第一部分的内径与尾端30的外径差不多,可以相同,也可以略大一点点。但是尾端30的外径要比笔杆25的外径略大。
为了便于笔帽11在笔杆25上滑出,当笔帽11倒置套入至笔杆25后,两个相靠的磁性部的相对面的磁性相同,利用磁性相同相斥的原理,避免笔帽11被吸在手握部23上。当然,也可以两个相靠的磁性部的相对面的磁性相反,以便于利用磁性异性相吸的原理实现一个稳固的固定。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喜好进行选择。
本申请中,磁性部采用强力磁铁,以提高磁性的使用效果。
以上所述仅是本申请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形,这些改进和变形也应视为本申请的保护范围。
1.一种金属笔,包括笔帽和笔身,所述笔帽和笔身均为圆柱状,所述笔身内设有用于放置笔芯的笔孔,其特征在于,
所述笔身包括:依次连接的笔头、手握部和笔杆;
所述笔帽内设置有贯通孔;所述贯通孔的孔径大于笔头的直径;
所述笔帽背离笔杆的一端、手握部的两端均设置有环状磁性部;所述笔帽和笔身均采用金属材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笔,其特征在于,
所述笔帽、三个环状磁性部和手握部的外径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金属笔,其特征在于,
所述贯通孔的孔径不小于笔头的最大外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金属笔,其特征在于,
所述笔身还包括:
尾端,与笔杆的末端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金属笔,其特征在于,
所述尾端的最大外径不小于笔杆的外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金属笔,其特征在于,
所述尾端的最大外径不大于贯通孔的孔径。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金属笔,其特征在于,
所述手握部、笔杆和尾端依次采用螺纹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金属笔,其特征在于,
所述贯通孔的深度大于笔头凸出环状磁性部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笔,其特征在于,
所述笔杆内、尾端内均设置有弹簧。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金属笔,其特征在于,
所述笔帽上的环状磁性部的自由面的磁性与所述手握部上靠近尾端的磁性部的自由面的磁性相同。